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縣發展和改革局

發改局主要工作職責

建水縣發展和改革局是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巨觀調控的縣政府工作部門。在縣人民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有關政策措施,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引導和促進全縣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二)匯總分析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研究縣內外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分析、預測。
(三)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組織管理全縣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建立和完善項目儲備庫;根據產業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積極上報建設項目,爭取國家、省、州對全縣各行業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審查、轉報和下達由省、州審批的基本建設項目;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參與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作。
(四)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動員(含經濟動員和交通戰備)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五)組織、研究制定投融資、計畫、價格(糧食流通)等體制改革,並組織實施;參與有關法規的起草和協調實施及其他有關體制改革方案的研究;指導全縣市場體系的建立,組織制定重點要素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總體布局。
(六)組織好經濟信息的研究。負責巨觀經濟政策和市場運行狀況及趨勢信息的提供,定期不定期地向各辦、局、鄉鎮及社會提供政策信息和經濟信息。
(七)負責價格調控和監督管理。對縣管商品價格提出改革、調整方案;依法調處本縣各種價格和收費爭議,規範價格(收費)行為;負責全縣經營收費許可證的核證、審驗工作;負責本縣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監控及農產品成本調查統計;按照收費管理許可權,及時調整縣內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及對收費許可證進行核證、年檢、變更和註銷工作;依法監督、查處縣內各種價格(收費)違法行為;依法對本縣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仲裁機構委託的涉案物品價格進行鑑證,對各類市場主體價格行為合法性、價格水平的合理性進行公證性認定。
(八)認真做好縣委、人大、政府、政協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長工作職責

(一)主持縣發展和改革局全面工作,主持召開局務會,研究制定工作計畫、任務及有關規章制度,並進行檢查、落實。對各股室進行工作指導和督查,抓好全局的業務建設,組織全局幹部職工全面完成各項任務。
(二)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正確反映全縣的政策性、傾向性問題及時了解民眾的反映、意見和要求,為政府正確決策提供參考意見和建議,當好參謀長。
(三)結合我縣實際,組織制定和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計畫,協調地區經濟發展和協作中的重大問題,主持建立和完善項目庫,抓好縣域重大發展項目的協調工作,直管辦公室、投資股。
(四)協調與縣屬直各有關單位(部門)和鄉鎮的關係,並做好向上爭取項目資金的工作。
(五)督查落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黨委書記工作職責

(一)主持縣發展和改革局黨委工作,按照黨的委員會的決議,負責黨委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級黨委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負責召集黨的委員會,結合機關的具體情況,認真傳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保證本單位各項工作的完成。研究安排黨委工作,將黨委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黨的委員會大會討論決定,制定黨委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做好機關經常性的思想政治、黨風廉政、組織人事等工作,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四)組織檢查黨委工作計畫、決議的執行情況和出現的問題,並定期向黨的委員會、上級黨委報告工作。
(五)經常與黨的委員會委員和同級行政負責人交流情況,保持密切聯繫,支持他們的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內部的黨、政關係,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六)抓好黨的委員自身的學習,嚴格組織生活,按時召開黨的民主生活會,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搞好黨風建設,充分發揮黨的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作用。

副局長工作職責

(一)協助局長工作,對局長負責。抓好分管股室的自身建設,負責價格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及全縣價格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
(二)負責全縣價格改革規劃及年度計畫制定、價格調控目標的提出及調控措施的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縣價格監測、指數編制、農本調查及價格預警預報工作。
(四)負責全縣重要商品價格及作價辦法的制定和調整工作。
(五)負責指導監督縣級有關部門、行業的價格管理工作,處理價格矛盾和爭議。
(六)負責系統人員價格法律、法規及物價業務知識的學習培訓工作。
(七)負責組織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價格制定與調整。
(八)負責組織研究制定部分服務價格及收費的作價原則和管理辦法。
(九)負責實施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的年檢和核發工作。
(十)負責協調處理全縣各種收費和服務價格爭議。
(十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副局長工作職責

