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相關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
(三)負責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藥品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
(五)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機構製劑、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中藥品種保護制度;參與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對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進行初審上報。
(六)負責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
(七)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中藥材專業市場;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監測。
(八)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抽樣檢驗,發布相關的安全信息。
(九)負責受理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餐飲服務環節食品的投訴舉報,組織查處違法行為。
(十)監督實施執業藥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車輛、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統計管理等工作;負責領導批示和重要政務的督辦;負責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承擔局信息化建設;負責縣政府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轉辦事項及相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財務工作;負責制定年度法律法規、執法辦案業務學習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全縣餐飲服務、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等規範性檔案;監督檢查食品藥品監管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負責行政處罰簡易程式決定文書備案審查和一般程式案件審查;負責辦理有關行政執法案件的備案、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擬定全縣食品藥品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宣傳、新聞、文化等部門開展食品藥品監管宣傳工作,協助相關科室搞好對業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二)醫療器械監管科負責藥品經營、醫療機構製劑、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審查轉報工作;按照濟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藥品生產、經營監管事權劃分的規定,配合市局做好藥品生產企業駐廠監管工作;負責中藥飲片生產企業、醫療機構製劑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品經營企業、藥品使用單位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藥品器械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業務,監督指導藥品生產企業實施GMP,監督指導藥品經營企業GSP認證、換證工作;監測藥品廣告。
(三)餐飲安全監管科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調查處理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化妝品監管科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人員編制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領導職數配局長1名、副局長 2 名,科長(主任)4 名。可配工勤人員2名。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等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督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縣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平陰分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陰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管理。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職責分工。縣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以及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條件的建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平陰分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陰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