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檢查、分類及評分方法
2.0.1 對建築施工中易發生傷亡事故的主要環節、部位和工藝等的完成情況做安全檢查評價時,應採用檢查評分表的形式,分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三寶”“四口”防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塔吊、起重吊裝和施工機具共十項分項檢查評分表和一張檢查評分匯總表。
註:1.“三寶”系指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
2.“四口”系指通道口、預留洞口、樓梯口、電梯井口。
2.0.2 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塔吊和起重吊裝八項檢查評分表中,設立了保證項目和一般項目,保證項目應是安全檢查的重點和關鍵。
2.0.3 各分項檢查評分表中,滿分為100分。表中各檢查項目得分應為按規定檢查內容所得分數之和。每張表總得分應為各自表內各檢查項目實得分數之和。
2.0.4 在檢查評分中,遇有多個腳手架、塔吊、龍門架與井字架等時,則該項得分應為各單項實得分數的算術平均值。
2.0.5 檢查評分不得採用負值。各檢查項目所扣分數總和不得超過該項應得分數。
2.0.6 在檢查評分中,當保證項目中有一項不得分或保證項目小計得分不足40分時,此檢查評分表不應得分。
2.0.7 匯總表滿分為100分。各分項檢查表在匯總表中所占的滿分分值應分別為:安全管理10分、文明施工20分、腳手架10分、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10分、“三寶”、“四口”防護10分、施工用電10分、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10分、塔吊10分、起重吊裝5分和施工機具5分。在匯總表中各分項項目實得分數應按下式計算:
匯總表總得分應為表中各分項項目實得分數之和。
2.0.9 多人對同一項目檢查評分時,應按加權評分方法確定分值。權數的分配原則應為:專職安全人員與其他人員,專職安全人員的權數為0.6,其他人員的權數為0.4。
2.0.10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應以匯總表的總得分及保證項目達標與否,作為對一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的評價依據,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1.優良
保證項目分值均應達到第2.0.6條規定得分標準,匯總表得分值應在80分及其以上;
2.合格
1)保證項目分值均應達到第2.0.6條規定得分標準,匯總表得分值應在70分及其以上;
2)有一分表未得分,但匯總表得分值必須在75分及其以上;
3)當起重吊裝檢查評分表或施工機具檢查評分表未得分,但匯總表得分值在80分及其以上。
3.不合格
1)匯總表得分值不足70分;
2)有一分表未得分,且匯總表得分在75分以下;
3)當起重吊裝檢查評分表或施工機具檢查評分表未得分,且匯總表得分值在80分以下。
3檢查評分表
3.0.1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匯總表(表3.0.1)主要內容應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三寶”及“四口”防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塔吊、起重吊裝和施工機具十項。該表所示得分作為對一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的評價依據。
3.0.2 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表3.0.2)是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施工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動、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工傷事故處理和安全標誌十項內容。
3.0.3 文明施工檢查評分表(表3.0。3)是對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現場圍擋、封閉管理、施工場地、材料堆放、現場宿舍、現場防火、治安綜合治理、施工現場標牌、生活設施、保健急救、社區服務十一項內容。
