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企業流動資金
正文
建築企業占用的流動生產資金和流通資金的總和。它是用於購置原材料等勞動對象、支付工資和其他生產費用的資金。加速流動資金周轉,可以節約資金。組成 包括:①用於購置勞動對象的資金,是流動資金的主要部分。勞動對象是流動資金的實物形態。它的價值一次全部轉移到新產品中去,並隨著產品的銷售全部得到補償。企業再以回收的資金重新購置勞動對象進行再生產。②由建築企業以貨幣形式付給勞動者的工資,這部分轉移到產品中的價值量,隨著產品銷售也是一次全部回收,重新用於支付工資。③用於生產上的其他支出,如購置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特點 建築企業流動資金隨著生產過程的不斷進行而不斷循環和周轉。其循環和周轉過程是:貨幣資金→生產儲備資金→生產資金(未完施工)→成品資金→貨幣資金。中國全民所有制建築企業1983年定額流動資金年平均占用額為96.1億元,占施工產值的33.9%。
分類 ①按資金周轉階段分為流動生產資金和流通資金。流動生產資金指為施工生產進行的物資儲備和未完施工及在產品的資金;流通資金指處於流通領域中的成品資金、結算及貨幣資金。建築企業由於建築生產與工程結算等特點,增加了“結構件”、“周轉材料”、“未完施工”及“應收工程款”等流動資金定額。②按管理方式分為定額流動資金和非定額流動資金。定額流動資金是指根據企業規模、完成任務數量、人員的組成情況、物資與費用消耗水平、材料物資供應條件等,可以事先核定定額需要量的資金。非定額流動資金是指難以在事先確定定額需要量的流動資金。③按建築企業流動資金的形成分為自有流動資金與非自有流動資金。自有流動資金是指國家撥給企業長期使用的流動資金和企業內部形成的資金。非自有流動資金是指企業從建設單位取得的預付備料款和銀行貸款。中國在經濟體制改革中,提出資金有償使用原則,部分建築企業已經試行流動資金由企業自有資金和流動資金貸款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