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業勞動生產率
正文
勞動生產率的計算方法一般有下列三種:① 實物法。 即以實物指標核算勞動生產率的方法。其計算公式為 它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準確;缺點是建築產品種類繁多,不能相加,無法匯總反映綜合勞動生產率。
② 產值法。 即以產值指標核算勞動生產率的方法。其計算公式為 它的優點是以貨幣形式將多種不同的建築產品綜合在一起,統一反映勞動效率的總水平;缺點是因工程類別、建築結構不同,所含轉移價值和活勞動大小不同及其所占比重懸殊,可比性差。為免除轉移價值的影響,可用建築業淨產值計算(見建築業總產值)。
③ 定額法。即以定額時間(工日或工時)與實際消耗時間(工日或工時)對比計算勞動生產率。其計算公式為
此法以某項勞動定額的完成程度,反映單項工種工效或工程隊以及企業的綜合工效水平,只局限於有定額的工作項目範圍內使用。
上述幾種方法,應視具體情況選用,在分析問題時可結合使用;按產值法或實物法可分別就生產工人、生產人員或全體人員計算勞動生產率。
中國建築業按產值法計算的全員勞動生產率,1984年全民所有制企業為 5980元/(人·年),比上年提高16.2%;城鎮集體企業為4895元/(人·年),比上年提高3.0%。
提高建築業勞動生產率的途徑,是採用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方法,提高建築工業化水平,實行生產專業化,改進生產勞動組織,提高職工的政治、文化、技術、業務水平和工人的操作熟練程度,開展勞動競賽,實行合理的工資與獎勵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