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民眾;平民
《詩·大雅·靈台》:“庶民攻之,不日成之。”
《後漢書·光武帝紀下》:“(建武 十一年八月)詔曰:‘敢灸灼奴婢,論如律,免所灸灼者為庶民。’”
李大釗《庶民的勝利》:“這回戰勝的,不是聯合國的武力,是世界人類的新精神;不是那一國的軍閥或資本家的政府,是全世界的庶民。”
百姓
在戰國以前的時代,“百姓”是指有姓之人。“姓”這個字,分開來就是“女”、“生”,什麼樣的女人生的(或者在一個什麼地方生的)兒子,就得了一個相應的姓。相傳黃帝的母親是住在姬水邊上的,所以黃帝就姓姬;舜的母親是住在姚虛的地方,所以舜就姓姚了,那時候,子並不跟著父親姓,比如黃帝,就給他的後代分別賜了12個不同的姓。所以那時候有姓的就都是王公貴族,“百姓”也就是“百官”。一般的平民,不知道他的老祖宗的媽媽在哪裡住的,老祖宗又無權無勢,夠不上稱“百姓”,只能說是“黎民”,或者被稱為“庶民”。
即日罷楊彪、黃琬、荀爽,為庶民。——《三國演義》
相關研究
所謂“庶民”是英語辭彙subaltern的中文翻譯,也有譯作“屬下”、“下層”或“底層”的含義。社會中被宰制的或處於從屬地位的下層,不論是以階級、種姓、年齡、性別和職位的意義表現的;在這裡,與“庶民”處於直接對立地位的是官方和非官方的“精英”。
一、在經濟生產領域的發展和變化的作用下,庶民社會集團的客觀形成;它們在數量上的擴散及其與早已存在的社會集團之間的淵源關係,它們在一段時期內保存著這些集團的心態、意識形態和目標;
二、它們積極或消極地加入統治政治階層,為了堅持自己的要求而試圖影響這些階層的綱領,它們所作的這些努力在分化、改造和新生過程中的決定作用;
三、旨在保住庶民集團的首肯並維持對它們的控制的統治集團的新政黨的誕生;
四、為了堅持對部分有限地位的要求,庶民集團自身所造就的階層;
五、那些維護庶民集團自治權(在舊體系內部)的新階層;
六、那些維護整體自治等等的階層。
別稱
百姓
古有百家姓一說,百姓是各種姓的統稱,現只代表人民。
我國奴隸社會中只有貴族有姓,因此稱之為百姓。《尚書·堯典》:“平章百姓”,其中百姓就指貴族。戰國以後泛指平民。
古代庶民無姓,有土有官爵者才有姓,遂以“百姓”作貴族的通稱。在商指奴隸主階級,在周指封建領主階級。有貴賤之分,如西周以姬姓王族為貴,春秋後半期。宗族逐漸破壞,土地個人私有的地主階級代替土地嫡子世襲的領主階級興起。百姓逐漸失去貴族的意義,社會地位與庶民相似。《書.盤庚下》:“今予其敷心腹腎腸,歷告爾百姓於朕志。”《詩.小雅.天保》:“群黎百姓,遍為爾德。”毛傳:“百姓,百官族姓也。”《國語.楚語下》:“民之徹官百,王公之子弟之質能言能聽徹其官者。而物賜之姓;”《周禮.秋官.小司寇》:“掌外朝之政,以致萬民而詢焉。一曰詢國危,二曰詢國遷,三曰詢立君。其位,王南鄉,三公及州長、百姓北面,群臣西面,群吏東面。”《史記·殷本紀》:“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親,五品不訓,汝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寬。’”
15年版辭海的解釋;
書堯典;“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孔傳;“百姓百官”,鄭注;“百姓,羣臣之父子兄弟”,按孔鄭辭有詳略,其義略同,孫星衍尚書今古文註疏。“周語富辰曰;”百姓兆民“,注;”百姓百官也;官有世功,受氏姓也“。楚語觀射父曰;”民之徹官百,王公之子弟之質,能言能聽,徹其官者,而物賜之姓,以鑒其是官,是為百姓“,鄭說所本也。蔡傳;”百姓,幾內民庶也",按閻氏若璩釋地又雲;“百姓義二;有指百官言者,書”百姓“與”黎民“對,禮大傳”百姓“與”庶民“對是也;有指小民言者,不必夏代,亦始自唐虞之時,”百姓不親,五品不遜”是也。今普通稱人民曰百姓。
《書·泰誓中》:“百姓有過,在予一人。”孔穎達疏:“此‘百姓’與下‘百姓懍懍’皆謂天下眾民也。”
《論語·顏淵》:“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
宋·孔平仲《孔氏談苑·元旦占候》:“又云:‘芒種雨,百姓苦。’蓋芒種須晴明也。”
明·高啟《賦得烏衣巷送趙丞子將》:“春風三月滿京華,肯入尋常百姓家。”
楊朔《昨日的臨汾》:“村裡的百姓大半全集攏來了:有駝背的老人,筋肉結實的壯年漢子,頑皮的小孩,以及穿著紅綠衣褲的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