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廣西家具協會經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批准,成立於2005年11月,業務指導是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擁有直屬會員企業77家。協會秘書處設有9個工作部門,在廣西有8個地方家具協會,協會官網廣西家具網,協會刊物《廣西家具》。廣西家具協會的宗旨是:發揮橋樑紐帶作用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為。聯合和動員有關家具行業管理、生產、經營服務、中介、科研、教育等企事業單位,提高廣西家具行業生產力水平。我會的主要工作目標是推動行業發展,服務會員企業,成為廣西家具行業利益的代表;行業發展的領路人;行業管理的主體。
《廣西家具》是協會主辦的內部刊物。它是協會的喉舌.欄目有專題策劃、名家專欄、時尚前沿、企業動態、產業報導、走進東協、東協自貿區、品牌經緯、泛北部灣、行銷實戰、名師設計、行業展會、行業傳真、終端賣場、紅木家具館。全方位地報導家具行業相關資訊。通過縱深的產業剖析、具有實操性的行銷策略與市場案例,展示家具市場動態,傳播知識與信息,為家具行業提供絕佳的交流平台。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第—條:本團體的名稱為:“廣西家具行業協會”。
英文譯名GUANGXIFURNITUREASSOCIATION。縮寫GXIFA(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本會是由廣西區內家具業同仁自願組成的行業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是: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家具業的廠商、專業商場、經銷商和有關專家、學者,溝通信息,協調關係,精誠協作,為提高我區家具的設計、製造、銷售及經營管理水平而共同努力。
第四條: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會辦公地點設在南寧市新民路1-19號,摩卡生活館2-1901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配合政府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對行業發展進行指導。深入行業調查研究,向政府部門提出有關行業政策和法規的建議;
(二)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辦好本會內部雜誌,加強國內同行業的交流:
(三)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本行業的產品質量檢測,開展行業檢查、行業評選和產品認證工作,推薦名牌和著名商標;
(四)配合辦好行業的國內外展覽會、訂貨會,積極培育規範區內的專業市場,提高市場的現代化管理和服務水平;
(五)組織行業管理、技術培訓、專業技能教育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行業新技術、新管理的推廣套用,開展國內、國際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活動;
(六)承辦政府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開展有益於本行業發展的其他活動。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本會由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凡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轄區內依法成立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家具行業經濟組織,以及各家具賣場的品牌家具經銷商和有關知名人士、專業人員, 自願申請並經本會常務理事會審查批准均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行業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是單位會員的,要同時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以及介紹單位現狀、規模和經營產品名稱、品種、數量、產地、圖片等資料,是品牌家具經銷商的,要同時提交產品經營授權書和家具商場場地使用證明,是其他個人會員的,要同時提交身份證和有關專業資格的證明材料;
(二)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經常務理事會授權,本會秘書處可審批新會員並報請下次常務理事會確認:
(四)由常務理事會授權秘書處發給會員證書。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本會可以根據會員企業要求,組織有關專家、技術人員對該單位進行生產、經營等方面的指導;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承認本會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遵守行規行約;
(二)承擔本會委託的工作,支持和積極參加本會舉辦的各項活動,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向本會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企業經營管理等方面資料和先進經驗,為本會撰寫學術論文;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連續兩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行為,經批評無效,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大會須有半數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常務理事會和理事會可提議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半數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條: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對理事會負責,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須有半數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命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六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半數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況需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方可擔任。
本會設立名譽會長。凡不再擔任會長職務或對本會有重大貢獻的領導、社會名流可聘為名譽會長;凡不再擔任副會長職務的可聘為名譽副會長。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本會實行會長負責制,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並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和協定。
第二十九條: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及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收入;
(二)社會及會員資助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會員大會討論通過。
第四十條: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條: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決議。
第四十二條:本會終止決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同意。
