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毅夫

1966年從事財務工作,曾做過會計、財務管理、成本管理、總會計師兼副經理。 現任錦州市建築工程管理局副局長,主管財務工作,1983年被評為會計師。 從事財務工作27年,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財經方針、政策。

基本信息

簡介

康毅夫,男,遼寧錦縣人,1942年生,1961年參加工作,先後畢業於錦州建築工程學校(中專)、中共錦州市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夜大)。1966年從事財務工作,曾做過會計、財務管理、成本管理、總會計師兼副經理。現任錦州市建築工程管理局副局長,主管財務工作,1983年被評為會計師

工作成績

從事財務工作27年,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財經方針、政策。曾多次起草“經營承包方案中的財務核算辦法”、“財會核算中有關問題的財務處理”、“會計達標工作有關問題的統一規定”,並推行項目法施工中月成本的核算工作,使之月成本的核算工作納入日常企業管理的正常活動中,還運用最小乘方法對成本進行預測和預控,使會計工作的科學化向前邁進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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