(一)協助局長工作,對局長負責。
(二)抓好分管股室的自身建設,確保所承擔工作按質按時按量完成。協調分管股室與其他股室、相關部門以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相關科室的工作關係。
(三)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重大事項須及時向局長報告。
(四)分管基礎產業股、社會事業股、農村經濟股。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全縣工業、農業、教育、衛生、交通、能源、內外貿易發展規劃、發展戰略等。

紀委書記工作職責

(一)協助書記工作,對書記負責。分管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及效能監察、辦公室文秘、綜合股、信息站。
(二)全面負責局黨委紀檢監察效能監察工作,按照上級和局黨委部署,主持制定紀委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主持紀委會議,定期通報工作情況,討論、決定重要問題,研究貫徹落實局黨委或上級紀委的工作部署。
(四)聯繫實際抓好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工作,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黨風黨紀教育。
(五)根據局紀委會議的決定,向上級黨委報告本局黨委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建議。
(六)接待來信來訪,組織查處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
(七)對選拔任用幹部提出廉政考察意見和建議,對民眾反映有問題的幹部職工進行廉政談話。
(八)抓好紀委班子自身建設,做好班子成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注重發揮集體的智慧和作用。
(九)聯繫實際進行工作研究,定期組織幹部職工的政治、業務學習,對紀委班子自身黨風廉政建設和廉潔自律負總責。
(十)完成黨委和上級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協助局黨政領導組織協調日常黨務、政務工作。
(二)組織參與起草主要檔案,參與重大課題調研。
(三)負責會議組織、電文運轉、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檔案管理、文書資料、辦公自動化以及督辦、信訪、保密、財務、資產、房產管理、內部審計和接待、治安保衛等行政事務。
(四)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宣傳教育、計畫生育、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
(五)協調股室、下屬單位和歸口管理單位的日常工作。
(六)認真做好人大、政協提案及來信來訪的回覆工作。

綜合計畫股工作職責

(一)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中期發展規劃,銜接平衡各部門(行業)和各鄉(鎮)規劃。
(二)研究並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組織下達年度計畫,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報告。
(三)進行全縣巨觀經濟監測和預警,分析研究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及時提出措施建議。
(四)按照州信合辦政府信用貸款的管理規定,做好全縣的政府信用貸款項目的收集、篩選、申報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貫徹落實省、州發改委有關申報基本建設項目貸款貼息的精神,組織全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貸款貼息的收集、申報和管理工作。
(六)按照上級的布置安排,組織、協調全縣相關部門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潛力調查,做好縣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完成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投資股工作職責

(一)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巨觀調控政策和措施,編制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提出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研究投融資體制改革問題;
(二)安排國家、省、州和本縣撥款的重大建設項目;
(三)負責固定資產項目的儲備工作;
(四)安排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經濟適用房和政法部門基礎設施建設計畫;
(五)負責縣級機關建設項目的計畫和投資安排。

事業發展股工作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縣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戰略和相關政策,組織編制和銜接平衡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全縣高新技術產業重大項目和布局。
(二)研究提出全縣社會發展戰略,銜接平衡社會發展規劃,協調人口、教育、勞動就業、文化、衛生、體育、社會保障、廣播影視、旅遊、工青婦、殘聯、民政等發展政策。
(三)審核編制社會發展建設項目投資計畫;審批和安排重點及專項社會發展項目;根據有關規定,參與社會事業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和工程的監督檢查工作。
(四)負責編制及實施促進和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創造新的經濟成長點、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化、高新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建設等年度計畫,全面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基礎產業股工作職責

(一)研究全縣工業發展情況,提出我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提出工業體制改革建議,對工業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負責編制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對國家、省、州、縣規定審批工業門類的新建工業項目和規模以上更新改造項目進行審(報)批,實施非淘汰類工業項目(非政府性投資)核准和備案;
(二)研究全縣能源開發利用情況,提出電力支柱產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定能源發展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的建議;實施對煤炭及開發利用、電力等能源建設的管理;提出能源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審批許可權內重大建設項目。
(三)研究全縣交通運輸發展的狀況,提出交通運輸發展戰略、重大布局、規劃和體制改革建議;擬定促進交通運輸技術進步的政策,對交通運輸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審批和安排重大建設項目。

