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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薪特例:即使超過了工資帽,球隊仍然可以給球員提供底薪契約。這種契約最長可以是兩年。對於兩年的契約,第二年的工資將是當年的底薪。舉例來說:超越了工資帽的湖人隊,在98-99賽季中期簽下了Dennis Rodman,他們利用了這個特例給了Rodman這個10年以上的老兵底薪100萬。這個特例還允許通過交易得到底薪球員。參見問題69。
問題69:底薪球員在轉會中如何操作?
底薪特例使球隊能夠無視普通球員特例(問題67)中的規定,隨意交換底薪球員。比如說,一支在工資帽以上的球隊可以用一個第二輪選秀權換來另一支球隊的一名底薪球員,即使是該球員是10年球齡,年薪100萬。
當球隊在轉會中得到多名球員時,所有底薪球員在轉會的薪金計算中都可以忽略,因為他們都歸在底薪特例之下。比如說,一支在工資帽以上的球隊用一個年薪500萬的球員換來一名年薪550萬的球員和兩名底薪(10年球齡100萬)球員。按照普通球員特例規定,500萬最多只能換來585萬(500萬x 115%+10萬)。但這支球隊卻換來了750萬,這是因為那兩名100萬的底薪球員被歸入和底薪特例,不參加轉會薪金計算。這樣,參加普通球員特例計算的,只有500萬和550萬兩名球員。由於550萬小於500萬x 115%+10萬=585萬,所以這筆轉會是合法的。
對於轉出底薪球員一方,這些底薪球員的工資仍然記進球隊轉出總工資的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