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徵用土地辦公室

廣州市土地開發中心、廣州市人民政府徵用土地辦公室成立於一九九二年一月,是廣州市國土房管局下屬的具有市政府和國土局委託行政職能的副局級事業單位,按照市政府土地“五統一”原則(即統一規劃、統一征地、統一開發、統一出讓和統一管理)開發經營廣州市土地。主要職能:
(一)負責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政策調研工作,編制年度征地計畫方案。
(二)負責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中的事務性、技術性工作。主要包括徵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議定、實施;依法管理和使用征地費用,監督、檢查征地補償費用的落實;協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妥善處理征地引發的矛盾糾紛等問題。
(三)負責協調、指導各區及縣級市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業務工作。
(四)負責納入政府儲備土地地上建、構築物的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的制定、報批和實施。
(五)負責組織實施政府儲備土地的整理工作,包括土地通(道路、各類管線等)平、公用配套設施建設等,並對納入儲備的土地進行管理。
(六)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城市社會經濟發展計畫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政府儲備土地規劃和計畫,編制政府供應儲備土地計畫,組織政府供應儲備土地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及前期論證工作。
(七)受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委託,組織政府供應儲備土地中經營性用地招標、拍賣或掛牌出讓的前期準備工作和非經營性用地協定出讓工作。
(八)受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委託,辦理政府供應儲備土地出讓契約的簽訂手續,並根據土地出讓契約約定辦理土地出讓金收繳手續。
(九)受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委託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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