3.0.4 腳手架檢查評分表分為落地式外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3.0.4—1)、懸挑式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3.0.4—2)、門型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3.0.4—3)、掛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3.0.4—4)、吊籃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3.0.4—5)、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整體提升架或爬架)檢查評分表(表3.0.4—6)等六種腳手架的安全檢查評分表。
3.0.5 基坑支護安全檢查評分表(表3.0.5)是對施工現場基坑支護工程的安全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施工方案、臨邊防護、坑壁支護、排水措施、坑邊荷載、上下通道、土方開挖、基坑支護變形監測和作業環境九項內容。
3.0.6 模板工程安全檢查評分表(表3.0.6)是對施工過程中模板工作的安全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施工方案、支撐系統、立柱穩定、施工荷載、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模板驗收、混凝土強度、運輸道路和作業環境十項內容。
3.0.7 “三寶”、“四口”防護檢查評分表(表3.0.7)是對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及陽台、樓板、屋面等臨邊使用及防護情況的評價。
3.0.8 施工用電檢查評分表(表3.0.8)是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情況的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外電防護、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配電箱、開關箱、現場照明、配電線路、電器裝置、變配電裝置和用電檔案九項內容。
3.0.9 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檢查評分表(表3.0.9)是對物料提升機的設計製作、搭設和使用情況的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架體製作、限位保險裝置、架體穩定、 鋼絲繩、樓層卸料平台防護、吊籃、安裝驗收、架體、傳動系統、聯絡信號、卷揚機操作棚和避雷十二項內容。
3.0.10 外用電梯(人貨兩用電梯)檢查評分表(表3.0.10)是對施工現場外用電梯的安全狀況及使用管理的評價。檢查的內容應包括:安全裝置、安全防護、司機、荷載、安裝與拆卸、安裝驗收、架體穩定、聯絡信號、電氣安全和避雷十項內容。
3.0.11 塔吊檢查評分表(表3.0.11)是塔式起重機使用情況的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險裝置、附牆裝置與夾軌鉗、安裝與拆卸、塔吊指揮、路基與軌道、電氣安全、多塔作業和安裝驗收十項內容。
3.0.12 起重吊裝安全檢查評分表(表3.0.12)是對施工現場起重吊裝作業和起重吊裝機械的安全評價。檢查的項目應包括:施工方案、起重機械、鋼絲繩與地錨、吊點、司機、指揮、地耐力、起重作業、高處作業、作業平台、構件堆放、警戒和操作工十二項內容。
3.0.13 施工機具檢查評分表(表3.0.13)是對施工中使用的平刨、圓盤鋸、手持電動工具、鋼筋機械、電焊機、攪拌機、氣瓶、翻斗車、潛水泵和打樁機械十種施工機具安全狀況的評價。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匯總表 (表3.0.1)
單位 工程 (工 現場) 名稱 | 建築 面積 (m2) | 結構 類型 | 總計 得分 (滿分 分值 100 分) | 項 目 名 稱 及 分 值 | |||||||||
安全 管理 (滿分 分值 為10 分) | 文明 施工 (滿分 分值為 20分) | 腳手 架(滿 分分 值為 10分) | 基杭 支護 與模 板工 程(滿 分分 值為 10分) | “三寶” “四口” 防護(滿分分值為10分) | 施工 用電 (滿分 分值 為10 分) | 物料 提升 機與 外用 電梯 (滿分 分值 為10 分) | 塔吊 (滿分 分值 為10 分) | 起重 吊裝 (滿分 分值 為5 分) | 施工 機具 (滿分 分值 為5 分) | ||||