第四十三條: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宣,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經 2005 年 11 月 25 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本會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廣西家具行業協會會員會費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會員會費是協會開展各項服務工作的重要基礎條件。為了加強對協會會員會費的管理,充分發揮會員會費在開展協會工作中的作用,本著取之於會員、用之於會員、專款專用和勤儉辦事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以及《廣西家具行業協會章程》等有關規定,參照相關行業協會的管理辦法,結合協會實際工作需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廣西家具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會員會費包括個人會員會費和單位會員會費。
第三條 會員會費繳納標準:
(一)個人會員,年度會費為1000元;
(二)普通單位會員,年度會費不少於1500元;
(三)理事單位會員,年度會費不少於2000元;
(四)副會長單位會員,年度會費不少於5000元;
(五)會長單位會員,年度會費不少於8000元;
(六)廣西區內各地方家具行業協會不繳納會費。
第四條 會費繳納期限和辦法:
(一)廣西家具行業協會章程規定,會員有按時繳納會費的義務。會員按年度繳納會費,繳納時間為每年3月31日前。
(二)新批准入會的會員,應於被批准入會後一個月內繳清工本費和當年會費。當年7月1日以後入會的,按年會費的50%繳納。
(三)會員會費交至廣西家具行業協會財務部。
第五條 會員會費用途:
會員會費主要用於協會開展各項業務活動的支出。其使用範圍包括:免費為會員提供行業信息和雜誌的開支;辦理會員提案的開支;召開協會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的部分開支;召開與會員和行業有關的專題研討會的開支:召開全區行業會議及開展行業展銷活動對會員單位給予優惠部分的補貼;協會專職工作人員工資、勞保福利開支;與全國各省、市家具行業協會交流的開支;社團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經費支出等。
第六條 會員退會或被除名時,不再退還其繳納的會費、資助和捐贈。
第七條 協會會員會費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及社團管理機關、財政、稅務等部門的監督審計。
第八條 本辦法經協會第一次會員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施行。
第九條 本辦法由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會員權利與義務
一、入會條件 凡從事家具行業的有關科研設計、裝飾施工、生產經營、商貿流通、技術監督、教育管理等相關單位,承認協會《章程》,履行會員權利和義務,按期交納會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或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機關依法登記註冊的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事業、社團都可以申請加入本協會。 二、權利義務基本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 (二)對協會的工作有建議權和批評及監督權; (三)優先享受協會提供的各種免費信息、諮詢和查詢資料等各種服務; (四)免費委託協會某些業務技術指導和業務聯繫; (五)優先、優惠參加本協會舉辦的有關活動; (六)優先參與行業標準的制、修定和宣貫工作; (七)要求協會對其合法權益和業務活動給予支持; (八)要求協會出面幫助協調與政府有關部門的關係等; (九)優先、優惠在本協會主辦的刊物和網站上刊登廣告宣傳; (十)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基本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承認本會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遵守行規行約; (二)執行協會會議; 承擔本會委託的工作,支持和積極參加本會舉辦的各項活動,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向本會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企業經營管理等方面資料和先進經驗,為本會撰寫學術論文; (四)協會網站、會刊、資料庫的補充和更新; (五)對協會工作、計畫提出建議; (六)按規定繳納會費。 副主任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代表協會參加相關社會活動; (二)參加主任辦公會議; (三)享受協會所有服務; (四)優先參加協會組織的重大活動; (五)優先享有協會快捷信息服務; (六)對協會及行業重大問題有參與、決策權; 副主任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承認本會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遵守行規行約; (二)執行協會會議; 承擔本會委託的工作,支持和積極參加本會舉辦的各項活動,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向本會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企業經營管理等方面資料和先進經驗,為本會撰寫學術論文; (四)協會網站、會刊、資料庫的補充和更新; (五)對協會工作、計畫提出建議; (六)按規定繳納會費; (七)代表協會參加相關社會活動; (八)承擔協會部分工作,按時參加主任會議。 會員享受的服務: (一)正式頒發《廣西家具協會會員證書》和《廣西家具協會會員單位》銅牌; (二)每月定期免費傳送會刊《廣西家具》; (三)免費在廣西家具網和南寧家居建材網上發布經濟信息、免費在“網站聯盟”中進行網站連結; (四)對會員企業進行人力資源和企業管理提供諮詢服務; (五)對會員企業之間的聯繫和溝通提供諮詢服務; (六)優先參加產品信息發布會,工程選用產品推薦會、招標會; (七)參加協會年度 “廣西家具行業推廣套用產品”、“優秀企業”、“優秀企業家”及“基地”、“定點企業”等授牌表彰活動。 (八)對話高層:以廣西家具協會年度峰會、行銷論壇等形式,邀請國家有關部門、省政府領導、行業專家等共同研討巨觀經濟形勢、經濟熱點、相關政策以及行業走向等。 (九)訪學名企名院:由協會組織會員企業到區內外著名企業、著名商學院進行訪問、學習。 (十)商務考察:以廣西家具協會的名義組團到東協國家商務考察與行業交流,謀求優惠的投資政策和投資項目。 (十一)形象宣傳:由廣西家具協會雜誌《廣西家具》、廣西家具網,開辦專刊版面,刊出廣西家具協會理事會全體成員單位的名稱及理事姓名,常年進行企業形象宣傳。 (十二)傳遞聲音:調整、協商解決會員在發展中遇到的各種問題,架設員單位與政府、同行商家、消費者之間溝通的橋樑。 三、入會程式 申請加入本協會應履行如下程式: (一)向本協會提交以下資料: 1、本單位營業執照或登記書複印件一份; 2、由本單位負責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印章的《入會登記表》兩份(登記表向協會索取或從協會網站下載)。 (二)協會收到《入會登記表》及相關資料後,及時提出審核意見,經審議批准後寄發有會長(或秘書長)簽署並加蓋協會公章的《入會登記書》一份(另一份協會存檔)。 (三)申請單位接到《入會登記書》後,按照指定帳號匯交當年會費,即可享受協會提供的各種服務。 (四)待召開常務理事會時,由秘書處提交會議討論通過後,寄發《會員證書》和會員銅牌。 四、入會流程 第一步:仔細閱讀《入會須知》和《協會章程》,了解入會後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步:到協會領取或在“會員申請表”中下載《廣西家具行業協會會員入會申請表》、《廣西家具行業協會個人會員入會申請表》,並真實、詳細的填寫所有選項; 第三步:單位會員提供有效營業執照複印件、企業簡介、個人簡歷、法人身份證複印件、一寸登記照2張;個人會員提供有效身份證複印件,一寸登記照2張,個人簡歷等其他相關證明; 第四步:協會秘書處工作人員將認真審核該信息,一周內給予回復; 第五步:協會秘書處審核批准; 第六步:申請者採取銀行匯款或直接到協會財務部門繳納會費、領取會員證;第七步:協會根據入會企業情況適時集中授牌。 六、會費繳納期限和辦法 1.會員按年度繳納會費,繳納時間為每年3月31日前。 2.新批准入會的會員,應於被批准入會後一個月內繳清工本費和當年會費。當年7月1日以後入會的,按年會費的50%繳納。 3.會員會費交至廣西家具行業協會秘書處財務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