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財政廳機關服務中心

一、機關服務中心主要工作職責
負責廳機關後勤服務和物業管理工作。
二、機關服務中心單位架構
服務中心內設8個科室:
(一)綜合科
協助機關服務中心領導處理日常事務。主要負責中心文秘、收發檔案資料的管理以及人事、黨(團)務和信訪等綜合性工作,負責督促、檢查中心工作例會的決定事項的貫徹實施等情況。
(二)物業管理科
主要負責:1.廳物業日常維修及閒置物業的管理工作;廳各辦公家私、廳沒有房改的房屋維修和保養;廳辦公樓的清潔衛生、綠化、大院保全管理以及廳房屋、宿舍檔案管理等有關工作。2.環市路、倉邊大樓的物業管理等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
主要負責:會計、出納;省直事業單位法人年檢工作、工商營業執照、稅務有關證件、銀行印鑑變更手續。
(四)水電維修科
主要負責:廳辦公樓水電維修、空調保養、電梯維修保養等工作。
(五)食堂管理科
主要負責:廳機關食堂管理和飲食服務工作。
(六)會務接待科
主要負責:會務接待、票務;配合每年度審計廳、審計署年度審核、審查的後勤服務工作等。
(七)車輛管理科
主要負責: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調度、維修等相關工作。
(八)文印科
主要負責:廳辦公室檔案列印、複印、分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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