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天河區民防辦公室

職能一、廣州市天河區民防辦公室職責調整(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廣州市天河區民防辦公室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民防(人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區民防(人防)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內設機構根據上述職責,廣州市天河區民防辦公室設1個內設機構。

簡介

根據《中共廣州市天河區委員會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轉發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穗天字[2010]1號)和《中共廣州市天河區委員會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穗天字[2010]2號),設立廣州市天河區民防辦公室(簡稱區民防辦),加掛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為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也是區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

職能

一、廣州市天河區民防辦公室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利用區人防指揮設施規劃建設區應急指揮備份中心的職責。
(三)加強推進人民防空平戰結合的職責,加強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防要求的監督檢查。
二、廣州市天河區民防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民防(人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區民防(人防)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轄區內防空襲方案和保障方案並監督落實;檢查、監督城市重要經濟目標落實防空襲要求;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防空襲鬥爭的各項準備工作和開展民眾防空組織的建設、訓練和綜合演練,組織防空防災演習。
(三)組織實施防空襲指揮設施、通信、警報網點和民防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區委、區政府防空襲指揮工程和區應急指揮備份中心的規劃建設。
(四)組織編制人防工程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人防工程的建設和維護;
(五)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防要求的監督檢查,指導人防工程的平時開發利用,參與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
(六)組織開展防空防災的宣傳教育,會同有關部門普及防空防災知識和技能。
(七)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強制性防空工程建設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指導和監督防空工程專用防護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
(八)負責民防(人防)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對民防(人防)國有資產實施專業管理。
(九)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推進防空防災平戰結合,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重大公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區國防動員委員會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州市天河區民防辦公室設1個內設機構。
廣州市天河區民防辦公室綜合科。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信息、督辦、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財務、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組織擬訂人防工程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本區城市地下空間建設規劃,組織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防要求的監督檢查;指導監督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方案和防護措施的落實;
負責編制人民防空固定資產投資和維護年度計畫,對民防(人防)國有資產實施專業管理,負責人防資產的登記、統計等工作;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推進防空防災平戰結合,負責戰時人防工事設施的配置並協調消除空襲後果和次生災害。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一)人員編制。
區民防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4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1名。
(二)領導職數。
辦領導職數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室領導職數1名,設綜合科科長或副科長。
五、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主要任務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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