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體育總會

廣州市體育總會是由廣州各屆體育團體代表、個人會員自願組成的體育組織,是經政府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具有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專業社會團體。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廣州市體育局和廣州市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歷史發展

1950年7月8日成立,稱中華全國體育總會廣州市分會。1989年5月改現名,成立第三屆委員會。2011年5月成立第七屆委員會。市體總的辦事機構設在市社體中心。本會工作任務是:團結全市體育工作者、愛好者和支持者,宣傳和推動群體活動的廣泛開展;主辦全市性的體育競賽和活動,組織市各單項體育協會開展各類全民健身活動及大型國內、國際性民眾體育比賽。爭取社會各界、海外朋友關心、支持廣州體育事業的發展,加強與全國各地、港、澳、台地區和國外民間體育組織的聯繫和交往。目前有團體會員132個,包括市直有關單位、體育系統單位54個,市屬體育協會47個,大型企業、媒體及大型地產(社區)委員單位31個。

工作職責

廣州市體育總會工作任務是:團結全市體育工作者、愛好者和支持者,宣傳和推動群體活動的廣泛開展;主辦全市性的體育競賽和活動,組織市各單項體育協會開展各類全民健身活動及大型國內、國際性民眾體育比賽。爭取社會各界、海外朋友關心、支持廣州體育事業的發展,加強與全國各地、港、澳、台地區和國外民間體育組織的聯繫和交往。

業務範圍

(一)受廣州市體育局的委託,作為廣州市各單項體育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實施對各單項體育協會的管理、協調工作;

(二)宣傳和推動廣州市民眾性體育活動的廣泛開展,促進體育社會化、實體化和法制化;

(三)主辦各項全市性的體育競賽和活動,指導各協會開展體育活動及體育理論的研究,促進體育科學化;

(四)對市體育局提出有關廣州體育事業方針政策、發展戰略的建議;

(五)爭取社會各界、海外朋友關心、支持廣州體育事業的發展;

(六)加強與全國各地體育組織的聯繫,開展與港、澳、台和國外民間組織的體育交往;

(七)對各運動項目的裁判員資格及部分非奧運項目教練員 (經市體育局教練職稱審核組審核的除外)資格進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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