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預算管理條例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預算管理條例》 為了使自治區財政預算管理有法可依,並走上 、《民族區域自治法》、《國家預算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1992年8月29日,自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預算管理條例》為了使自治區財政預算管理有法可依,並走上
民主化、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促進經濟和社會持續、穩定、協調地發展,根據
《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國家預算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1992年8月29日,自
治區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預算管理條例》。該
條例設7章47條,對預算、決算的編制和審查批准,預算的執行和監督,預算的部分變更,
法律責任等均作了明確規定,加強了對財政預算的管理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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