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朝儀

定,每月初五、十五、二十五日行朝參禮,為常朝儀制。 自是,凡內外新任各官員朝見及辭朝、謝恩各事,以及外藩來朝及貢使等,俱於常朝日行禮。 屆期,皇帝御太和殿,王公入殿中旁坐,引見各官行禮。

禮制名。古代帝王定期處理重要政務及接見來朝謝恩等行禮官員、外藩來朝使臣的儀式。努爾哈赤稱汗之初,即定每年五月初一日視朝,焚香告天,處理政務, 訓誡臣民。至太宗崇德初,始定儀注,臨朝之日,設大駕鹵簿,王以下各官皆朝服,皇帝御殿升座,各王公等依班次叩禮,賜坐。各部院官員出班奏事畢,帝還宮。清入關後,順治九年(1653) 定,每月初五、十五、二十五日行朝參禮,為常朝儀制。自是,凡內外新任各官員朝見及辭朝、謝恩各事,以及外藩來朝及貢使等,俱於常朝日行禮。屆期,皇帝御太和殿,王公入殿中旁坐,引見各官行禮。光緒九年(1883) 更定, 凡新除授各官,謝恩行禮,王公百官於鹵簿後侍班,如果皇帝不御殿,王公集於太和門外東西各二班坐班,文武大臣則於午門外坐班,東西各九班。若外藩貢使等欲速返,或外任官員急於赴任,難俟朝期行禮時,即於午門外行禮。凡常朝、坐班,均有都察院官及吏、禮部司員等糾儀及環班糾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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