評語: | |||||||||||||
檢查 單位 | 負表人 | 受檢 項目 | 項目 經理 |
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表3.0.2)
序 號 | 檢查項目 | 扣 分 標 準 | 應得分數 | 扣減 分數 | 實得 分數 | |
1 | 保證項目 | 安全生產 責任制 | 未建立安全責任制的扣10分 各級各部門未執行責任制的扣4—6分 經濟承包中無安全生產指標的扣10分 未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扣10分 未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員的扣10分 管理人員責任制考核不合格的扣5分 | 10 | ||
2 | 目標管理 |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和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的扣10分 未進行安全責任目標分解的扣10分 無責任目標考核規定的扣8分 考核辦法未落實或落實不好的扣5分 | 10 | |||
3 | 施工組織 設 計 | 施工組織設計中無安全措施,扣10分 施工組織設計未經審批,扣10分 專業性較強的項目,未單獨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扣8分 安全措施不全面,扣2—4分 安全措施無針對性,扣6—8分 安全措施未落實,扣8分 | 10 | |||
4 | 部分(分項) 工程安全 技術交底 | 無書面安全技術交底扣10分 交底針對性不強扣4—6分 交底不全面扣4分 交底未履行簽字手續扣2-4分 | 10 | |||
5 | 安全檢查 | 無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扣5分 安全檢查無記錄扣5分 檢查出事故隱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扣2-6分 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所列項目未如期完成扣5分 | 10 | |||
6 | 安全教育 | 無安全教育制度扣10分 新人廠工人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扣10分 無具體安全教育內容扣6-8分 變換工種時未進行安全教育扣10分 每有一人不懂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扣2分 施工管理人員未按規定進行年度培訓的扣5分 專職安全員未按規定進行年度培訓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扣5分 | 10 | |||
小計 | 60 | |||||
7 | 班前安 全活動 | 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扣10分 班前安全活動無記錄,扣2分 | 10 | |||
8 | 特種作業 持證上崗 | 一人未經培訓從事特種作業,扣4分 一人未持操作證上崗,扣2分 | 10 | |||
9 | 工傷事 故處理 | 工傷事故未按規定報告,扣3—5分 工作事故未按事故調查分析規定處理,扣10分 未建立工傷事故檔案,扣4分 | 10 | |||
10 | 安全標誌 | 無現場安全標誌布置總平面圖,扣5分 現場未按安全標誌總平面圖設定安全標誌的扣5分 | 10 | |||
小計 | 40 | |||||
檢查項目合計 | 100 |
文明施工檢查評分表(表3.0。3)
序 號 | 檢查項目 | 扣 分 標 準 | 應得 分數 | 扣減 分數 | 實得 分數 | |
1 | 保 證 項 目 | 現場圍擋 | 在市區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圍未設定高於2.5m的圍擋扣10分 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圍未設定高於1.8m的圍擋扣10分 圍擋材料不堅固、不穩定、不整潔、不美觀扣5—7分 圍擋沒有沿工地四周連續設定的扣3-5分 | 10 | ||
2 | 封閉 管理 | 施工現場進出口無大門的扣3分 無門衛和無門衛制度的扣3分 進入施工現場不佩戴工作卡的扣3分 門頭耒設詈企、,》標誌的扣3分 | 10 | |||
