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
國家安全
廠衛尤其是錦衣衛建立之初,其目的就是收集各類情報尤其是軍事情報以保衛國家安全,在廠衛系統還未完全敗壞之時,廠衛擔當起國內外情報收集的職能,為國家安全立下了汗馬功勞。如“萬曆三大征”期間,錦衣衛的各級情報系統就為情報收集作出巨大貢獻,在朝鮮抗日戰場上含冰臥雪或者在西南熱帶雨林中征戰,收集到的各類情報為明軍作戰勝利提供了有力保障。後世滿清統治者和投降滿清的明朝文官出於統治和名聲需要,對廠衛多有污衊,稱他們是打擊正直人士、迫害百姓的黑暗勢力,於國於民毫無益處,實際上,東西廠在有明一朝確有迫害百姓之舉,但錦衣衛終明一朝只收集各類情報打擊文官和士紳,從未對普通百姓出手。而污衊他們的文官們,恰恰是真正迫害百姓的兇手,如扳倒了嚴嵩的徐階家中土地幾萬畝,全是附近鄉民投效或者家人巧取豪奪而來。而這些文官,才往往是泄露國家機密和情報的罪魁禍首。
監視與反貪
明朝前兩代皇帝朱元璋、朱棣,由於其出身的特殊性和對宋代文官貪污腐敗、敗壞國事的深刻認識,對皇權的維護和對文官的壓制有著其他朝代所沒有的強烈欲望。這就使得廠衛“反貪”和“監視”的職能無限度的擴大了。一般來講,廠衛的工作只限於偵察各種情報、處理皇帝交付的案件,但由於廠衛是皇帝家臣,每當皇帝需要時,就會在皇帝或明或暗的指示下,打擊文官集團,壓制他們的貪污腐敗,因此文官們深恨廠衛,大部分錦衣衛指揮使和廠公都死於與明朝文官利益集團的政治鬥爭當中。廠衛可直接奉詔行事,任意逮捕官吏和平民,無須法務部門批准,但權力的擴大也容易滋生腐敗,廠衛在利用職務也會製造事端, 打擊異己。成祖時的紀綱、英宗時的逯杲、武宗時的錢寧等,在他們掌權時,緹騎四出,嚴密監視著藩王宗親和文官集團,因此遭受這兩股勢力的仇恨。被廠衛壓制的又掌握著輿論權的文官們更是不遺餘力報復和打擊廠衛,在宣傳中也對廠衛多有污衊,說“國事敗於廠衛”等。實際上,廠衛特別是錦衣衛,雖然也有打擊異己之舉,但多數打擊的幾乎全是敗壞國事、貪污腐敗的文官,對普通百姓出手極少。況且,在貪污腐敗和敗壞國事、打擊異己上,誰也比不上明朝文官利益集團尤其是東林黨。
執掌廷杖
錦衣衛另一項著名的職能就是“執掌廷杖”。廷杖制度始自明朝,是皇帝用來教訓不聽話的士大夫的一項酷刑。一旦哪位倒霉官員觸怒了皇帝,被宣布加以廷杖,立刻被扒去官服,反綁雙手,押至行刑地點午門。行刑者為錦衣衛校尉,他們都受過嚴格訓練,技藝純熟,能夠準確根據司禮太監和錦衣衛指揮使的暗示地掌握受刑人的生死。如果這兩人兩腳象八字形張開,表示可留杖下人一條活命;反之,如果腳尖向內靠攏,則杖下人就只有死路一條了。杖完之後,還要提起裹著受刑人布的四角,抬起後再重重摔下,此時布中人就算不死,也去了半條命。廷杖之刑在初期是皇帝震懾文官的利器,到中後期則成了文官們騙取名聲的的利器,文官挨過一次廷杖後立刻就成為“朝中正人”,名滿天下,因此,為了快速獲取名聲的文官們幾乎是前赴後繼地想盡辦法觸怒皇帝(甚至辱罵皇帝及其家人、專門在皇帝支持的事情(不管這事是否有利於國與民)上強力反對)以騙取廷杖。
字義
廠
廠指東廠、西廠、內行廠。東、西廠或內行廠的頭目,多由司禮監太監充任。武宗時以當時“八虎”之一的馬永成掌管東廠;
衛
衛,指錦衣衛。錦衣衛長官的指揮使,以皇帝親信心腹擔任。其下領有十七個所和南北鎮撫司,設官有千戶、百戶、總旗、小旗等。除侍衛掌鹵簿儀仗而外,專司偵察,名為“緹騎”。
錦衣衛介紹
按照時間順序,先談談由朱元璋建立的錦衣衛。明初的軍制比較簡單,其基層單位是“衛”和“所”,每衛轄正規軍士約5000人,其下設所,分為千戶所和百戶所,京城的禁衛軍所轄衛所為48處。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決定改革禁衛軍,建立了十二個親軍衛,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錦衣衛”。錦衣衛的首領稱為指揮使(或指揮同知、指揮僉事),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很少由太監擔任。其職能是:“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一個頓號,基本上把錦衣衛分成兩個截然不同的部門。負責執掌侍衛、展列儀仗和隨同皇帝出巡的錦衣衛,基本上與傳統的禁衛軍沒什麼兩樣,其中比較著名的為“大漢將軍”。這些人雖名位“將軍”,其實只負責在殿中侍立,傳遞皇帝的命令,兼做保衛工作,說白了,就是是在皇宮大殿上的樁子。當然,這些“樁子”也非等閒之輩,一般都是牛高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氣十足,聲音洪亮,從外表上看頗有威嚴,對不了解明廷底細的人有一定震懾作用。