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陽區政府辦公室

(四)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承辦區政府組織的重大活動。 (八)負責區政府政務公開工作。 (十一)負責區長信箱、市長信箱的辦理工作。

根據中共廬陽區委、廬陽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合肥市廬陽區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廬陽發〔2010〕36號)精神,設定廬陽區政府辦公室,為區政府組成部門,掛區應急管理辦公室(人民防空辦公室、民防局)牌子。
一、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責
將外事僑務工作劃給區民族宗教和外事僑務局。
(二)劃入的職責
將原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併入區政府辦公室。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區政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檢查、督促區政府會議決定事項、重要工作部署和區政府領導交辦工作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負責區級目標的設定、督查,督查並落實市政府對我區設定的工作目標。
(二)負責區政府全體、常務和區長辦公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區政府檔案、區政府辦檔案、區政府常務會議紀要、區長辦公會議紀要等規範性、決策性檔案的起草、核稿、校對、送審、會簽、印發、存檔等工作;負責收集、整理、上報各類政務信息,辦理下級向區政府的請示、報告;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以及區政府主要領導的重要講話文稿;負責民生辦日常事務和協調工作。
(三)負責區政府的文電收發、傳閱、回收、保密、印信管理及其它相關的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四)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承辦區政府組織的重大活動。
(五)根據區政府領導同志的要求,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的工作。
(六)負責應急管理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負責區委、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區政府各部門和鄉鎮、街道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八)負責區政府政務公開工作。
(九)負責對上級和本級人大、政協的工作聯繫及其建議、議案、提案、意見的辦理和答覆工作。
(十)負責對區政府法制工作進行協調、檢查、服務、指導;負責本區行政複議案件的具體承辦工作;負責本區行政訴訟案件的組織應訴工作;參與或組織對執法部門和單位進行行政執法檢查
(十一)負責區長信箱、市長信箱的辦理工作。
(十二)負責政府信息網路平台建設和維護工作。
(十三)負責人防知識的宣傳教育、人防工程的管理維護和技術指導,協調、參與城市災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十四)負責辦理區政府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區政府辦公室設4個職能科室:
(一)秘書科
負責區政府全體、常務和區長辦公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區政府檔案、區政府辦檔案、區政府常務會議紀要、區長辦公會議紀要等規範性、決策性檔案的起草、核稿、校對、送審、會簽、印發、存檔等工作;負責收集、整理、上報各類政務信息,辦理下級向區政府的請示、報告;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以及區政府主要領導的重要講話文稿。
(二)綜合科
負責區政府的文電收發、傳閱、回收、保密、印信管理及其它相關的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承辦區政府組織的重大活動;根據區政府領導同志的要求,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的工作;協助處理區政府各部門和鄉鎮、街道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區委、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負責區政府政務公開工作;協助做好區行政服務中心的管理工作;負責政府信息網路平台建設和維護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負責人防知識的宣傳教育、人防工程的管理維護和技術指導,協調、參與城市災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區機關住房公積金的管理與使用以及醫療保險的辦理和管理;負責區機關福利費的發放、年終目標任務獎金的兌現等工作。
(三)法制辦公室
負責對區政府法制工作進行協調、檢查、服務、指導;負責本區行政複議案件的具體承辦工作;負責本區行政訴訟案件的組織應訴工作;參與或組織對執法部門和單位進行行政執法檢查。
(四)督查室
檢查、督促區政府會議決定事項、重要工作部署和區政府領導交辦工作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負責區級目標的設定、督查,督查並落實市政府對我區設定的工作目標;負責對上級和本級人大、政協的工作聯繫及其建議、議案、提案、意見的辦理和答覆工作;負責區長信箱、市長信箱的辦理工作。
四、其它事項
(一)區民生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由政府辦具體負責日常事務和協調工作。
(二)區目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由政府辦具體負責日常事務和協調工作。
(三)協助做好區行政服務中心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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