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業工資

建築業工資是社會主義建築業的工資,是按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給勞動者的報酬,是建築業勞動者為自己創造的社會產品的貨幣表現。

建築業工資

正文

社會主義建築業的工資,是按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給勞動者的報酬,是建築業勞動者為自己創造的社會產品的貨幣表現。資本主義建築業的工資,是勞動力價值的貨幣表現,即勞動力價格。
工資屬於分配範疇,它藉助貨幣形式對勞動者個人進行消費品的分配。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勞動力是商品,工資水平受供求關係的影響,由於存在失業,勞動力供過於求,工資經常被壓低到勞動力價值以下。社會主義的分配原則是各盡所能,按勞分配,要求勞動者所得與勞動成果緊密聯繫。
工資制度 1956年,中國建築業統一了全國工資標準,形成了統一的工資制度。職工工資分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貼:
基本工資 它是勞動報酬的主要部分。工人實行等級工資制,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實行職務等級工資制。
工人的工資等級制度包括以下內容:①技術等級標準,按不同工種、勞動繁簡、熟練程度,規定各級工人應知(生產知識)、應會(操作技術)和工作實例,作為確定技術等級和考核晉升的標準。②工資等級係數,對照技術等級標準確定各個等級之間的比例關係。③工資標準,按工資等級係數確定各級工人一定時期內的工資數額,以月工資為準。
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根據職務、專業和技術狀況的不同,劃分工資等級。
獎金 它是建築業職工超額勞動的報酬,屬於工資性質。中國建築業實行的獎金制度包括:①綜合獎,按一定時期(季、月)內生產的數量、質量、工期、成本、安全、利潤等綜合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獎勵。②單項獎,其中有質量獎、安全獎、節約能源獎、節約木材獎、回收水泥紙袋獎等。1976~1983年獎金平均水平占平均工資的12%左右。
津貼 對建築業職工特殊勞動消耗或額外支出的補償,是勞動報酬的補充形式。由於建築業勞動條件差,流動性大,設有流動施工津貼、野外勘察津貼、邊遠地區津貼、夜班津貼等,以補償額外勞動消耗和費用支出。此外,還有副食品補貼、市內交通補貼等。
工資形式 有:①計時工資,以月工資為準,換算為日工資時,一月按25.5天計算。②計件工資,按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計算工資,分個人計件、集體計件和包工工資。集體計件一般以班組為單位,是建築業計件工資的主要形式。班組內部按工資等級和出勤工日,結合個人勞動效率進行分配。③包工工資,以多工種組成的混合工作隊為單位,按定額單價承包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實際是一種擴大的集體計件形式。
進入80年代以來,中國對現行工資制度的改革,將堅持社會主義按勞分配的原則,使建築企業職工工資和獎金同企業經濟效益掛鈎,擴大工資差距,改變腦力勞動報酬偏低的狀況,實行由企業根據經營狀況自行分配獎金等措施。1984年,中國的建築企業開始實行“百元產值工資含量包乾”辦法,按包干係數提取工資,使企業工資總額與企業的產值和利潤掛鈎,企業對職工進行再分配,這是一項兼顧國家、企業和職工三者利益以及貫徹按勞分配原則的工資改革試驗。現行的幹部等級工資制將改為結構工資制。結構工資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和年功工資等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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