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簡介
據了解,2009年6月,合川區政府採購中心為轄區龍市中學、二郎中學、渭沱國小等十五所中國小統一招標採購的一批新木床,一摳就掉木屑,人一睡上去就垮,在冬天到來之際,造成大量學生無奈打地鋪,“像豬兒一樣”睡在冰冷的地上,合川校園“床垮垮”事件備受關注。
事件回顧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5月,被告人吳某在得知合川區政府採購中心需為合川區教委採購學生木床的信息後,找到四川省友誠教學試驗設備廠法定代表人周光建,要求借用四川省友誠教學試驗設備廠的資質證明到合川區採購中心參加招投標。在獲得友誠教學試驗設備廠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和相關資質證明檔案後,遂向合川區政府採購中心遞交了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相關資質證明材料等,吳某順利中標,並與合川區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了《合川區政府貨物採購購銷契約》。契約約定,吳某向合川區教委供木床2996組,單價323.80元,總計金額97萬餘元。
契約簽訂後,被告人吳某遂與被告人姚某、唐某簽訂協定,約定唐某、姚某各生產學生木床1200組,每組木床價格230元,並約定質量規格與樣品一致。為達到賺錢贏利的目的,被告人唐某、姚某共謀縮短床的尺寸規格和選用劣質木材進行加工生產。在交付給吳某時,被告人吳某明知生產的木床材質不是協定約定的,存在嚴重質量問題,仍將2114組學生木床分別運送到合川區太和中學等十五所學校,影響了學生的正常生活學習,甚至危及到學生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嚴重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