農村經濟股工作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縣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農機等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監測和分析農村經濟發展形勢,對經濟運行中可能出現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調控措施和政策建議;
(三)組織編報、審核農業重大項目,並做好項目的實施、督查和協調工作;
(四)組織編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爭取省、州農業產業化發展資金安排,抓好龍頭企業建設和農業產業化項目實施;
(五)指導協調農業示範園區建設工作,參與提出財政性支農建設資金的使用方向和配置意見。
(六)擬定和協調國土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措施,參與全縣扶貧工作有關專題規劃的編制。

價格收費股工作職責

(一)組織實施國家、省、州下達的商品價格改革、調整方案,負責提出縣管商品價格改革、調整方案;負責全縣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工作;協調和處理縣內地區之間、部門之間的商品價格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爭議。
(二)組織實施國家下達的收費和價格政策。
(三)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級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
(四)會同縣級財政行政主管部門初審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並報上級計畫、財政行政主管部門審定。
(五)組織轄區內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的發證、審驗及上報;並做好收費單位執收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工作。
(六)糾正同級政府部門或鄉鎮政府越權制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的行為。
(七)指導、協調、管理好各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的收費工作,監督縣內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有關的法律、法規的實施,查處違反收費管理規定的行為。
(八)協同配合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好“清費、治亂、減負”為重點的專項治理工作。

價格監督檢查所職責

(一)負責全縣的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宣傳貫徹國家和省價格方針、政策、法規。
(二)監督檢查縣直各部門、各鄉鎮政府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的情況,及時向上級請示報告。
(三)指導全縣社會價格監督、聽證和檢查工作,受理、承辦不服縣價格監督檢查機構查處而申訴行政複議的案件和協助局領導應訴被處罰單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價格行政訴訟。
(四)依法對國家價格調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的收費行為及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五)負責全縣價格監督檢查統計工作。
(六)負責對全縣經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實行明碼標價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的收費公示進行管理監督。
(七)負責價格誠信單位的評選和價格服務進萬家活動的開展。
(八)辦理人民民眾和單位有關價格行為的信訪和舉報。
(九)對上級交辦、領導交辦和其他部門轉辦的舉報事項,負責督辦並反饋處理結果。
(十)負責按照上級要求及時上報各種材料、報表。
(十一)負責監督檢查案件、舉報案件的案卷整檔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局領導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有關事宜。

價格認證中心工作職責

(一)負責實施國家、省、州價格鑑證工作的政策和建議。
(二)接受縣級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裁機構的委託,對刑事、民事、行政、經濟等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鑑定。
(三)受理縣交警部門委託的道路交通財產損失認證。
(四)負責對各類市場主價格行為的合法性、價格水平的合理性進行公證性認定。
(五)負責實施農產品生產成本收益情況調查,分析研究農產品市場供求與價格變化的動態關係。

經濟信息站工作職責

(一)組織巨觀管理的綜合分析研究,進行經濟社會發展中重大問題的超前分析和估價,供領導和有關部門巨觀決策參考。
(二)調查掌握鄉鎮、部門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創新性的工作或典型事例,從巨觀、總體角度進行研討、探索,指導全局工作的思路和對策。
(三)對縣內組織實施的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工程跟蹤調研,掌握情況,客觀反映難點、熱點問題,研究解決的辦法和措施,供縣政府領導同志決策參考。
(四)加強與各部門、各行業的聯繫,定期進行巨觀經濟運行情況分析。
(五)為領導和有關部門傳遞建水巨觀經濟運行與管理中帶有全局性、傾向性、苗頭性的新情況、新問題,便於領導和有關部門據此作出巨觀決策。
(六)對全縣組織實施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產業政策和價格政策進行反映,以便更好地指導和推進我縣經濟體制改革和發展。
(七)收集並反映和中行業在改革開放、經濟發展中的成績、經驗和問題,定期辦好《建水巨觀經濟信息》刊物,為領導同志決策、指導工作提供服務。
(八)做好信息採集,傳遞縣內外信息,推進信息資源共享。
(九)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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