3 | 施工 場地 | 工地地面未做硬化處理的扣5分 道路不暢通的扣5分 無排水設施、排水不通暢的扣4分 無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的扣3分 工地有積水的扣2分 工地未設定吸菸處、隨意吸菸的扣2分 溫暖季節無綠化布置的扣4分 | 10 | |||
4 | 材料 堆放 | 建築材料、構件、料具不按總平面布局堆放的扣4分 料堆未掛名稱、品種、規格等標牌的扣2分 堆放不整齊的扣3分 未做到工完場地清的扣3分 建築垃圾堆放不整齊、未標出名稱、品種的扣3分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類存放的扣4分 | 10 | |||
5 | 現場 宿舍 | 在建工程兼作住宿的扣8分 施工作業區與辦公、生活區不能明顯劃分的扣6分 宿舍無保暖和防煤氣中毒措施的扣5分 宿舍無消暑和防蚊蟲叮咬措施的扣3分 無床鋪、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齊的扣2分 宿舍周圍環境不衛生、不安全的扣3分 | 10 | |||
6 | 現場 防火 | 無消防措施、制度或無滅火器材的扣10分 滅火器材配置不合理的扣5分 無消防水源(高層建築)或不能滿足消防要求的扣8分 無動火審批手續和動火監護的扣5分 | 10 | |||
小計 | 60 | |||||
7 | 一般項目 | 治安綜 合治理 | 生活區未給工作設定學習和娛樂場所的扣4分 未建立治安保衛制度的、責任未分解到人的扣3—5分 治安防範措施不利,常發生失盜事件的扣3-5分 | 8 | ||
8 | 施工現 場標牌 | 大門口處掛的五牌一圖、內容不全,缺一項扣2分 標牌不規範、不整齊的,扣3分 無宣傳欄、讀報欄、黑板報等,扣5分 無安全標語,扣5分 | 8 | |||
9 | 生活 設施 | 廁所不符合衛生要求,扣4分 無廁所,隨地大小便,扣8分 食堂不符合衛生要求,扣8分 無衛生責任制,扣5分 不能保證供應衛生飲水的,扣8分 無淋浴室或淋浴室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生活垃圾未及時清理,未裝容器無專人管理的,扣3-5分 | 8 | |||
10 | 保健 急救 | 無保健醫藥箱的扣5分 無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的扣8分 無經培訓的急救人員,扣4分 未開展衛生防病宣傳教育的,扣4分 | 8 | |||
11 | 社區 服務 | 無防粉塵、防噪音措施扣5分 夜間未經許可施工的扣8分 現場焚燒有毒、有害物質的扣5分 未建立施工不擾民措施的扣5分 | 8 | |||
小計 | 40 | |||||
檢查項目合計 | 100 |
落地式外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3.0.4—1)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 分 標 準 | 應得 分數 | 扣減 分數 | 實得 分數 | |
1 | 保證 項 目 | 施工 方案 | 腳手架無施工方案的扣10分 腳手架高度超過規範規定無設計計算書或未經審批的扣10分 施工方案,不能指導施工的扣5-8分 | 10 | ||
2 | 立桿 基礎 | 第10延長(立桿基礎不平,不實,不符合方案設計要求的扣2分 第10延長(立桿缺少底座、墊木的扣5分 第10延長C無掃地桿的扣5分 第10延長(木腳手架立桿不埋地或無掃地桿的扣5分 第10延長(無排水措施的扣3分 | 10 | |||
3 | 架體與 建築結 構拉結 | 腳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體與建築結構拉結,按規定要求每少一處 的扣2分,拉結不堅固每一處的扣1分 | 10 | |||
4 | 桿件間距 與剪刀撐 | 每10延長米立桿、大橫桿、小橫桿間距超過規定要求的每—處扣2分 不按規定設定剪刀撐的每一處扣5分 剪刀撐未沿腳手架高度連續設定或角度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 10 | |||
5 | 腳手板與 防護欄桿 | 腳手板不滿鋪,扣7—10分 腳手板材質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每有一處探頭板扣2分 腳手架外側未設定密目式安全網的,或網間不嚴密,扣7-10分 施工層不設1.2m高防護欄桿和擋腳板,扣5分 | 10 | |||
6 | 交底與 驗收 | 腳手架搭設前無交底,扣5分 腳手架搭設完畢未辦理驗收手續,扣10分 無量化的驗收內容,扣5分 | 10 | |||
小計 | 60 | |||||
7 | 一般項目 | 小橫桿 設 置 | 不按立桿與大橫桿交點處設定小橫桿的每有一處,扣2分 小橫桿只固定一端的每有一處,扣1分 單排架子小橫桿插入牆內小於24cm的每有一處,扣2分 | 10 | ||
