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韋·勞埃德·摩根

康韋·勞埃德·摩根 [Conway Lloyd Morgan 1852.02.06-1936.03.06],英國心理學家、生物學家和哲學家,比較心理學的先驅。他出生於英國倫敦,逝於英國蘇塞克斯郡的黑斯廷斯(Hastings)。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他就學於英國皇家科學學院,初學礦產學,打算將來成為礦產工程師。後來受赫胥黎(Thomas H. Huxley)影響,興趣轉向生物學,並成為赫胥黎的學生。1878-1884 年,摩根在開普敦蘭德博世的馬克·舍特爾沃斯主教學院教授自然科學,1884 年成為英國布里斯托大學附屬學院的動物學和地質學教授,1887-1910 年間出任該院院長。1899 年加入英國皇家學會,他是加入該學會的第一個心理學家。1901 年開始兼任任心理學和倫理學教授,直到 1919 年退休。

人物生平

摩根是他那個時代最傑出的動物學家,他一些關於動物行為的書,如《動物的行為》,描述了動物在自然環境中和在實驗室環境中的行為。當時,有些動物心理學家,如羅馬尼斯(George John Romanes 1848-1894),傾向於將動物行為賦予人類的特徵,這是運用 C.達爾文理論理解釋人類行為從低級形式向高級形式進化的一種嘗試。但摩根發現了這種擬人化傾向的危險之外,他在《比較心理學導論》一書中提出了解釋動物行為的節約原則,這就是摩根法規(Morgan's Canon)。

摩根法規認為:“如果一種動作可以解釋為在心理等級上較低的心理功能運用的結果,我們就決不可把它解釋為一種高級心理功能的結果。”這一法規向我們提出了對行為作出最簡單的合理解釋的必要性。當時,達爾文的進化論在生物學和心理學家的思想中占據著主要的地位。在這種情況下,摩根法規的闡述具有一定的進步性。摩根法規對後來的行為研究起了巨大的推動作用,使以後的研究開始注重有控制的系統觀察和客觀的量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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