大漢將軍在錦衣衛中自成一營,初期約有1500人,到明末,由於官僚機構的膨脹,大漢將軍也一度增加到5000餘人。至於“巡查緝捕”,則是錦衣衛區別於其他各朝禁衛軍的特殊之處,也是它為什麼能為人們牢牢記住的原因。其實朱元璋建立錦衣衛的初衷也只是用來鹵簿儀仗,但後來由於他大 肆屠戮功臣,感覺傳統的司法機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來不太順手。於是將錦衣衛的保衛功能提升起來,使其成為皇帝的私人警察。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南北鎮撫司,其中北鎮撫司傳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擁有自己的監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一般司法機構。
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衛所,其統領官稱為千戶、百戶、總旗、小旗,普通軍士稱為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執行緝盜拿奸任務時,被稱為“緹騎”(大家對這個名詞一定很熟悉)。緹騎的數量,最少時為1000,最多時多達60000之眾。錦衣衛官校一般從民間選拔孔武有力,無不良記錄的良民入充(因此錦衣衛少有欺壓普通百姓之舉),之後憑能力和資歷逐級升遷。同時,錦衣衛的官職也允許世襲。
廠的介紹
東、西廠或內行廠的頭目,多由司禮監(見明代宦官)太監充任。東廠的官校也一直把司禮太監稱為宗主。管東廠的太監稱為“督主”,經常以司禮監秉筆太監或其他太監兼任。其下設掌刑千戶和理刑百戶。成化十三年(1477)設西廠時,以汪直領之。武宗時以當時“八虎”之一的馬永成掌管東廠;以“八虎”的另一成員谷大用掌管西廠。當時司禮監太監劉瑾因與他們有矛盾,又另設內行廠,自成系統,權勢居東、西廠之上,用刑尤為酷烈。隆慶元年(1567),馮保提督東廠,兼管御馬監事;萬曆初,他又以司禮監太監督東廠。萬曆三十三年(1605),陳矩也以司禮監太監督理東廠。魏忠賢自天啟三年(1623)開始,一直兼管東廠事。 廠與衛的職權基本無差別。但由於錦衣衛屬於外官,奏事需用奏疏,還有勛戚及其子弟參加,不如東廠太監親近,故廠的勢力總要大於衛。這樣,錦衣衛偵伺一切官民,廠則偵察官民和錦衣衛;西廠有時還監視東廠,內廠則監視官民和廠衛,而皇帝直接領導與監督所有偵察機關,構成一套偵察特務體系。廠衛都可以不通過司法機構,直接奉詔行事,受理詞狀,任意逮捕吏民。東廠“督主”太監有爪牙十五六萬人,布滿全國,多以“輕黠巧者”充之。其役長稱“檔頭”,下邊辦事的人稱“番子”。得到密告,先由番子密白於檔頭,後由檔頭率番子捉人,受害人如能及時賄賂,事情還有轉機;若稍不如意,即直接行刑,痛楚十倍於官刑。這時受害人若再不能滿足他們的勒索,就送鎮撫司獄,立即打死。東廠始於明成祖,一開始就是從收買建文帝身邊的宦官、刺探訊息起家的機構,其特務性質更為明顯,所以正式建立後即專以宦官負責,“緝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其後明憲宗又增設西廠,東西廠下面則用了一批幹事,“京師亡命,誆財(敲竹槓)挾仇(報私仇),視(東廠所屬)幹事者為窟穴”,這也就是說,東廠幹事成為流氓頭子,“自京師至天下,旁午偵事,雖王府不免”,“冤死者相屬”。
廠的職能
廠衛用刑非常殘酷。一種是廷杖,名義上是皇帝在朝廷上刑責官吏,由司禮監監刑,校尉行刑,每打五棍換一人,初期仗數滿而停刑,後期至打死為止。正德、嘉靖年間的兩次廷杖,受刑官吏二百八十人,當場打死二十八人。劉瑾當權時使用重三百斤的立枷,幾天即將受刑人壓死。錦衣衛的南北鎮撫司拷問犯人的刑法五毒備具,是明太祖時建立的詔獄。其後亦由宦官負責。到魏忠賢時,又設斷脊、墮指、刺心、“琵琶”等酷刑,荼酷之下,何獄不成。天啟(1621~1627)年間,東林黨六君子,就都是死於廠衛的秘裁。廠衛還派人偵伺官吏。東廠還擁有一些土地莊田,歲收子粒,有的為修理刑具之用。明代的劉瑾、魏忠賢等專權的宦官,大多倚靠錦衣衛、東廠、鎮撫司獄等類帶有特務性質的專設監察機構,不斷陷害、誣殺正直大臣,多用酷刑,魏忠賢的狗腿子們,拷掠楊漣、左光斗等正直官僚時,械、鐐、棍、拶、夾棍,五毒俱用,血肉潰爛,即是一例。這也使明代後期政治在中國歷史上的暗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