8 | 桿件搭接 | 木立桿、大橫桿每一處搭接小於1.5m,扣1分 鋼管立桿採用搭接的每一處扣2分 | 5 | |||
9 | 架體內 封 閉 | 施工層以下每隔10m未用平網或其他措施封閉的扣5分 施工層腳手架內立桿與建築物之間未進行封閉的扣5分 | 5 | |||
10 | 腳手架 材 質 | 木桿直徑、材質不合要求的扣4-5分 鋼管彎曲、鏽蝕嚴重的扣4—5分 | 5 | |||
11 | 通 道 | 架體不設上下通道的扣5分 通道設定不符合要求的扣1-3分 | 5 | |||
12 | 卸料平台 | 卸料平台未經設計計算扣10分 卸料平台搭設不符合設計要求扣10分 卸料平台支撐系統與腳手架連結的扣8分 卸料平台無限定荷載標牌的扣3分 | 10 | |||
小計 | 40 | |||||
檢查項目 | 100 |
懸挑式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3.0.4—2)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 分 標 準 | 應得 分數 | 扣減 分數 | 實得 分數 | |
1 | 保證 項 目 | 施工方案 | 腳手架無施工方案、設計計算書或未經上級審批的扣10分 施工方案中搭設方法不具體的扣6分 | 10 | ||
2 | 懸挑梁及 架體穩定 | 外挑桿件與建築結構連線不牢固的每有一處扣5分 懸挑梁安裝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每有一處扣5分 立桿底部固定不牢的每有一處扣3分 架體未按規定與建築結構拉結的每有一處扣5分 | 20 | |||
3 | 腳手板 | 腳手板鋪設不嚴、不牢,扣7~10分 腳手板材質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每有一處探頭板,扣2分 | 10 | |||
4 | 荷 載 | 腳手架荷載超過規定,扣10分 施工荷載堆放不均勻每有一處,扣5分 無交底記錄,扣5分 | 10 | |||
5 | 交底與 驗 收 | 腳手架搭設不符合方案要求,扣7~10分 每段腳手架搭設後,無驗收資料,扣5分 無交底記錄,扣5分 | 10 | |||
小計 | 60 | |||||
6 | 一般項目 | 桿件間距 | 第10延長米立桿間距超過規定,扣5分 大橫桿間距超過規定,扣5分 | 10 | ||
7 | 架體防護 | 施工層外側未設定1.2m高防護欄桿和未設18cm高的踏腳板, 扣5分 腳手架外側不掛密目式安全網或網間不嚴密,扣7~10分 | 10 | |||
8 | 層間防護 | 作業層下無平網或其他措施防護的扣10分 防護不嚴密扣5分 | 10 | |||
9 | 腳手架 材 質 | 桿件直徑、型鋼規格及材質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 10 | |||
小計 | 40 | |||||
檢查項目合計 | 100 |
門型腳手架檢查評分表(表3.0.4—3)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 分 標 準 | 應得 分數 | 扣減 分數 | 實得 分數 | |
1 | 保證 項 目 | 施工方案 | 腳手架無施工方案,扣10分 施工方案不符合規範要求,扣5分 腳手架高度超過規範規定、無設計計算書或未經上級審批,扣10分 | 10 | ||
2 | 架體基礎 | 腳手架基礎不平、不實、無墊木,扣10分 腳手架底部不加掃地桿,扣5分 | 10 | |||
3 | 架體穩定 | 不按規定間距與牆體拉結的每有一處扣5分 拉結不牢固的每有一處扣5分 不按規定設定剪刀撐的扣5分 不按規定高度作整體加固的扣5分 門架立桿垂直偏差超過規定的扣5分 | 10 | |||
4 | 桿件、鎖件 | 未按說明書規定組裝,有漏裝桿件和鎖件的扣6分 腳手架組裝不牢、每一處緊固不合要求的扣1分 | 10 | |||
5 | 腳手板 | 腳手板不滿鋪,離牆大於10cm以上的扣5分 腳手板不牢、不穩、材質不合要求的扣5分 | 10 | |||
6 | 交底與 驗 收 | 腳手架搭設無交底,扣6分 未辦理分段驗收手續,扣4分 無交底記錄,扣5分 | 10 | |||
一般項目 | 小計 | 60 | ||||
7 | 架體防護 | 腳手架外側未設定1.2m高防護欄桿和18cm高的擋腳板,扣5分 架體外側未掛密目式安全網或網間不嚴密,扣7-10分 | 10 | |||
8 | 材質 | 桿件變形嚴重的扣10分 局部開焊的扣10分 桿件鏽蝕未刷防鏽漆的扣5分 | 10 | |||
9 | 荷 載 | 施工荷載超過規定的扣10分 腳手架荷載堆放不均勻的每有一處扣5分 | 10 | |||
10 | 通 道 | 不設定上下專用通道的扣10分 通道設定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 10 | |||
