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差地租
1.級差地租的含義及其產生的條件與原因馬克思認為資本主義的級差地租是經營較優土地的農業資本家所獲得的,並最終歸土地所有者占有的超額利潤。級差地租來源於農業工人創造的剩餘價值,即超額利潤,它不過是由農業資本家手中轉到地所有者手中了。形成級差地租的條件有三種:①土地肥沃程度的差別;②土地位置的差別;③在同一地塊上連續投資產生的勞動生產率的差別。馬克思按級差地租形成的條件不同,將級差地租分為兩種形式:級差地租第一形態(即級差地租Ⅰ)和級差地租第二形態(即級差地租Ⅱ)。級差地租Ⅰ,是指農業工人因利用肥沃程度和位置較好的土地所創造的超額利潤而轉化為地租(即由前兩個條件產生)級差地租Ⅱ,是指對同一地塊上的連續追加投資,由各次投資的生產率不同而產生的超額利潤轉化為地租。
2.級差地租Ⅰ和級差地租Ⅱ的關係
級差地租Ⅰ和級差地租Ⅱ雖各有不同的產生條件,但二者的實質是一樣的,它們都是由產品的個別生產價格低於社會生產價格的差額所產生的超額利潤轉化而成。級差地租Ⅰ是級差地租Ⅱ的前提、基礎和出發點。
(二)絕對地租
絕對地租,是指土地所有者憑藉土地所有權壟斷所取得的地租。絕對地租既不是農業產品的社會生產價格與其個別生產價格之差,也不是各級土地與劣等土地之間社會生產價格之差,而是個別農業部門產品價值與生產價格之差。因此,農業資本有機構成低於社會平均資本有機構成是絕對地租形成的條件,而土地所有權的壟斷才是絕對地租形成的根本原因。絕對地租的實質和來源是農業工人創造的剩餘價值。(三)壟斷地租
壟斷地租,是指由產品的壟斷價格帶來的超額利潤而轉化成的地租。壟斷地租不是來自農業僱傭工人創造的剩餘價值,而是來自社會其他部門工人創造的價值。(四)分離地租(非農業用地地租)
關於非農業用地的地租在土地所有權與土地經營權相分離的條件下,不論租用農地或非農地都須支付地租。馬克思論述的非農業用地的地租,是指建築地段和礦山地段的地租。建築地段地租是指工商業資本家為獲得建築多種建築物所需土地而支付給土地所有者的地租。建築地段地租同農業地租的明顯區別,在於農業中土地的肥沃程度和位置對級差地租有決定作用,而對於建築地租,則是位置起著決定作用。同時,由於壟斷價格對建築地租起著很大作用。礦山地租指工業資本家為取得採掘地下礦藏的權利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地租。由於礦山的數量有限,也存在著經營的壟斷,使礦產品必須按劣等生產條件決定的生產價格出售,因而優中等礦山可以取得超額利潤而轉化為礦山地租。一般情況,若只考慮離市中心的距離,則離的越遠,地租越低
但是地租還受其他方面的影響,最主要的有交通。交通通達度越高,地租越高。
所以,有時候離市中心有一定距離而又是交通線交匯處的地方,地租較高,是次高峰(市中心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