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戶外運動協會

協會簡介

簡介

廈門戶外運動協會由泉州論壇版主凌笑雲創立於2013年3月26日,它是社會團體自發組織成立的非贏利組織。其願景使命是尋找每個人的夢想和價值,主要以“品質發展,用心創造;康樂之道,修身修心”作為核心精神理念。

宗旨

倡導戶外運動及休閒文化活動,提升人類精神和身體素質。

主張

自由追求的精神,人生的發展就是一條“曲線”之路。

主要活動

組織策劃戶外活動路線、開展戶外運動交流、戶外休閒個人愛好者的戶外活動。

協會原則

1、認同AA制,認可獨立自助為主、熱情互助為輔的戶外形式.
2、集體活動以大局為重,不搞個人主義,不得單獨行動。
3、凡事商量,但遇意見不統一,領隊有權根據利弊作出決定,全隊必須服從。
4、要提倡環保,注意保護環境,不亂丟垃圾,人人以我做起。
5、男生應無條件幫助有困難的女生,要做到互相幫助,要有集體榮譽感。
6、安全第一,切忌個人英雄主義,要量力而為。
7、倡導自助與必要的互助相結合的戶外理念,不做無保護的攀爬和個人英雄主義的冒險。為了您的安全,不允許 出現獨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鮮擅自脫離整體團隊的情況。
8、以上7條作為強制性要求,已報名者視同默認,必須遵守。

免責聲明

1、本免責聲明適用於廈門戶外運動協會組織的所有戶外活動。
2、凡報名戶外活動的參加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賠償責任本協會和發起人不承擔,由受損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聲明依法解決,凡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聲明。如報名者為未成年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則其監護人同意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賠償責任本協會和發起人不承擔,由監護人或受損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聲明依法解決,監護人雖沒有直接報名仍視為接受本聲明。代他人報名者,被代報名參加者如遭受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發起人或本協會同樣不承擔。本聲明中關於免除發起人或本協會賠償責任之約定效力,同樣及於本次活動的共同發起人及錢物保管人員。本聲明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於2004年5月1日起頒布施行的《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而制定。
3、活動中發起者對全隊活動進行組織協調,但活動性質屬於自由結合、自願參加、風險自擔、責任自負,參與者均應為完全行為能力人,發起者並不從活動組織中收取任何費用或盈利,亦不構成發起人的經營行為,發起人不對任何個人或機構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或補充民事賠償責任。
4、為保證戶外活動的嚴肅、高效,尊重戶外運動所具有的危險、不可預知性,如果你報名參加了戶外活動,將自行承擔戶外活動的危險和風險。
5、法律規定,酒後駕車以及從事其它活動系嚴重違法行為,嚴重者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戶外活動的參加者承認其飲酒行為為自願並同意對其飲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其本人或監護人承擔。對此,本協會和發起人不承擔任何民事賠償或補充民事賠償責任
6、發起人對戶外活動僅提供信息發布服務,並不擔保或提供任何參加人的人身和財產的安全保障。本協會和發起人的組織和發起戶外活動之行為,在任何情況下不構成違反對設施設備未盡安全保障義務,不構成違反服務管理未盡安全保障義務,不構成違反防範制止侵權行為未盡安全保障義務,也不構成對未成年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盡安全保障義務。
7、活動開始後本聲明將自動生效並表明參加者已接受,否則,請在活動開始時退出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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