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北縣人民法院

張北縣人民法院

歷史沿革1949年8月,張北縣建立司法處,1950年6月張北縣人民法院建立,從此產生正式的審判機構,共有工作人員5名。 1967年張北縣公、檢、法事管制小組接管張北縣人民法院,到1973年初月恢復張北縣人民法院正常工作。 法院概況張北法院現有在編幹警88人,黨組成員8人,法官40名,審判員10名,書記員20名。

法院簡介

張北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6月,前身張北縣司法處,法院審判辦公樓坐落於張北縣張北鎮永春大街40號。全院現有幹警86人,在職人員中研究生1人,約占1.1%;大學學歷的有58人,約占67.4%;大專學歷的有20人,約占23.3%,法院隊伍逐漸趨於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

機構設定

張北縣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庭、行政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商事審判庭)、張北鎮人民法庭、城關人民法庭、察北人民法庭、大囫圇人民法院、小二台人民法院、公會人民法庭、大河人民法庭、兩面井人民法庭、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執行局、辦公室、政治處、紀檢監察室、法警大隊等20個部門。

法院建設

近年來,張北法院黨委的堅強領導下,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偉大旗幟,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宗旨,奮力進取,開拓創新,紮實工作,全面履行好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年均結案1800件以上,為縣域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提供了堅實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

所獲榮譽

因工作比較突出,2007年榮立全市法院集體三等功;2008年至2010年連續三年受到中院嘉獎;2008至2010年連續三年被張家口市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單位”稱號;2011年被張家口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授予全市基層法院平安建設“示範單位”;大河法庭和城關法庭被評為全省“五好法庭”,2013年被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信息工作先進單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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