張君、李澤軍特大系列搶劫殺人案

犯罪團伙頭號要犯,張君,男,35歲,犯有搶劫罪、故意殺人罪、非法買賣槍枝彈藥、搶劫槍枝彈藥罪。 楊明燕,女,29歲,重慶涪陵人,被檢察機關指控犯有非法運輸槍枝彈藥罪、包庇罪。 在偵破張君、李澤軍特大系列搶劫殺人案件中,公安機關得到了人民民眾的大力支持。

案件簡介

張君、李澤軍特大系列搶劫殺人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罕見的暴力性集團犯罪案件。自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張君及其同夥在重慶、湖南、湖北、雲南、廣西等地持械搶劫、故意殺人、搶劫槍枝彈藥22次,手段極其兇殘、狡詐,氣焰極為囂張,給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和社會安定帶來極大危害。

犯罪團伙

頭號要犯,張君,男,35歲,犯有搶劫罪、故意殺人罪、非法買賣槍枝彈藥、搶劫槍枝彈藥罪。
主犯,秦直碧,女,49歲,重慶市合川人,其積極參與搶劫、故意殺人犯罪集團的犯罪活動,並非法運輸槍枝彈藥,情節、後果特別嚴重。
主犯,全泓燕,女,36歲,重慶市人,系張君的情婦之一,檢察機關指控其積極參與搶劫、故意殺人犯罪集團的犯罪活動,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搶劫罪(預備)、非法運輸彈藥罪、非法私藏槍枝彈藥罪。
嚴敏,女,33歲,重慶涪陵人,系張君的情婦之一。檢察機關指控其犯有搶劫罪、非法運輸槍枝彈藥罪。
莫金英,女,52歲,廣東省番禺市人,檢察機關指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買賣槍枝彈藥罪。
納波,男,39歲,回族人,雲南省硯山縣人,檢察機關指控其犯有非法買賣槍枝彈藥罪。
朱加武,男,38歲,雲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縣人,回族,被檢察機關指控已構成非法買賣槍枝罪。
陳世星,女,53歲,別名阮氏清心,滿族。檢察機關指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買賣槍枝彈藥罪。
王俊,男,29歲,別名王俊明,湖北省應城市人,檢察機關指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買賣槍枝罪。
楊明燕,女,29歲,重慶涪陵人,被檢察機關指控犯有非法運輸槍枝彈藥罪、包庇罪。
楊明軍,男,31歲,重慶涪陵人,系楊明燕之兄,被檢察機關指控其非法買賣彈藥罪。

所犯罪行

張君、李澤軍特大系列搶劫殺人案犯罪團伙,自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在重慶、湖南、湖北、雲南、廣西等地持械搶劫、故意殺人、搶劫槍枝彈藥22次,致28人死亡、5人重傷、15人輕傷、2人輕微傷,劫得財物價值人民幣536.9萬元。所犯罪行主要有:
1991年6月25日,張君持槍搶劫湖南省津市市一個體香菸批發店,開槍致1人輕傷;
1993年4月19日,張君等持槍搶劫湖南安鄉縣一百貨生意商人家裡,開槍致1人輕傷;
同年4月20日,張君持械致1人死亡;
1994年2月8日,張君在廣西寧明縣持械致1人死亡,劫得人民幣6000餘元;
同年8月,張君在雲南省開遠市持槍劫走人民幣1萬元;
同年10月,張君在雲南省開遠市開槍致2人死亡;
同年11月23日,張君在重慶市持槍搶劫,致1人死亡,搶走6000餘元;
1995年1月25日,張君、嚴敏在重慶市渝中區持槍搶劫,開槍致1人重傷並最終導致其死亡,搶走人民幣5萬元;
同年12月22日,張君、秦直碧持槍搶劫重慶友誼商店沙坪壩分店黃金櫃檯,開槍致1人死亡、2人輕傷,劫得黃金、鉑金首飾價值人民幣45.5萬元;
1996年12月25日,張君、嚴若明持槍搶劫上海第一百貨重慶店黃金屋,開槍致2人重傷、1人輕傷,搶得黃金飾品價值人民幣63萬餘元;
1997年11月27日,張君、李澤軍、嚴若明持槍搶劫湖南省長沙市友誼商城黃金櫃檯,致2人死亡、1人輕傷、1人輕微傷,搶得黃金飾品價值人民幣137.2萬元;
1998年10月,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在湖南漢壽縣聶家橋鄉白馬湖村野雞窩山,持械殺死1人;
同年12月19日,張君、趙正洪開槍殺死1人,搶得計程車1輛;
同年12月20日,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王雨持槍沖闖湖北省公安縣治安檢查站和收費站,致2人死亡;
1999年1月4日,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持槍搶劫湖北省武漢市武漢廣場黃金飾品櫃,造成1人死亡、3人重傷、3人輕傷;共劫得人民幣3萬餘元、黃金飾品價值人民幣263.4萬元、計程車1輛;
2000年6月19日,張君、李澤軍、陳世清持槍搶劫重慶市商業銀行朝東路儲蓄所押款人員,搶得人民幣14萬餘元、計程車1輛,致2人死亡、2人輕傷;
同年7月21日,張君、全泓燕在湖南漢壽縣槍殺致1人死亡;
同年8月15日,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許軍共謀後,持槍搶劫湖南安鄉縣農業銀行行長,致2人死亡,劫得人民幣1.6萬元,財物價值人民幣1.9萬元,3張存單計人民幣40.6萬元;
同年8月下旬,張君、趙正洪、李金生在常德市鼎城區石公橋鎮槍殺1人致其死亡;
同年8月31日,張君、李澤軍、趙正洪在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郊區,持械持槍殺死1人;
同年9月1日,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在湖南省常德市持槍搶劫常德農業銀行北站分理處運鈔車,致7人死亡、4人輕傷、1人輕微傷,劫得經警微型衝鋒鎗2支及其子彈20發。

