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預計累計次數
是指一年內,某建築物單位面積內遭受雷電襲擊的次數,具體數值與建築物等效面積、當地雷暴日及建築物地況有關。年預計雷擊次數是建築防雷必要性分析的一個指標。
計算書
工程名:模擬計算年預計雷擊次數
計算者:wlhhenry
計算時間:8/10/2011
參考規範:《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GB50057―2010
建築物的長度L = 100m
建築物的寬度W = 50.0m
建築物的高度H = 50.0m
當地的年平均雷暴日天數Td =36.7天/年
參考《建築電氣通用圖集》09BD1 283頁-285頁主要城市氣象資料。
校正係數k = 1.0
在下列情況下k取相應數值:
a.位於曠野孤立的建築物取2;
b.金屬屋面的磚木結構建築物取1.7;
c.位於河邊、湖邊、山坡下或山地中土壤電阻率較小處、地下水露頭處、土山頂部、山谷風口 等處的建築物,以及特別潮濕的建築物取1.5;
依據GB 50057-94《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建築物年預計雷擊次數按下式計算: N = kNgAe;Ng = 0.024Td 1.3 式中 N 建築物預計雷擊次數(次/a);
k 雷擊次數校正係數;在此類型情況下取2;
Ng 建築物所處地區雷擊大地的年平均密度[次/(km2·a)];
Ae 與建築物截收相同雷擊次數的等效面積(km2);
Td 該地區的年平均雷電日數
年預計雷擊次數: N = k*Ng*Ae = 0.1415
其中: 建築物的雷擊大地的年平均密度: Ng = 0.024Td ^1.3 = 0.024*35.60^1.3 =
2.5958
等效面積Ae為: H<100M, Ae =[LW+2(L+W)*SQRT(H*(200-H))+3.1415926*H(200-H)]*10
-6 = 0.0545
根據《防雷設計規範》,該建築應該屬於第三類防雷建築。
附錄:
二類:N>0.06 省部級辦公建築和其他重要場所、人員密集場所。
N>0.3 住宅、辦公樓等一般性民用建築物。
三類:0.012<=N<=0.06 省部級辦公建築和其他重要場所、人員密集場所。
0.06<=N<=0.3 住宅、辦公樓等一般性民用建築物。
N>=0.06 一般性工業建築。
1.建築物防雷類別的劃分
根據建築物的重要性、內容及雷擊後果的嚴重性以及遭受雷擊的機率大小等因素綜合考慮,我國防雷標準將建、構築物劃分為三類不同的防雷類別,以便規定不同的雷電防護要求和措施。各種建築物的防雷類別如下:
第一類防雷建築物:
因電火花而引起爆炸會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的下列建築物;
(1)製造,使用或儲存大量爆炸物質如炸藥、火藥、起爆藥、火工品等的建築物;
(2)具有0區、1區或10區爆炸危險環境的建築物;
第二類防雷建築物:
(1)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的建築物
(2)特別重要的建築物。如國家級的會堂和辦公建築物、大型展覽和博覽建築物、大型車車站、國賓館、國家級檔案館、大城市的重要給水泵房等。
(3)對國民經濟有重要意義且裝設大量電子設備的建築物,如國家級計算中心、國際通信樞紐等。
(4)電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的下列建築物:
1)製造、使用儲存爆炸物的建築物;
2)具有1區、2區或11區爆炸危險環境的建築物。
(5)工業企業內有爆炸危險的露天鋼質封閉氣罐。
(6)年預計雷擊次數N>0.06的重要建築物或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物。如部、省級辦公建築物,集會、展覽、博覽、體育、商業、影劇院、醫院、學校等建築物。
(7)年預計雷擊次次N>0.03的一般性民用建築,如住宅、辦公樓等。
第三類防雷建築物:
(1)省級重點文特保護的建築物及省級檔案館
(2)年預計雷擊次數0.06≥N≥0.012的重要或人員密集。如部、省級辦公建築物,集會、展覽、博覽、體育、商業、影劇院、醫院、學校等建築物。
(3)根據雷擊後工業生產的影響及產生的後果,並結合當地氣象、地形、地質及周圍環境等因素,確定需要防雷的21區、22區、23區火災危險環境。
(4)年預計雷擊次數0.3≥N≥0.006的一般性民用建築物,如住宅、辦公樓
(5)年預計雷擊次數N≥0.006的一般性工業建築物
(6)度高在15m以上的煙囪、水塔等孤立的高聳建築物;在年平均雷暴日不超過15天的地區,高度可為20m及以上。
(7)未裝設防直擊雷裝置及不處於其他建、構築物的保護範圍內,但沒有電子系統防雷擊電磁脈衝的建築物,宜按第三類考慮防直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