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解生

廖解生

廖解生,男,漢族,湖南衡陽市人,1952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曾任衡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2014年5月,因涉嫌“衡陽破壞選舉案”被立案偵查。2014年7月,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湖南省衡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廖解生(副廳級)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受賄罪向湖南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68.09—1970.04 湖南第一師範學校學生

1970.04—1974.03 衡陽縣井頭、匯水中學教師

廖解生主持會議廖解生主持會議

1974.03—1977.01 衡陽縣長樂聯合學區財務專乾

1977.01—1978.10 衡陽縣長樂區委辦秘書

1978.1O—1982.08 衡陽縣委辦幹事

1982.08—1983.12 衡陽縣委辦副科級幹事

1983.12—1987.03 衡陽縣西渡區委書記、縣委候補委員

1987.03—1992.11 衡陽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90.9—90.12北京林業管理幹部學院學員)

1992.11—1994.07 衡陽市委農村工作部副部長、市農委副主任

(93.9—95.7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行政管理專業學員)

1994.07—1995.09 衡陽市林業局局長、黨委書記

1995.09—1997.08 衡南縣委副書記、政府代縣長、縣長

(96.10-98.10湖南大學科技與經濟管理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員)

1997.08—2002.08 衡南縣委書記

2002.08—2003.01 衡陽市委副秘書長

2003.01一2008.01 衡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2008.01一 衡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2014年5月,因涉嫌“衡陽破壞選舉案”被立案偵查。

工作分工

協助主任主持衡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面工作,分管衡陽市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免聯絡工作。

涉嫌違紀

2014年5月,因涉嫌“衡陽破壞選舉案”被立案偵查。

提起公訴

2014年7月,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湖南省衡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廖解生(副廳級)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受賄罪向湖南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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