公開庭審

2001年4月14日,張君、李澤軍特大系列搶劫殺人案,分別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和湖南省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時公開開庭審理,以張君、李澤軍為首的犯罪集團18名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審判。
據檢察機關指控,近幾年來,被告人張君單獨或糾集李澤軍等人,在渝、湘、鄂等地大肆進行有組織、有預謀的持槍搶劫、故意殺人犯罪活動,製造了重慶“6·19”搶劫銀行殺人案、常德“9·1”搶劫運鈔車殺人案等一系列特大惡性案件,致使20餘人死亡,多人受傷,搶劫各類財物價值人民幣數百萬元。公安機關經過嚴密偵查,於2000年9月至12月在重慶、湖南等地將張君、李澤軍等案犯全部緝拿歸案,徹底摧毀了這個作惡多端的犯罪團伙。
除張君拒絕法院為其指定的律師,自己行使辯護權外,其他被告人都各自委託或由法院指定的律師作為辯護人進行了辯護。法庭依照法定程式進行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被告人最後陳述。公訴機關舉示了大量物證、證言、鑑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等證據,張君、李澤軍等對自己犯下的搶劫、故意殺人、非法買賣槍枝彈藥等罪行均供認不諱。
法庭經審理查明,張君及其同夥作案時間長,次數多,手段極其兇殘、狡詐,氣焰極為囂張,給社會造成了極大危害。自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間,張君單獨或組織、指揮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嚴若明、許軍、李金生、秦直碧、全泓燕、嚴敏等人,在重慶、湖南、湖北等地持槍持械搶劫、故意殺人、搶劫槍枝彈藥22次,致28人死亡,5人重傷,15人輕傷,2人輕微傷,搶劫財物價值人民幣536.9萬元,搶劫出租轎車5輛,搶劫執行任務經警微型衝鋒鎗2支及子彈20發,有組織、有計畫地製造了一系列駭人聽聞的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其中多次在光天化日之下在重慶、武漢、常德等市繁華地區公然持槍搶劫銀行、金店,開槍殺人。為實施暴力犯罪,張君單獨或指使他人從莫金英、納波、朱加武、王俊等處非法購買了手槍15支、子彈2500餘發,霰彈獵槍23支、獵槍子彈2000餘發及手榴彈1枚、手雷2枚。莫金英等非法所售的槍枝彈藥被張君犯罪集團用於搶劫、故意殺人,造成多人傷亡和巨額公私財物損失等嚴重後果。

