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數差異顯著性檢驗

平均數差異顯著性檢驗(significance )是指推斷幾個樣本平均數各自所代表的總體平均數是否相等的檢驗。兩樣本平均數之差的顯著性檢驗,總體方差已知時用 z 檢驗。總體方差未知但總體分布為正態且方差相等時,用 t 檢驗。方差缺乏齊性時用 t′檢驗。總體方差未知但樣本容量足夠大時亦可用 z 檢驗。上述方法的套用條件不能滿足時,可用非參數檢驗。如符號檢驗法,中位數檢驗法,曼- 惠特尼 U 檢驗法等。

多個樣本平均數之差的顯著性檢驗使用方差分析的方法,各樣本方差齊性時,用 F檢驗,方差缺乏齊性時用 F'檢驗,或經變數變換後使方差齊性, 再用變換值作 F檢驗,或用非參數的方差分析方法,如單因素及雙因素等級方差分析。若 F檢驗或 F'檢驗的結論為各總體平均數不等,則需進一步作平均數的多重比較,判斷某兩個總體的均數間有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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