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藏事件
廓爾喀兩次侵擾西藏的事件。廓爾喀是尼泊爾王國的一個民族,18世紀中葉,其首領統治尼泊爾後不斷向外擴張。尼泊爾毗鄰中國西藏地區,歷史上常年以穀物與西藏食鹽進行貿易。乾隆五十三年(1788)廓爾喀以稅重、食鹽摻土等為由,派兵2 000餘人入侵西藏,占領了聶拉木、宗喀、濟嚨等地。清廷為安定邊疆,派理藩院侍郎巴忠、成都將軍鄂輝帶兵進藏援助,是年冬,清軍集結於拉薩,廓爾喀請求和解。巴忠等人貪功邀賞,不顧達賴、噶廈的反對,私自許每年元寶一千錠作為賠償,為期三年,以換取廓爾喀退兵。巴忠之舉助長了廓爾喀人搶掠扎什倫布寺的野心。五十六年,廓爾喀人借索賠銀之名,第二次大舉入侵西藏,再次占據聶拉木、濟嚨等地,並派遣主力3 000兵力偷襲日喀則,洗劫扎什倫布寺。次年2月,清政府調集大量兵力和物資,派出以福康安為主帥的1.7萬大軍進藏。5月,清軍將廓爾喀人所占領的西藏地方收復,廓爾喀軍隊全部被驅逐出境,解除了西藏人民的災難,鞏固了祖國西南邊陲。戰後,福康安返回西藏後,遵照乾隆皇帝諭旨,進行善後工作,懲辦事件禍首,與達賴、班禪代表議定《欽定藏內善後章程》,於五十八年正式頒行。
補充說明
在拉薩大昭寺前立下征廓爾喀紀功碑,以紀念驅逐廓爾喀入侵西藏戰爭的勝利,碑文由內閣侍讀學士楊揆撰文。紀功碑既是戰勝廓爾喀人入侵的明證,也是清王朝維護祖國統一的歷史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