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地地租
正文
指資本家為建築住宅、工廠、商店、銀行、倉庫、碼頭和其他建築物向土地所有者租用土地所交納的地租。建築地地租的基礎,是由真正的農業地租調節的。但它除了和農業地租受著相同規律的支配,具有級差地租、絕對地租和壟斷地租等形式外,也有它自己的特徵:①在農業上,級差地租主要決定於土地的相對自然肥力及土地位置的差別,在建築地段上,位置對級差地租則有決定性的影響。建築地段位置愈接近城市特別是大城市繁華中心,建築地地租就愈高。②土地所有者只是利用社會發展的進步去提高建築地地租,而對社會進步並未作出貢獻。③在建築地地租上,壟斷價格常常在許多場合占優勢。居民為了取得居住的權利,就要給土地所有者付地租。建築地地租的高昂是大城市房租高昂的決定性因素,致使僱傭勞動者必須以其工資的很大一部分繳納房租。各種形式的建築地租都來源於僱傭工人所創造的剩餘價值以及社會各階級的收入。高昂的城市建築地地租,不僅吞食了僱傭工人所創造的剩餘價值超過平均利潤以上的餘額,甚至剝奪了廣大勞動人民維持生命及其發展的權利。
隨著資本主義城市的發展,人口大量集中,住宅需要日益增大。同時,在土地上建立起來的廠房、鐵路、碼頭、倉庫等固定資本不斷擴充,都會增加對建築地段的需求,從而引起建築地地租的提高。加以房地產投機盛行,就進一步刺激建築地地租的提高。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大城市裡建築地地租高得驚人,促使建築業資本家不斷加高建築物的層數,這是美國紐約等大城市內摩天大樓林立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