庭審紀實

2001年4月22日,新華網刊登新華社記者王熾、沈路濤、劉忠海所寫《人民的審判正義的勝利──張君、李澤軍特大系列搶劫殺人案庭審紀實》一文,內容如下:
一夥橫行肆虐多年、惡貫滿盈的罪犯,終究未能逃脫覆亡的命運,被押上威嚴的法庭,接受法律和正義的審判。
2001年4月21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湖南省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對張君、李澤軍特大系列搶劫殺人案作出一審宣判:張君、李澤軍、陳世清、秦直碧等14名同夥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4人被分別判處死緩、無期徒刑。
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罕見的暴力集團犯罪案。從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間,張君單獨或組織指揮其同夥在重慶、湖南、湖北等地公然持槍持械搶劫殺人,有組織、有計畫地製造了一系列駭人聽聞的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共有28人死於他們的槍械之下,有價值536萬餘元的國家和人民財物落入了他們魔爪。
面對法律的宣判,這伙曾經不可一世的魔鬼垂下了他們罪惡的腦袋。
血淚控訴、民皆曰殺
2001年4月14日上午9時,張君、李澤軍特大系列搶劫殺人案分別在重慶、常德兩地同時開始公開審理。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審判庭現在開庭,帶張君等被告人到庭”,隨著審判長的威嚴聲音,“殺人魔王”張君和他的10名同夥被法警押了進來。在常德,李澤軍等7人也被押上了被告席,接受法律的審判。
莊嚴的法庭上,公訴人宣讀厚46頁、多達2萬餘字的起訴書,在長達一個半小時內歷數了張君及其同夥犯下的累累罪狀:
為了錢財,從個體香菸批發店、大型商場黃金櫃檯到銀行運鈔車、經警的微型衝鋒鎗,他們無所不搶;從尖刀、自製短槍到軍用手槍,他們無所不用;從農民、計程車司機到銀行職員、公安幹警,他們濫殺無辜;從窩藏、幫助銷毀罪證到非法買賣、運輸、私藏槍枝彈藥,他們無所不為。起訴書指控:張君為首糾合秦直碧、全泓燕、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嚴若明等為實施共同犯罪而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大肆進行有組織、有預謀的搶劫、故意殺人犯罪活動,構成了搶劫罪、故意殺人罪、非法買賣槍枝彈藥罪、搶劫槍枝彈藥罪、非法私藏槍枝彈藥罪……情節、後果特別嚴重。
起訴書中最觸目驚心的是長達5頁的被害身亡者名單。28個曾經鮮活的生命,如今變成了一個個沉重的黑色鉛字,壓在人們的心頭。他們年齡多在二三十歲上下,其中有家庭經濟頂樑柱的計程車司機,有從偏遠山村進城打工的農民,有滿懷希望即將走出校門的大學生,有父母疼愛的獨子、女兒心中的慈父、妻子深愛的丈夫……
當公訴人念到“被害人張勁,女,時年29歲”時,旁聽席上,69歲的重慶老人張德貴淚水奪眶而出。他的女兒、重慶市商業銀行職員張勁,2000年6月19日在同兩名保全人員押款行走途中,被張君指揮同夥李澤軍、陳世清殘忍地開槍殺死,搶走她抱在胸前裝有14萬餘元的提包。愛女遽然離開以後,老人常常後半夜醒來想起“最孝順的女兒”,眼淚不知不覺地打濕了枕巾。至今,他在家中一直供放著女兒的靈位,每天清早都要用布輕輕擦拭女兒的遺照。
在古城常德,李菊梅旁聽時聽到丈夫肖衛東的名字,心臟猶如被針刺了一樣。肖衛東是常德市農業銀行經警,2000年9月1日,他押送的運鈔車遭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搶劫,33歲的肖衛東身中5彈身亡,拋下了沒有工作的妻子和正念國小的8歲女兒。開庭那天清晨,女兒含著熱淚拿著自己畫的爸爸素描像站在法院門前,她輕輕呼喚爸爸,想喚醒爸爸看看這伙惡魔的下場。李菊梅憤怒地說:“即使把張君一夥槍斃,也不解我心頭之恨。他們的賤命哪能抵償得了我丈夫的生命?”
