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法案

平權法案

所謂的平權法案誕生於上個世紀60年代美國風起雲湧的黑人運動和婦女運動的洪流之中。最早始於1961年甘迺迪總統的一個反對歧視的行政命令,後來幾經修改,成為今天一個影響無數美國人的重要法案。集中在教育與就業問題。對少數種族,土著美國人,婦女等歷史上被排斥的群體給予關照。

基本信息

目的

糾正自美國建國以來種族,群體之間的歧視

爭議

洪耀宗(前)向時任加州州長的里根總統遊說“平權法案”洪耀宗(前)向時任加州州長的里根總統遊說平權法案
本來,黑人因為這個法案的實施,而過上小康的生活,應該是好事。確實,貧窮本來就是一種不平等。政府因此而對黑人做出一些補貼。問題是,當依據這個法案,大學在錄取的過程中,給黑人學生加分或者硬性的為了種族的多樣化,而招進更多的黑人,無形之中,又製造了另外一種不平等。

黑人,所以受照顧,是因為他們窮,不能為小孩子提供良好的受教育環境。然而,白人也有窮人,亞裔也有窮人,東歐裔移民也有窮人。當大家同樣窮的叮噹響的時候,為什麼陽光僅僅沐浴黑人。

廢除

由於平權法案的推行,美國教育領域的形勢有從一個極端到另一個極端的現象時有發生。比如,有的教育和研究項目,走到了不是少數裔就不能申請進入的境地。對少數裔的優惠,在某些方面似乎過了頭。以著名的密西根大學為例,新生的入學總體評分,必要的畢業考試SAT成績,滿分占18點,而少數族裔種族優惠分就占20點。也就是說,如果一個非常用功的非少數裔青年,在SAT考試中得到滿分,1600分(大概在0.5%左右),在其它條件相同的情況下,那么他/她將在總分上低於一個沒有SAT成績的少數裔青年。當然這是理論上的邏輯說法,實際不會發生這樣離奇的事件。但是,過中的問題已經清楚地表現出來了。密西根大學兩個白人學生在2005年為此訴諸法律,狀告學校當局,歧視白人學生。幾經周折,這個案子最後抗訴到了聯邦最高法院。由於明顯的不合理,近來,幾個重要大學先後廢除平權法案了若干“歧視”多數裔學生的項目。其中加州通過公投一舉廢除了這個法案在該州的實施;10年之後,密西根緊跟其後,踢開了這個法案。密蘇里州華盛頓州等各個州也加入了加州的“同盟軍”。

人們認為,這種平權運動矯枉過正,形成了一種對白人和男生的“逆向歧視”。也就是在高等教育入學時任何一個白人孩子都可能在考試分數高於一個黑人孩子時遭到拒絕,而考分相對較低的黑人孩子可能被錄取。加州大學首先將廢除平權法案提上議案,並在1995年正式停止實施在招生中優惠少數族裔和婦女。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