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責
依照《廣安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辦法》(第33號市長令)的規定,履行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規劃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和行使食品衛生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以及履行市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簡稱"8+1"城市管理職能職責。為加強城市綜合管理,協調解決城市管理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市政府成立城市管理委員會,由市長任主任,分管副市長任副主任;設辦公室於我局,由局長劉明川任辦公室主任。
審批事項
1、占用城市道路;
2、挖掘城市道路;
3、廣告(店招);
4、飼養犬只等。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王 山 主持全面工作,直管財務。
黨組成員、副局長彭賢俊 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城管警察中隊、廣福大隊,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執法。
黨組成員、副局長蔣波 協助局長分管執法科、中橋大隊、奎閣大隊,負責城市規劃、園林綠化管理行政執法和街道社區城市管理目標考核。
黨組成員、副局長譚敏 協助局長分管政策法規科、萬盛大隊,負責城市市政、環境保護、工商行政和食品衛生管理行政執法。
副局長汪智勇 負責城區街道社區城市管理工作協作,聯繫北辰、濃洄、協興、奎閣大隊。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周長奎 協助局長分管監察室、濃洄大隊、協興大隊,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績效考核、督查和三項行政審批。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何智勇 協助局長分管機關黨委、舉報中心、北辰大隊和工青婦組織,負責黨建、文秘、信息宣傳等。
其他臨時任務由值周局領導負責牽頭落實。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信訪科牌子)
協助局領導對全局政務、業務等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管理局機關公共行政及事務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負責文秘、檔案、信訪、保密、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編纂行業系統年鑑和修志工作;負責行業統計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議案、提案和建議;負責收集社會各界對城市管理及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意見建議,辦理有關城市管理的來信來訪;負責城市綜合執法管理的綜合調研和城市綜合執法管理法規的宣傳工作;負責與城市管理有關研究學會、協會等學術組織的業務聯繫工作;負責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及群團工作;協助做好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財務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財務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各項財務規章制度;負責財政經費的預決算及會計核算工作,負責職工住房公積金和職工社會保障福利工作;負責財務管理、票據管理、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三)監察室
負責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查處執法人員違法違紀行為;接受市民對執法人員違規執法問題的投訴;負責督察全局幹部、協管的紀律作風;負責監督本單位行風、政風;負責牽頭組織全局目標管理考核。
(四)政策法規科
組織起草城市綜合執法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及其實施辦法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負責全局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查審核;負責擬訂本機關依法行政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制、錯案責任追究制的組織實施工作;協調處理執法過程中的爭議糾紛,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事項;負責行政執法業務備案;負責指導街道(含協興鎮)、社區、環衛處(所)等協助市城管執法局開展20元以下城市管理小額行政處罰權工作;負責政務信息公開、依法行政、行政調解及其他法制工作。
(五)行政審批科
承擔市政府公布的廣安城市規劃區建成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許可,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城市戶外廣告設定許可等行政審批職能;牽頭全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城市建築垃圾處置、城市戶外廣告等專項整治活動;牽頭機關效能建設;負責協調其他內設機構設計行政審批事項的相關工作;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六)執法科
負責全局執法工作的綜合協調、業務指導、綜合整治及專項整治活動;負責執法業務工作統計;牽頭查處在建工程違法建設案件及領導交辦的其他案件;負責街道社區城市管理工作的督查;負責貨運停車場、洗車場的管理以及其他執法和管理工作。
(七)舉報中心
負責值守視頻監控平台和12319城管執法熱線,受理民眾對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等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及投訴事項統計研判;負責數字城管系統的維護管理。
(八)物管科
宣傳貫徹國家、省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建立健全市主城區一類控制區物業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物業管理活動的日常指導和監督工作;負責物業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管理和培訓工作;負責指導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工作;受理物業活動中的投訴,對物業管理活動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負責對三級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的核准、二級以上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的初審並按程式上報工作;負責三級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年檢;負責主城區一類控制區物業服務行業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