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
檢驗作用
檢驗建築地下基礎結構質量的好壞;
保護作用
(1)顯性:保障建築物地下空間的使用;
(2)隱性:地下建築或建築物基礎的護衛者。
地下工程是建築物的基礎,決定了,相比保障地下空間使用的顯性功能,建築地下防水更重要的是其隱性功能——護衛基礎結構安全。
這裡需要強調的是,建築地下防水必須在完成檢驗建築地下結構質量完好的前提下,進而才是實現對地下結構的保護。舉個例子,人類正確的禦寒模式是“健壯的軀體+適度的外衣”,而不應該是“虛弱的軀體+厚重的外衣”。建築地下防水的道理亦然,重點在結構主體防水,也可以說要有一顆健康的建築“心臟”。否則,一味多穿“衣服”,或穿“好的衣服”,反而容易忽視“心臟”內在的“先天缺陷”,並延誤治療,乃至無藥可醫。
本質
建築地下防水,像一面鏡子,反映的是當下的建築質量,關係的則是未來的建築安全;建築地下防水,不僅僅是保障建築地下空間的使用,更重要的是對建築安全的守護;建築地下防水,作為建築地下基礎結構的保護者,應與建築壽命相同。
企業類別
可分為“生產型”、“施工型”、“管理型”三類。
生產型
一般指建築地下防水“其他防水層”防水材料的生產企業。
施工型
一般指建築地下防水“其他防水層”的施工企業。
管理型
建築地下防水“管理型企業”,是我國建築地下防水領域一個嶄新的企業類別。其與傳統防水企業形式上的差異是:以建築防水材料生產或施工為主導,轉型為以系統管理及整合為主導;本質的區別則是:將“被動防水”轉換為“主動防水”。
材料種類
建築地下防水材料按用途可分為“結構主體”材料、“細部構造”材料、“其他防水層”材料、“瑕疵處理”和堵漏材料四種。
其中“結構主體”材料主要包括配置防水混凝土所需的砂、石、水泥、水、外加劑等。“細部構造”材料主要包括各種中埋止水帶、外貼止水帶、密封材料等。“其他防水層”材料主要包括防水卷材、防水塗料、防水砂漿等。“瑕疵處理”和堵漏材料主要包括各類注漿用漿料等。
防水對象
建築地下防水主要防的是地表水、地下水及生活水。
防水構成
地下工程的防水可分為兩部分,一是結構主體防水,二是細部構造防水。其中結構主體防水主要採取防水混凝土設防。細部構造防水則主要包括施工縫、後澆帶、變形縫、誘導縫等的防水。
國內發展歷程
第一階段:
(表層)材料防水,如卷材、塗料、滲透結晶、防水砂漿等。20世紀80年代以前,我國防水材料以瀝青紙胎油氈為主。之後,通過引進、借鑑國外先進設備與技術,我國的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以及其他防水材料得到迅速發展。目前,SBS改性瀝青防水卷材成為建築地下防水最常用的(表層)防水材料。
第二階段:
(結構)軀體防水。經過數十年實踐,以表層柔性防水為主的防水工程效果並不理想。2011年實施的《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08-2011總結認為,“在防水混凝土結構或襯砌的迎水面全外包柔性防水層,形成一個整體封閉的防水體系,理應使整個防水工程防水功能得到很大提高,但實際情況往往並非如此。”繼此,對向軀體(結構)防水回歸的呼聲日益高漲。《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範》GB50108-2008在條文說明中特別提出了國內軀體防水的代表,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發布的2006年全國建設行業科技成果推廣項目“FS101、FS102地下剛性複合防水技術”。
第三階段:
(工程)系統防水。人們逐漸認識到,建築地下防水是涉及勘探、設計、防水混凝土生產與施工、細部構造、其他防水層材料供應與施工、後期維護等複雜的系統工程,只有系統對待,系統整合,才可能做好建築地下防水。由此,建築地下防水“管理型企業”應運而生,北京龍陽偉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為“管理型”企業的代表,提出的360度地下防水,是我國建築地下系統防水理念最早的實踐代表之一。
“三高”痼疾
國內建築地下防水現狀寫照,即“高水平、高驗收、高滲漏”,指材料和技術水平越來越高,建築地下防水驗收合格率越來越高,但建築地下防水滲漏率也越來越高。
正確防水觀
正確的防水觀,即建築地下防水工程理論架構,又稱之為做好建築地下防水的三大核心理念:
1、從工程角度看建築地下防水
首先,要直面產業亂象,正本清源。明確聚焦“做什麼”——做的是什麼部位工程防水,並明確該部位防水的特徵和要求,從而避免魚目混珠、良莠不齊。
其次,鑒於建築地下工程的特殊性和複雜性,建築地下防水作為與建築地下結構有緊密關聯的依附型技術,對實驗室數據應客觀對待,要把精力和視線更多地投向工程實際。
最後,從工程角度看建築地下防水就是要回歸建築地下防水的根本——混凝土結構主體防水。
2、建築地下防水是(全)系統工程
“建築地下防水是(全)系統工程”要解決的問題非常簡單——“建築地下防水是什麼”。建築地下防水涉及勘探、建築與結構設計、防水混凝土的生產與施工、防水材料的供應與施工、細部構造、其他防水層材料的供應與施工、人員素質、管理水平、後期維護等諸多因素。因此,建築地下防水毫無爭議地成為繁冗複雜的龐大系統工程。
一些專家雖然認同建築地下防水是(全)系統工程,然而關注點一般只是小的系統,如行業內近期強調的建築防水“工料合一”,只是建築地下防水(全)系統的一個分支。事實上,只憑防水材料供應和防水材料施工的“合一”,無法保障建築地下防水的整體質量。
建築地下防水既然是(全)系統工程,相關企業就要打破獨立作業的傳統模式,拋棄長久以來形成的過度依賴材料的思維,融入到整個防水關聯關係中。
3、正視問題而不遮蔽
“正視問題而不遮蔽”要解決的是針對建築地下防水繁冗複雜的、難以盡善盡美的龐大系統“怎么辦”的問題。面對粗放的工程環境及沒有經過嚴格訓練的施工隊伍,工程有問題是必然的,沒有問題則是偶然的。正視問題並採取有效的解決措施,是提高建築地下防水保證度的核心。當前,地下防水工程的高滲漏率反映了結構主體存在許多問題。一味地用防水材料包裹,短時間掩蓋了矛盾,卻為結構安全埋下隱患。很多建築工程交付使用一段時間後才出現滲漏,暴露出大量貫通裂縫、混凝土酥鬆等影響建築安全的早期結構缺陷。因此,針對地下滲漏水,需要解決的不僅是滲漏治理,更要關注這些隱形殺手將對當下的建築結構質量以及今後的建築安全,會產生怎樣的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