小計 | 40 | |||||
檢查項目合計 | 100 |
掛腳手架檢查評分表(略)
吊籃腳手架檢查評分表(略)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檢查評分表(略)
基坑支護安全檢查評分表(表3.0.5)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 分 標 準 | 應得 分數 | 扣減 分數 | 實得 分數 | |
1 | 保證 項 目 | 施工方案 | 基礎施工無支護方案的扣20分 施工方案針對性差不能指導施工的扣12~15分 基坑深度超過5m無專項支護設計的扣20分 支護設計及方案未經上級審批的扣15分 | 20 | ||
2 | 臨邊防護 | 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無臨邊防護措施的扣10分 臨邊及其它防護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 10 | |||
3 | 坑壁支護 | 坑槽開挖設定安全邊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10分 特殊支護的作法不符合設計方案的扣5-8分 支護設施已產生局部變形又未採取措施調整的扣6分 | 10 | |||
4 | 排水措施 | 基坑施工未設定有效排水措施的扣10分 深基礎施工採用渺f、降水,無防止臨近建築危險沉降措施的扣10分 | 10 | |||
5 | 坑邊荷載 | 積土、料具堆放距槽邊距離小於設計規定的扣10分 機械設備施工與槽邊距離不符合要求,又無措施的扣10分 | 10 | |||
小計 | 10 | |||||
6 | 一般項目 | 上下通道 | 人員上下無專用通道的扣10分 設定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 60 | ||
7 | 土方開挖 | 施工機械進場未經驗收的扣5分 挖土機作業時,有人員進入挖土機作業半徑內的扣6分 挖土機作業位置不牢,不安全的扣10分 司機無證作業的扣10分 未按規定程式挖土或超挖的扣10分 | 10 | |||
8 | 基坑支護 變形監測 | 未按規定進行基坑支護變形監測的扣10分 未按規定對毗鄰建築物和重要管線和道路進行沉降觀測的扣10分 | 10 | |||
9 | 作業環境 | 基坑內作業人員無安全立足點的扣10分 垂直作業上下無隔離防護措施的扣10分 光線不足未設定足夠照明的扣5分 | 10 | |||
小計 | 40 | |||||
檢查項目 | 100 |
模板工程檢查評分表(表3.0.6)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 分 標 準 | 應得 分數 | 扣減 分數 | 實得 分數 | |
1 | 保證 項 目 | 施工方案 | 模板工程無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經審批的扣10分 未根據混凝土輸送方法制定有針對性安全措施的扣8分 | 10 | ||
2 | 支撐系統 | 現澆混凝土模板的支撐系統無設計計算的扣6分 支撐系統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扣10分 | 10 | |||
3 | 立柱穩定 | 支撐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立柱底部無墊板或用磚墊高的扣6分 不按規定設定縱橫向支撐的扣4分 立柱間距不符合規定的扣10分 | 10 | |||
4 | 施工荷載 | 模板上施工荷載超過規定的扣10分 模板上堆料不均勻的扣5分 | 10 | |||
5 | 模板存放 | 大模板存放無防傾倒措施的扣5分 各種模板存放不整齊、過高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5分 | 10 | |||
6 | 支拆模板 | 2m以上高處作業無可靠立足點的扣8分 拆除區域未設定警戒線且無監護人的扣5分 留有未拆除的懸空模板的扣4分 | 10 | |||
一般項目 | 小計 | 60 | ||||
7 | 模板驗收 | 模板拆除前未經拆模申請批准的扣5分 模板工程無驗收手續的扣6分 驗收單無量化驗收內容的扣4分 支拆模板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扣5分 | 10 | |||
8 | 混凝土 強 度 | 模板拆除前無混凝土強度報告的扣5分 混凝土強度未達規定提前拆模的扣8分 | 10 | |||
9 | 運輸道路 | 在模板上運輸混凝土無走道墊板的扣7分 走道墊板不穩不牢的扣3分 | 10 | |||