公訴機關通過多媒體舉示了數千個物證、證言、鑑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等證據。鐵證如山,使張君及其同夥的兇殘與狡詐大白於天下,無處遁形。
無論是在造成2死2傷的重慶“6·19”搶劫銀行殺人案,還是在致7死5傷的常德“9·1”搶劫運鈔車殺人案,張君犯罪集團都公然選擇在光天化日之下、城市熱鬧地區進行持槍搶劫殺人。在這樣的時間、這樣的地方,發生如此特大刑事案件,不僅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而且產生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這些天來,張君、李澤軍特大系列搶劫殺人案件的審理和宣判成為重慶、常德兩地百姓關注和議論的熱門話題。開庭前三天法院依法發布了開庭公告,但法庭旁聽席每次只能容納兩百餘人。更多人在法庭外,用滿腔的義憤“審判”這伙滅絕人性的鬼魅。
色厲內荏、不堪一擊
剛剛被押上法庭時,張君還故作鎮靜,偏著腦袋。當看到旁聽席上投來一個個無言憤怒的目光,他那雙充滿戾氣的眼睛頓時黯淡無光。在以後幾天的庭審中,他除了供述、狡辯外,常常垂眼低頭,神思恍惚地癱坐在被告席上。
法庭調查時,面對一樁樁血案、一件件鐵證、一個個控訴,張君無動於衷,不是翻著白眼不吭聲,就是有氣無力表示對指控“沒有異議”。這個殺人魔王自知罪孽深重,拒絕律師為他辯護。
在回答公訴人的訊問中,張君那醜惡的靈魂不時暴露於大庭廣眾之下。
公訴人問:“張君,你在1994年2月為何要殺死廣西寧明縣服裝店店主?”
張君答:“因為想搶他的6000元錢。”
問:“你是不是看到他才想搶錢的?”
答:“不完全是。我是看所有人的錢都想搶。”
一語道出了他那貪婪、自私、暴戾的本性,以及對社會充滿強烈的仇視、報復心理。正是這種本性和心理,驅使著張君瘋狂地搶劫、殺人,同時也驅使著他迅速走向最終的滅亡。
自稱“職業劫匪”的張君,集狂妄、狡詐、兇殘、卑鄙於一身。他常說:“誰擋我的財路,誰妨礙了我,我就消滅誰。”按照他蠻橫的強盜邏輯,誰不把錢財拱手給他,就是擋了他的財路;誰不助紂為虐,就是妨礙了他。就這樣,張君自己或指揮同夥用手中的槍,極為兇殘地殺害了一個個“妨礙”他的民工、經警、個體戶、清潔工、銀行職員、商店營業員、計程車司機,即使連那些沒有擋他財路的人,他也要殘忍地“消滅”掉。31歲農民彭成輝在長沙城尋找工作,被張君騙到外地一個山頭,讓全泓燕練習手槍射擊,最終慘遭殺害。
蒼蠅逐臭,自古而然。同張君一樣,其犯罪集團成員都是一夥良知泯滅、道德淪喪、極度貪婪、仇視社會的魑魅魍魎。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嚴若明利慾薰心,不遺餘力地聽命於張君,持槍持械大肆搶劫,濫殺無辜,血債累累。秦直碧、全泓燕是張君犯罪集團的兩名女干將,她們直接參與搶劫殺人,非法運輸、私藏槍枝彈藥,死心塌地為張君效力。
在張君及其同夥張狂的外表下,是極度恐懼、緊張、虛弱的內心世界。不論走路、吃飯、看電視,張君一天到晚都握著褲兜里的手槍,提心弔膽過日子。每次作案,他都精心組織,精心策劃,選擇好逃跑路線,但他清楚地意識到:“一個瘋子,帶著一群笨蛋,遲早要被消滅掉。”
當這一天來臨時,張君一夥在人民民主專政機關的鐵拳下顯得不堪一擊。
李澤軍這個殺人不眨眼的“冷血動物”,在搶劫常德市農行運鈔車時向一名經警頭部連開7槍,其兇殘令人髮指。如今,站在法庭上,他目光呆滯,兩腿微顫,回答訊問的聲音細若遊絲。秦直碧曾女扮男裝,同張君一起搶劫金店,後又參與犯罪集團搶劫作案3次,搶劫中致4人死亡,她為張君、更為金錢不惜孤注一擲。但在法庭上,她哭喪著臉,哀求寬恕,已全無往日的戾氣。
在法律面前,驕橫的張君一夥不得不低頭認罪伏法。在進行自我辯護時,張君說:“給我這樣的人處以極刑,我心服口服。”李澤軍承認“自己罪惡滔天,罪不可赦”;陳世清哀嘆“我的所作所為,已經沒有什麼可以為自己辯護得了的”;嚴若明無奈地表示“自己應當承擔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
同仇敵愾、正氣弘揚
對張君暴力犯罪集團的審判,昭示了這樣一個鐵的事實:在社會主義中國,人民決不容許黑惡勢力猖獗橫行。
開庭第一天,劉國勤這位新聞工作者從武漢趕到重慶,走上法庭證人席作證。兩年前,他在武漢一商場裡迎著歹徒射來的子彈,用相機拍攝到張君、李澤軍等蒙面持槍搶劫的畫面。這些照片為公安機關偵破案件提供了極為重要的線索。
