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縣衛生局

平江縣衛生局

平江縣衛生局位於湖南省岳陽市平江縣,是一個主管全縣衛生工作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情況

全縣現有醫療衛生單位34家:其中中心衛生院6家,鄉鎮衛生院21家;縣直醫療衛生單位8家,即縣疾控中心、衛生監督所、第一人民醫院、婦幼保健院、第二人民醫院、第四人民醫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健康教育所。

全縣各醫療衛生機構現在工作人員3094人,其中衛生技術人員 2203人,工勤人員891人。

主要職責

平江縣衛生局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的衛生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各種衛生標準、規章。

2、研究制定全縣衛生工作的政策、規章及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

3、研究提出全縣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

4、研究制定全縣農村衛生、婦幼衛生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5、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縣對人群危害嚴重疾病的綜合防治規劃。

6、研究指導全縣醫療機構改革,制定全縣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並監督實施。

7、依法監督全縣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8、研究制定全縣重點醫學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全縣醫藥衛生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

9、監督管理全縣傳染病的防治和食品衛生、生活飲水、職業勞動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組織制定全縣食品、化妝品、保健品、消毒產品的衛生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

10、研究擬定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制定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的實施細則,組織實施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

11、組織指導全縣醫學衛生方面的政府與民間的雙邊、多邊合作交流和衛生援外工作,組織參與國際組織倡導的重大衛生活動。

12、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政策,制定全縣中醫事業發展戰略,編制中醫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加強中醫藥科技研究和人才培養,指導和管理各類中醫醫療保健機構,推進全縣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實現中醫藥現代化。

13、依法監督和組織協調指導全縣愛國衛生工作,承擔全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地方病工作。

14、負責幹部醫療保健領導小組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

15、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協助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發生蔓延。

16、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平江縣衛生局內設辦公室、政工人事股、公共衛生管理股、醫政股、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股、規劃財務股、政策法規與監督股、監察室、工會共9個股(室)。

1、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行政事務,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車輛管理、本機關的國家資產和房產的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工作;承擔宣傳、統計、保密、接待、提案議案辦理、政務公開、後勤服務、文明單位建設、機關安全等工作;協助局黨委開展綜合性調研活動。負責局黨委會議的組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綜合治理、信訪、統戰等工作。

2、政工人事股(加掛“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辦公室” 牌子)

擬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制度,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衛生系統各單位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考工作;負責本系統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聘期考核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等表彰對象的審核與推薦工作;協調對直屬單位法定代表人的經濟責任離任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計畫生育工作。

3、公共衛生管理股(加掛“衛生應急辦公室” 牌子)

擬訂並組織實施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組織實施國家計畫免疫工作;組織開展救災防病工作,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擔指導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實施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發展規劃;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臨床用血質量、推廣無償獻血活動;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等的衛生監督管理;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負責對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

負責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組織指導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實施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4、醫政股(加掛“中醫藥管理與科技保健股” 牌子)

擬訂並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機構與醫務人員的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財務監督和評價等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醫療糾紛調解處理工作。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中醫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對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進行監督和業務指導;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審查、認可中醫行業和中醫人員、中藥人員執業資格的相關工作;審批、核發中醫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並實行監督管理;參與制定全縣基本藥物目錄;負責中醫醫療機構醫療廣告審查;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中醫藥科技發展規劃和教育發展規劃;擬訂全縣中醫藥行業的各類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全縣中醫行業統計信息工作。

擬訂全縣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重點醫學科研攻關及醫學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組織協調開展醫療衛生方面的技術推廣和科學普及工作;承擔醫藥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承擔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負責組織中央保健工作方針政策與規劃的實施;承擔縣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和上級來平領導以及重要外賓的醫療服務工作;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5、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股(加掛“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股”牌子)

貫徹國家基本藥物政策與制度;擬訂全縣落實國家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擬訂全縣公立醫療機構落實網上藥品集中採購的政策措施;制定落實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各項政策配套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基層農村衛生與婦幼保健股)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農村衛生、婦幼衛生、社區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組織的建設和城市基層衛生服務體系的改革;指導全縣婦幼保健、兒童保健業務;依法對初級衛生保健和母嬰保健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6、規劃財務股

擬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管理大型醫用裝備的配置;研究提出醫療服務價格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監督檢查;執行國家衛生裝備管理辦法和標準;組織落實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相關規範。負責全縣衛生財務、衛生信息統計和年報匯總的管理;負責全縣衛生專項經費的管理;負責對局機關財務和直屬單位的計畫、財務、基建、國有資產等監督管理;協調國外貸款的利用;承擔局機關人員社保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鄉鎮衛生院財務集中核算工作,對本行業學會實施業務指導。

7、政策法規與監督股(加掛“行政許可辦公室”牌子)

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等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起草地方性衛生法規、規章草案和衛生政策;負責對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根據授權,統一受理、承辦和組織辦理本單位(系統)所有行政許可、年檢年審、行政服務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負責本系統普法教育等工作。

8、監察室

按章程設定,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局機關與直屬單位的紀檢、檢察工作,依照黨章規定和監察條例,實施黨風、行政的監督管理,查處違規案件。

9、工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會,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發揮維護、參與、建設、教育四大職能;完成上級工會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負責基層工會的隊伍建設,組織基層工會開展各項活動。

二級機構

1、平江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主任:黃振宇

2、平江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主任:張雄偉

副科級,行政支持類事業單位。

3、平江縣衛生監督所

所長:蔡湘南

副科級,行政支持類事業單位。

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

主任:周幼清

副科級,行政支持類事業單位。

5、平江縣衛生信息管理中心

股級,純公益類事業單位。

6、平江縣健康教育所(加掛“平江縣健康管理指導中心”牌子)

所長:李效忠

股級,純公益類事業單位。

領導分工

黃振宇 黨委書記、局長 主管全面工作。

吳多根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全面工作,分管疾控、監督、衛生行政執法、愛衛、創建等工作。聯繫單位:法監股、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所。

袁博文 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分管機關及機關財經,項目建設等工作。聯繫單位:辦公室。

余智明 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黨務、政工、人事、宣傳、紅十字會等工作。聯繫單位:人事股。

童藝珍 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婦幼、婦女、計畫生育。聯繫單位:婦幼保健院。

魏經國 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招商引資、信訪、綜合治理、普法教育、安全保衛、和諧建設大行動、參與處理各種矛盾糾紛等工作。聯繫單位:辦公室。

李續宗 黨委副書記 分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紀檢、監察、工會、老齡、共青團、扶貧整建、新農村建設等工作。聯繫單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

吳森林(紀委派出)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分管紀檢、監察。聯繫單位:監察室

周電桃 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醫政、中醫、醫學教育、農村衛生、徵兵體檢、藥品管理等工作。聯繫單位:醫政股。

蘇東陽 黨委委員、人事股長 負責組織、宣傳、人事股等工作。聯繫單位:人事股。

李首來 黨委委員、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 負責疾控中心等工作。聯繫單位: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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