10 | 作業環境 | 作業面孔洞及臨邊無防護措施的扣10分 垂直作業上下無隔離防護措施的扣10分 | 10 | |||
小計 | 40 | |||||
檢查項目 | 100 |
“三寶四口”防護檢查評分表(表3.0.7)
序 號 | 檢查項目 | 扣 分 標 準 | 應得 分數 | 扣減 分數 | 實得 分數 |
1 | 安全帽 | 有一人不戴安全帽的扣5分 安全帽不符合標準的每發現一頂扣1分 不按規定佩戴安全帽的有人扣1分 | 20 | ||
2 | 安全網 | 在建工程外側未用密目安全網封閉的扣25分 安全網規格、材質不符合要求的扣25分 安全網未取得建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準用證的扣25分 | 25 | ||
3 | 安全帶 | 每有一人未系安全帶的扣5分 有一人安全帶系掛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安全帶不符合標準,每發現一條扣2分 | 10 | ||
4 | 樓梯口、電梯井口防護 | 每一處無防護措施的扣6分 每一處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嚴密的扣3分 防護設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6分 電梯井內每隔兩層(不大於10m)少一道平網的扣6分 | 12 | ||
5 | 預留洞口、坑井防護 | 每一處無防護措施,扣7分 防護設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6分 每一處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嚴密的扣3分 | 13 | ||
6 | 通道口防護 | 每一處無防護棚,扣5分 每一處防護不嚴,扣2-3分 每一處防護棚不牢固、材質不符合要求,扣3分 | 10 | ||
7 | 陽台、樓板、 屋面等臨邊防護 | 每一處臨邊無防護的扣5分 每一處臨邊防護不嚴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 10 | ||
檢查項目合計 | 100 |
施工用電檢查評分表(表3.0.8)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 分 標 準 | 應得 分數 | 扣減 分數 | 實得 分數 | |
1 | 保證 項 目 | 外電防護 | 小於安全距離又無防護措施的扣20分 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閉不嚴密的扣5~10分 | 20 | ||
2 | 接地與接 零保護系統 | 工作接地與重複接地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未採用TN-S系統的扣10分 專用保護零線設定不符合要求的扣5~8分 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混接的扣10分 | 10 | |||
3 | 配電箱 開關箱 | 不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的扣10分 開關箱(未級)無漏電保護或保護器失靈,每一處扣5分 漏電保護裝置參數不匹配,每發現一處扣2分 電箱內無隔離開關每一處扣2分 違反“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每一處扣5-7分 安裝位置不當、周圍雜物多等不便操作的每一處扣5分 閘具損壞、閘具不符合要求的每一處扣5分 配電箱內多路配電無標記的每一處扣5分 電箱下引出線混亂每一處扣2分 電箱無門、無鎖、無防雨措施的每一處扣2分 | 20 | |||
4 | 現場照明 | 照明專用迴路無漏電保護扣5分 燈具金屬外殼未作接零保護的每一處扣2分 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低於2.4m未使用安全電壓供電的扣10分 潮濕作業未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的扣10分 使用36V安全電壓照明線路混亂和接頭處未用絕緣布包紮扣5分 手持照明燈未使用36V及以下電源供電扣10分 | 10 | |||
小計 | 60 | |||||
5 | 配電線路 | 電線老化、破皮未包紮的每一處扣10分 線路過道無保護的每一處扣5分 電桿、橫擔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架空線路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未使用五芯線(電纜)的扣10分 使用四芯電纜外加一根線替代五芯電纜的扣10分 電纜架設或埋設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 15 | |||