庭審期間,不少民眾積極出庭作證,他們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退休幹部也有年輕職員。他們抱著同樣一個想法:與邪惡勢力作勇敢的鬥爭,這是我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堅決打掉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儘快改變社會治安面貌,是廣大人民民眾的強烈願望。人民民眾對張君這幫窮凶極惡的劫匪深惡痛絕,同他們的鬥爭一刻都沒有停止過。面對罪惡的槍口,許多人挺身與歹徒進行殊死搏鬥,正是這些為正義而犧牲、受傷的民警、經警、營業員、駕駛員,使犯罪分子處處留下了罪惡的痕跡,用他們的生命和鮮血為案件的偵破提供了寶貴的線索。
在偵破張君、李澤軍特大系列搶劫殺人案件中,公安機關得到了人民民眾的大力支持。重慶“6·19”搶劫殺人案發生後,許多市民向公安機關提供了688條線索,其中重點線索163條。常德“9·1”搶劫運鈔車殺人案偵查中,公安機關接獲民眾舉報線索1萬餘條、舉報信81封,接待反映情況的民眾185人次。上海第一百貨重慶店黃金屋被搶後,幾名現場目擊民眾積極提供犯罪嫌疑人的特徵,不計報酬地跟隨特偵組作辨認工作長達幾個月,終於在案發前的錄像中發現了可疑對象。破案後證明,這個可疑者就是案犯之一嚴若明。
有了人民民眾這個堅強後盾,公安機關猶如神助,偵破工作捷報頻傳:2000年9月5日,李澤軍、趙正洪在湖南益陽落網;2000年9月19日,張君在重慶被抓獲歸案;2000年10月7日,走投無路的陳世清束手就擒……短短的30多天內,公安機關不費一槍一彈,將張君暴力犯罪集團成員一網打盡,繳獲全部槍枝彈藥。同時,一批向張君非法出售槍枝彈藥、包庇窩藏的罪犯也紛紛落入法網。這一切顯示出公安機關除惡務盡、不留後患的決心和能力。
惡魔被擒的訊息傳來,山城重慶、古城常德響起了歡慶鑼鼓,廣大民眾莫不拍手稱快。被害人的親屬更是悲喜交加。這時離重慶個體經營者王禮明被劫遇害身亡已過去了6年,其妻得知訊息後淚如泉湧,她哭喊著:“禮明啊,殺你的兇手抓到了。6年了,我們終於等到這一天,你若在九泉之下有知的話,就閉眼安息吧。”
正義的審判將張君一夥永遠釘在了人類不齒的恥辱柱上,這是法律的勝利、正義的勝利、人民的勝利,這對在全國範圍內開展聲勢浩大的“嚴打”鬥爭勢必起到鼓舞士氣、振奮人心作用。全國人大代表謝平在旁聽庭審後說:“黨中央決定開展‘嚴打’鬥爭,掃黑除惡,順民心、得民意。對待像張君這樣的犯罪團伙,必須做到發現早、解決快,把他們消滅在萌芽狀態。”
張君犯罪集團的徹底覆滅,再次證明:正義的力量是永遠不可戰勝的。

一審宣判

2001年4月21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湖南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公開審理,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張君、李澤軍等14人分別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有2人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一審宣判後,李澤軍等11人不服,分別提出抗訴。

執行死刑

2001年5月20日,經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准,張君、李澤軍特大系列搶劫、殺人案中的14名罪犯,分別在重慶市、常德市被執行死刑。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分別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遂分別作出終審裁定,駁回李澤軍等人的抗訴,維持原判;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權,分別依法核准了張君、李澤軍等人的死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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