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制
廈門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實行教育部、國家海洋局、福建省直相關部門、廈門市政府與廈門大學、國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等涉海院校、研究單位及社會力量“共同建設、共同支持、共同管理”的新體制。管理
1、中心領導決策機構為“廈門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管委會”,管委會辦公室負責履行日常管理工作。2、中心的“專家諮詢委員會”是海洋科技決策諮詢機構,負責開展項目、平台的論證工作,並對中心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提出意見和建議。
3、日常辦事機構為“廈門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秘書處”。
任務
1、廈門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啟動階段將完成包括西海洋科考船隊平台建設、海洋藥源生物種質資源庫建設和海洋材料海上試驗場建設等。2、在未來3年內,中心將依託在閩涉海高校和科研院校,重點共建完善海洋生物、海洋環境、海洋醫藥、海洋裝備領域的3-5個海洋科技重點實驗室、10個海洋科技創新團隊等;力爭獲得50個適宜工廠化建設的海洋產業技術成果,形成20家海洋新興產業龍頭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