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安全

建築施工安全是建築施工是以建築物和構築物為對象的多工種交叉、輪替、順序進行的生產活動。每項工程施工前都要根據工程的特點,制訂預防事故的措施,並在施工中勤加檢查。這是建築企業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

建築施工安全

正文

建築施工是以建築物和構築物為對象的多工種交叉、輪替、順序進行的生產活動;大部分是露天作業,既受天時影響,又受場地限制;且經常處於高空或地下,如不妥加防護,容易發生墜落、滑跌、磕碰、塌陷、觸電、失火、灼燙、爆炸、中毒、中署、僵凍以及機械傷害等事故,造成生命和財產損失。為了保護建築安裝工人在生產過程中不受職業病與傷殘的威脅,各建築安裝企業要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建立並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每項工程施工前都要根據工程的特點,制訂預防事故的措施,並在施工中勤加檢查。這是建築企業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
建築施工的安全措施大體上包括個人勞動保護和現場防護設施兩個方面。前者是指施工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具備的保護自身安全的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口罩、面具等。後者的目的在於排除現場上不安全及有損人體健康的因素,如設定滅火器、安全網、圍欄、擋板、支撐、避雷裝置等。
為了保障施工安全,除必要的物質裝備外,還必須加強安全生產和不冒險作業的思想教育,針對各種不利因素,因時因地因事地分別建立和健全必要的防範制度,如:惡劣天氣要禁止高空作業;深溝操作要防止土壁塌陷;起重吊裝要實行統一指揮;電動機械要安全接零或接地;乙炔發生器要防止回火;粉塵及有毒物作業要有防塵防毒措施;爆炸和有毒易燃物品要有妥善的保管、運輸與使用辦法;盛暑作業應調整作息時間,加強通風降溫;嚴冬操作應有防凍取暖措施,作出防火防煤氣中毒的規定等,以保證現場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國家把保護勞動者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一項基本國策,在生產建設中必須嚴格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社會主義企業管理原則,除公布了勞動保護工作條例外,先後頒布了《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關於加強基本建設施工安全的規定(試行草案)》和《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保障了建築工地的安全生產(見建築業勞動保護建築業勞動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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