6 | 一般項目 | 電器裝置 | 閘具、熔斷器參數與設備容量不匹配、安裝不合要求的每一處扣3分 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的扣10分 | 10 | ||
7 | 變配電裝置 | 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扣3分 | 5 | |||
8 | 用電檔案 | 無專項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扣10分 無地極阻值搖測記錄的扣4分 無電工巡視維修記錄或填寫不真實的扣4分 檔案亂、內容不全、無專人管理的扣3分 | 10 | |||
小計 | 40 | |||||
檢查項目 | 100 |
物料提升機檢查評分表 (表3.0.9)
序 號 | 檢查項目 | 扣 分 標 準 | 應得 分數 | 扣減 分數 | 實得 分數 | |
1 | 架體製作 | 無設計計算書或未經上級審批扣9分 架體製作不符合設計要求和規範要求的扣7~9分 使用廠家生產的產品,無建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準用證的扣9分 | 9 | |||
2 | 限位保 險裝置 | 吊籃無停靠裝置的扣9分 停靠裝置未形成定型化的扣5分 無超高限位裝置的扣9分 使用摩擦式卷揚機超高限位採用斷電方式的扣9分 高架提升機無下極限限位器、緩衝器或無超載限制器的每一項扣3分 | 9 | |||
3 | 架 體 穩 定 | 纜 風 繩 | 架高20m以下時設一組,20~30m設二組,少一組扣9分 纜風絕不使用鋼絲繩的扣9分 鋼絲繩直徑小於9.3mm或角度不符合45°~60°的扣4分 地錨不符合要求的扣4~7分 | 9 | ||
與 建 築結構連 接 | 連牆桿的位置不符合規範要求的扣5分 連牆桿連線不牢的扣5分 連牆桿與腳手架連線的扣9分 連牆桿材質或連線做法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 |||||
4 | 鋼處繩 | 鋼絲繩磨損已超過報廢標準的扣8分 綱絲繩鏽蝕、缺油的扣2~4分 繩卡不符合規定的扣2分 鋼絲繩無過路保護的扣2分 鋼牲繩拖地.扣2分 | 8 | |||
5 | 樓層卸料 平台防護 | 卸料平台兩側無防護欄桿或防護不嚴的扣2~4分 平台腳手板搭設不嚴、不牢的扣2~4分 平台無防護門或不起作用的每一處扣2分 防護門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4分 地面進料口無防護棚或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 | 8 | |||
6 | 吊 籃 | 吊籃無安全門的扣8分 安全門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4分 高架提升機不使用吊籠的扣4分 違章乘坐吊籃上下的扣8分 吊藍提升使用單根鋼絲繩的扣8分 | 8 | |||
7 | 安裝驗收 | 無驗收手續和責任人簽字的扣9分 驗收單無量化驗收內容的扣5分 | 9 | |||
小計 | 60 | |||||
8 | 架 體 | 架體安裝拆除無施工方案的扣5分 架體基礎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 架體垂直偏差超過規定的扣5分 架體與吊籃間隙超過規定的扣3分 架體外側無立網防護或防護不嚴的扣4分 搖臂把桿未經設計的或安裝不符合要求或無保險繩的扣8分 井字架開口處未加固的扣2分 | 10 | |||
9 | 傳動系統 | 卷揚機地錨不牢固,扣2分 捲筒鋼絲繩纏繞不整齊,扣2分 第一個導向滑輪距離小於15倍捲筒寬度的扣2分 滑輪翼緣破捐或與架體柔性連線,扣3分 捲筒上無防止鋼絲繩滑脫保險裝置,扣5分 滑輪與鋼絲繩不匹配的扣2分 | 9 | |||
10 | 聯絡信號 | 無聯絡信號的扣7分 信號方式不合理、不準確的扣2—4分 | 10 | |||
11 | 卷揚機 操作棚 | 卷揚機無操作棚的扣7分 操作棚不符合要求的扣3—5分 | 10 | |||
12 | 避 雷 | 防雷保護範圍以外無避雷裝置的扣7分 避雷裝置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 10 | |||
小計 | 40 | |||||
檢查項目合計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