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北京市朝陽區廣渠路15號(簡稱廣渠路15號地),地塊位於東三環雙井橋東兩公里,周圍的配套設施比較完善,在區域概念上可劃入炙手可熱的CBD範疇。這個北京的明星地塊在經歷了6年的輾轉,於2009年6月30日,的廣渠路15號地塵埃落定,終於花落中化方興。經過97輪的輪番競價,最終中化方興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抱得總價40.6億元,樓面價約16022元/平方米的廣渠路15號地,榮登北京土地市場總價與單價雙冠軍寶座,成為繼2007年10月房地產市場調整以來,全國總成交價最高的“地王”。
競拍現場
該地塊引來了萬科、遠洋、保利、華遠、華潤、中信、金融街等11家房地產企業現場競價。公開資料顯示,最低競價階梯為600萬元,不過競拍開始後,主持人即將其提高至2000萬,這引來一片唏噓聲,“這幾乎是前所未有的超高競價額度”,有人評議道。
不過,競拍席上的眾多房地產企業仍爭相舉牌。7號安聯地產率先舉牌,1號中信地產、28號惠明置業、15號遠洋地產等也紛紛應價。值得注意的是,在29.2億、30.4億、31.5億(競價階梯已調至1000萬)、33.8億幾個競價結點時,遠洋地產均直接舉出30億、31億、32億和34億價格,使競價階梯再度攀升,引來周圍嘖嘖稱嘆。
當價格升至36.8億時,只剩下10號SOHO中國、18號保利地產和3號中化方興的三方競價,至39.5億時,SOHO中國已退出競逐,剩下保利地產和中化方興的對決,最終,中化方興以40.6億的價格力壓保利,成功拍得地王。
歷史境遇
15號地自2004年以來便成為明星地塊,2008年1月短暫公開露面後,又迅速從公眾視野中消失。2008年1月16日,廣渠路15號地因參與競標開發商不足3家而遭到流拍。在北京市國土局官方網站上,15號地的相關信息已銷聲匿跡,而在百度和谷歌的搜尋欄目中,則充斥著關於15號地各種各樣感慨萬千的新聞標題。
15號地塊流標的遭遇,被迅速解讀為土地市場行情凸現分水嶺的標誌性信號。15號地擔負這一角色無可替代。自從2004年以來,15號地的經歷可用如下辭彙加以形容:輝煌,沉寂,復出,調整,萬眾期待,失望與震驚。
時間應追溯至2004年4月,經過258輪競價後,15號地最終被首都城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18.2億元購得。時在8·31大限落閘之前,在北京市土地公開出讓歷史上,這一價格當時仍具有重要標桿意義。
2005年,全國範圍的整頓閒置土地行為升級,北京、廣州兩地均出現多幅土地被政府收回的實質動作。15號地因開發商未能如期交齊土地出讓金,位列收回名單,在彼時的名單中,如今號稱京城第一高樓的“銀泰中心”也赫然在列。15號地再一次出現在公眾視野中,是在“90/70”政策語境下。在北京市擬推出的雙限房地塊中,15號地成為最具號召色彩的候選地塊,一直是外界關注的焦點。但是,由於北京市相關部門在雙限地的實施細則上遲遲未能出台檔案,最終,15號地未能成為首批入市交易的限價地塊,這也使伺機已久的地產公司大失所望。
2007年12月,15號地規劃變臉,用地性質從限價地修改為配建廉租房的商品房用地,規劃體量約41萬平方米,其中配建2萬平方米廉租房。訊息一經公布,立時挑起市場人士的情緒。潘石屹亦承認幾周前打算血拚該地塊,但是,最終決定放棄使15號地在最後一刻懸念盡失。
相關評論
權威觀點
15號地並非價格標桿
“價格標桿的說法是不對的!不能將單個項目放大到北京,甚至是全國的房地產市場。”國信證券房地產行業分析師區瑞明針對業內“價格標桿說”予以糾正。他認為正確的邏輯關係應該是銷售回暖—價格企穩—價格看漲—投資增多—土地市場回暖—看好後市—重金出手—地王誕生,因此切不可顛倒了邏輯關係,更不可以點概面,認為地王出現會大大地改變市場,房價就一定會上漲都是不正確的。
業內人士說,很難確定地王就一定能推高周邊房價,關鍵還看供需。如果開發商借勢貿然抬價,剛性需求將會被壓抑。從現狀看,投機性需求大勢介入,6月環比仍上升4.6%。但是僅有投機性需求介入炒房,泡沫可能將會重生。
業內評說
1.6萬元樓面價貴不貴
“不低,要做精品!做地標!這個價格不低,但是在我們公司的控制之內。因為看好的是中國的經濟發展、北京長遠的市場,這也是公司在北京的實習。”——中化方興地產副總經理蓋劍高
“他覺得這個房子好像不花錢,所以叫價40.6億,但我覺得這個價格還是非常高的。”——潘石屹
“這個價實在是太高了!雖然我們沒有拿到地,但是對我們來說還是利好。因為我們本身土地儲備還很多,遠洋一方二期、遠洋萬和城、遠洋公館都要入市。” ——遠洋地產開發部總經理王繼昕
媒體聲音
“天價地”是極個別現象
雖然北京土地市場地王頻出,但是從全中國來看,僅限中國重點城市的中心、熱點地塊,並不意味著是新的價格標桿出現。——《央視朝聞天下》
部分地區地價有所上升,但幅度不大,“天價地”只是極個別現象,土地市場沒有驟然升溫。上漲幅度較大的現象僅在個別城市發生。——《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