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施設備
航空委員會向外國購置的飛機和設備有:德國製造的雙翼教練機3架,美國製造的雙翼教練機2架,法國製造的單翼教練機和單翼水上飛機各1架,以及收發電訊設備1套和其他設備。
航校的機場簡陋,跑道長243.84米,因地形所限,飛機起落時須通過市區至五通的公路,遇飛機起落,公路兩側要放下竹製的活動橫欄,保證行人、車馬的安全。
發展歷程
民國17年8月,旅居菲律賓的愛國華僑吳記霍、吳福奇、薛煜添和林珠光等遵循孫中山“航空救國”的遺訓,在海外組織航空委員會,並取得菲律賓中華總商會會長薛芬仕、僑商孫有泰等人的幫助,募集一筆資金,用以購置飛機,聘請飛行教官。
民國18年春,航校國內學員與華僑學員因瑣事發生磨擦,校長陳國梁處理不當,引起學潮,後由海外的航空委員會出面解決,遣散大部國內學員,僅留李吉星(同安籍)、謝志成(龍巖籍)、許佐才(惠安籍)3人繼續學習,總共留下學員14人,校長改由薛拱年擔任。撤換校長後,導致飛行教官李夙宣、陳子文相繼辭職,航校陷於困境。
航空委員會為維持航校,用每月大洋800元的高薪聘請丹麥飛行員坎馬擔任飛行教官,航校得以續辦。航校購置的飛行設備相繼運抵廈門後,在下柄村海邊搭建1座水上飛機機庫。
民國19年春,因菲律賓經濟不景氣,航空委員會無力支付航校經費,決定停辦航校。學員歸併廣東航校,飛機和器材亦由廣東航校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