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
廖宗澤,1902年生,成都市華陽縣人,黃埔軍校四期畢業,原系中共黨員,曾參與廣漢武裝暴動,失敗後去南京。
1932年叛變投靠國民黨,入戴笠在南京辦的洪公祠“中央特警訓練班”第一期受訓,畢業後到杭州浙江警官學校特警班任隊長、指導員。
1937年2月任軍統成都站副站長兼書記,
1938年任貴州省會警察局督察長,
1941年1月任軍統局川康區副區長、區長,兼四川省特委會主任秘書和國民政府成都行轅調查課課長。
1942年9月調任四川省緝私處處長,忠義救國軍縱隊指揮官。抗戰勝利後任國防部兵工署警衛稽查處(1946年5月改警衛處)少將處長。在重慶犯下了一樁又一樁的罪行。
1949年11月14日,親自簽發殺害江竹筠等30人的密裁令,重慶解放前夕,擔任保密局重慶破廠辦事處處長,
11月29日,策劃和指揮了對長壽水電廠、大溪溝重慶電力廠、國際廣播電台、二十一、二十四、二十五等兵工廠和沙坪壩軍械、白市驛機場、山洞公路橋的爆炸破壞。指揮大破壞後,網路4000餘人組成“重慶衛戍司令部獨立第一師”,自任師長,準備到華鎣山地區打游擊,到達廣安時,發現被解放軍包圍,於是逃往蓬安、儀龍,最後潛伏於四川金堂縣五鳳溪,
1950年5月被抓獲歸案。先關押在川西公安廳政訓班,
1955年底被解送重慶戰犯管理所,
1956年6月被轉往北京公安部戰犯管理所,
1971年因腦溢血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