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統計局

(四)工業交通統計科 (五)農村經濟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農業、農村經濟、農民收支的統計調查,對農村貧困狀況、退耕還林狀況等進行統計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廣元市委 廣元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元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廣元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廣委〔2010〕70號),設立廣元市統計局(簡稱市統計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受省統計局委託,領導和管理全市城市、農村和企業調查隊的職責。
(二)增加的職責
增加能源統計、服務業統計和社會發展統計方面的有關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對各縣區、市級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
2.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監督和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統計制度、統計標準,起草統計政策規定,制訂全市統計規劃以及地方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審批縣區、市級部門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以及涉外統計調查機構和項目,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
(二)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指導、監督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等國民經濟行業以及能源、投資、人口、收入、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領域的統計調查,建立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對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牽頭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旅遊、教育、衛生、郵電、交通運輸、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基本統計資料。
(四)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和重大國情國力專項調查,組織實施全市投入產出調查。
(五)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依法對縣區、市級部門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定期發布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諮詢建議,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七)協助管理縣區統計局正副局長,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指導全市統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開展統計交流與合作,監督管理縣區政府統計部門由中央財政和省、市級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
(八)組織制訂縣區、市級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建立健全全市統計資料庫系統和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建立健全市級部門統計信息共享制度,指導地方統計信息化建設。
(九)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審批事項。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元市統計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政務和後勤管理;負責行政效能建設、政務督辦和績效管理工作,承擔文秘、政工、人事、黨務、離退休人員管理、財務、會務、政務信息、目標管理、辦公自動化、統計宣傳、檔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訪、維穩、應急處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組織實施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協助管理縣區統計局正副局長。
(二)政策法規科
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起草統計政策規定;擬訂全市統計重大業務的政策措施,對起草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審核;承擔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依法審批涉外統計調查機構和項目;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擬訂全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制訂地方統計制度和地方統計標準;組織實施全市統計調查業務的設計和監督管理;依法審批縣區、市級部門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
(三)綜合統計與國民經濟核算科(服務業統計科)
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進行統計監測、預警和分析研究,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整理、提供和發布綜合性統計資料;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核算工作;提供全市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工資、勞動力、科技和城鎮居民收入的統計調查及文化產業、婦女兒童綱要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組織實施全市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金融業、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服務領域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四)工業交通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統計調查,對產業園區、大企業(大集團)、優勢產業等進行統計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郵電業統計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五)農村經濟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農業、農村經濟、農民收支的統計調查,對農村貧困狀況、退耕還林狀況等進行統計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六)固定資產投資統計
組織實施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對政府性資金投資項目、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等進行統計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七)貿易外經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組織有關部門評估全市旅遊產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八)能源環境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能源、環境基本狀況統計調查,對節能減排、單位GDP能耗、資源循環利用等進行統計監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節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九)信息技術與數據處理科
制定全市統計信息系統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資料庫系統,處理普查數據;指導全市統計系統的信息技術套用與技術管理;負責全市統計信息網路的運行、維護與管理。
監察室。為市監察局的派出機構,牌子掛在紀檢組,負責派駐部門的行政監察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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