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縣煤炭局

2、負責擬定全縣煤炭產業發展規劃,管理全縣煤炭資源勘查和開發活動;負責全縣煤炭生產調度和統計工作。 7、負責全縣煤礦瓦斯等級鑑定申報工作和綜合協調全縣煤礦瓦斯治理工作。 8、按規定負責煤礦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煤礦搶險救災以及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參與煤礦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煤炭經營管理辦法》等煤炭有關法律、法規和煤炭產業政策。
2、負責擬定全縣煤炭產業發展規劃,管理全縣煤炭資源勘查和開發活動;負責全縣煤炭生產調度和統計工作。
3、依法申報和監督管理生產許可證、煤礦經營許可證。
4、負責組織全縣煤礦礦長和特殊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與考核工作;負責對全縣煤礦企業努力改善礦工工作條件、不斷完善勞動保護、生活福利及職業保險等安全健康活動的情況進行統一組織和監督管理。
5、負責煤礦技改項目立項審查及竣工驗收初審和呈報工作;配合政府其他部門搞好礦區生產設施的保護、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的維護工作,努力為企業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6、負責檢查煤礦安全生產和煤炭經營市場運行情況。
7、負責全縣煤礦瓦斯等級鑑定申報工作和綜合協調全縣煤礦瓦斯治理工作。
8、按規定負責煤礦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煤礦搶險救災以及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參與煤礦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9、負責煤炭協會、學會的管理工作。
10、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印、檔案、會務工作;負責檔案和材料的起草;掌握研究信息,為企業提供信息諮詢服務;負責機關保衛、考勤、接待和對外協調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組織人事及機構編制工作;負責行業思想政治工作和社團工作;承擔黨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機關後勤工作、辦公用品購置、登記和發放工作。
執法股
負責起草和參與制定本縣煤炭行業管理的具體辦法和實施細則,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本縣煤炭行政提議及應訴工作;負責查處違法採煤行為;負責《煤炭法》及其配套法規的宣傳貫徹及法律知識培訓工作;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經營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工作;從法律的角度指導全縣合法煤礦的安全生產。
技術指導股
組織研究煤炭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編制煤炭行業發展和煤炭資源綜合利用、多種經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與貫徹煤炭工業基本建設政策和技術標準;負責申請全縣煤炭行業基建、綜合利用、多種經營項目及礦區總體發展規劃的立項、審查、上報,協調投資資金安排;負責煤炭生產年度計畫的下達、分析、檢查;制訂與貫徹煤炭生產技術政策、標準、規劃;組織重要技術攻關,指導煤礦質量標準化和採掘機械化建設;負責技改項目的立項審查及礦井配套設施建設的申請、上報;協調行業節能、環保工作;從技術的角度指導全縣合法煤礦的安全生產;負責縣內煤礦建設設計和技改設計。
安全監察股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煤礦安全生產規程,監督檢查煤礦安全生產;制定全縣煤炭行業安全規程的實施細則;監督重大傷亡事故的救護及調查;組織全縣各類煤礦職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負責礦長及特殊工種資格證書的管理工作;負責安全工程及配套設施建設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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