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業務範圍
(一) 組織學習、宣傳、貫徹、實施國家頒布的《會計法》、《總會計師條例》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 制定行業自律管理規範,開展誠信教育活動,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風尚;
(三) 組織總會計師、總會計師後備人才、各級財務負責人、以及其他中高級財務人才的在職崗位培訓和後續教育。
(四) 組織開展總會計師崗位執(職)業資格認證和總會計師後備人員的執(職)業資質培訓認證相關工作,努力促進總會計師人才市場建設;
(五) 反映總會計師和會員的合理訴求、意見和建議,維護會員和廣大總會計師、財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六) 組織開展圍繞總會計師工作和行業改革與發展相關的科研活動,進行專題調查研究;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制定與修訂進言獻策;
(七) 組織開展有關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企業信息化建設以及財務監督管理與內部控制等方面的諮詢服務;
(八) 依法主辦本會的刊物和網站,編輯出版本會業務範圍內相關的書籍、資料,大力開展協會的宣傳活動;
(九) 代表我省總會計師行業開展對外交流和省際、國際交往活動;
(十) 發揮協會的橋樑、紐帶作用與協調服務功能,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並接受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的授權或委託,組織開展有關工作,積極當好政府的參謀助手。
主辦項目
國際財務管理師(IFM)招生計畫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即可申報):
1)大專學歷(或同等學歷),從事專業工作3年以上。
2)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專業工作1年以上。
3)在校財經及工商管理類研究生或已取得研究生學位證書者。
4)取得註冊會計師、註冊審計師、會計師、經濟師、稅務師、統計師、精算師、項目管理師、律師等財會、經濟、管理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職業資格者。
5)大專學歷(或同等學歷),擔任企業財會主管、部門經理、內審機構負責人或同等職務者。
6)大專學歷(或同等學歷),金融或投資機構管理(專業)人員。
(註:大學財經及工商管理類本科在校生,可報名參加考試,成績合格者可獲IFM考試合格證書,工作一年後可申請IFM職業資格證書。)
取得該證書後,即具備條件分別配發國家相應的二級職業資格證。
高級國際財務管理師(SIFM)培訓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即可申報):
1)大專學歷(或同等學歷),從事專業工作8年以上。
2)大學本科學歷(或同等學歷),從事專業工作6年以上。
3)碩士,從事專業工作3年以上。
4)博士,從事專業工作1年以上。
5)獲得IFM(中級)證書,連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3年以上。
6)大專以上學歷,在金融或投資機構擔任高級專業技術或經營管理職務1年以上。
7)取得財會、經濟、管理等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職業資格後,連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5年以上。
8) 取得財會、經濟、管理等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職業資格後,連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1年以上。
9) 大專以上學歷,在大中型企業、事業單位或政府機構擔任財務總監、總會計師、總經濟師或同級或更高級別職務1年以上。
取得該證書後,即具備條件分別配發國家相應的一級職業資格證。
助理國際財務管理師(AIFM)報考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即可申報):
1)高等院校財經管理相關專業本科三年級以上在校生或應屆畢業生,非財經管理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和在校研究生。
2)高等院校財經管理相關專業專科應屆畢業生、高等職業專科院校和技師學院財經管理專業應屆畢業生。
取得該證書後,即具備條件分別配發國家相應的三級職業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