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菸草專賣局

常德市菸草專賣局

常德市菸草專賣局(公司)組建於1984年,實行垂直管理、專賣專營的管理體制,全稱為“湖南省常德市菸草專賣局、湖南省菸草公司常德市菸草公司”,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具備菸草專賣執法與捲菸、菸葉經營的職能。

基本情況

在執法上,依法履行維護常德市範圍內菸草專賣品正常流通秩序、打擊非法製造、銷售、運輸、收購菸草專賣品行為的職責;在經營上,依法從事捲菸的調撥、批發、零售以及菸葉的生產、收購、調撥等經營行為。常德市菸草專賣局(公司)下轄安鄉縣、漢壽縣、澧縣、臨澧縣、桃源縣、石門縣、津市等7個縣(市)局(分公司)。局(公司)本級內設13個職能科室。現有在職員工650人,離退休人員270人。註冊資本2950萬元,資產總值103488萬元。目前轄區有持證入網捲菸零售戶22826個,其中市本級5390個。

歷程沿革

湖南省常德市菸草專賣局、湖南省菸草公司常德市公司由常德地區行署1984年3月12日常暑發(1984)15號文批准成立,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員,當時單位全稱是“湖南省常德地區菸草專賣局、湖南省菸草公司常德分公司 ”,1985年劃歸湖南省菸草專賣局、湖南省菸草公司管轄。為中央直屬企業,下轄常德市、常德縣、安鄉、漢壽、澧縣、臨澧、桃源、石門、慈利、津市10個(市)縣級菸草專賣局(公司)。同年6月,常德菸葉復烤廠籌建。1988年7月,隨著常德市地區撤區建市,更名為“常德市菸草專賣局”,原常德市菸草專賣局、常德縣菸草專賣局分別更名為“常德市菸草專賣局武陵分局、鼎城分局”,分公司名稱不變。原常德縣菸草公司、常德市菸草公司改為公司支書的一、二經營部。慈利縣菸草專賣局公司劃歸大庸市管轄。7月20日,常德菸葉復烤廠正式移交常德捲菸廠。2001年撤區並市,分別撤銷常德市菸草專賣局武陵分局、鼎城分局,成立捲菸配送中心,2005年元月成立行銷中心、物流配送中心,3月成立直屬分局。2005年5月18日,按照國家局統一部署,撤銷縣級公司法人資格,成立行銷部,統一掛牌。2007年3月,撤銷直屬分局,併入市局。2006年10月,按照行業構建總公司、省公司、市公司三級母子公司體制改革要求,根據湘煙辦綜【2006】90號檔案精神,撤銷縣級行銷部,統一變更為縣級分公司。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有辦公室(法規科、菸草學會)、人勞科(離退休人員管理科)、政工科(機關黨委、工會、團委、婦委會、計生會)、專賣監督管理科(稽查支隊、內管辦)、菸葉生產經營部、財務科、審計科、經濟運行科、信息中心、安保科、紀檢組(監察室、整頓辦)、行銷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基建辦。 

1、辦公室(法規科、菸草學會)

⑴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保密、文印、上呈下達、公務接待及各方面情況綜合和科室之間工作關係協調等工作。

⑵組織全市系統性重要會議和草擬審核重要會議材料。

⑶負責調研、信訪、督查督辦工作。

⑷管理全市系統外事工作,組織全市系統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⑸研究提出全市系統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組織、指導、協調企業體制改革。

⑹負責向省局、市委、市政府呈報工作和信息。

⑺負責對外宣傳工作。

⑻負責市局(公司)公文及文字材料的審核。

⑼負責市局(公司)外來單位的接洽與協調。

⑽配合信息中心抓好辦公自動化工作。

⑾負責辦公用品和各部門會議的管理工作。

⑿負責市局(公司)機關食堂及後勤事務管理工作。

⒀負責研究並提出全市系統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意見,檢查、監督全市系統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

⒁參與重大經濟契約的審查、管理工作。

⒂負責法制宣傳教育、普法教育工作。

⒃組織協調並承辦法律諮詢、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商執照管理等工作。

⒄負責組織專賣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⒅負責全市系統機動車輛管理工作。

⒆負責本部門及各縣級局綜合室的員工本職業務學習培訓工作。

⒇負責開展全市系統菸草學會工作。

2、專賣監督管理科(內部專賣監督管理科、稽查支隊)

⑴負責全市轄區《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⑵負責制訂菸草專賣管理工作目標和規章制度並組織落實。

⑶負責菸草專賣證件管理和戶籍化管理工作。

⑷負責專賣管理人員業務學習培訓和督導考核縣級局專賣管理工作。

⑸負責專賣信息化建設的指導和實施工作。

⑹負責菸草罰沒物品的處理和罰沒收入的管理。

⑺組織縣級局做好同級監管、日常監管工作,及時調查處理不規範生產經營問題。

⑻對市公司本級以及所屬縣行銷部的“兩煙”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日常監督和轄區工業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進行日常監管。

⑼開展本轄區菸草專賣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監督專賣人員依法行政、文明執法。

⑽負責開展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工作。

⑾負責組織本轄區捲菸打假打私工作。

⑿負責督辦或直接查處各類重大菸草違法案件。

⒀負責轄區市場的日常管理。

⒁負責協調配合相關執法、法務部門建立協作機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⒂負責本地區涉煙違法案件的情報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查處涉煙違法案件信息聯動及共享機制。

⒃負責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行銷中心

⑴負責全市系統捲菸購銷計畫的編制和管理,並負責組織實施捲菸購銷計畫。

⑵負責全市捲菸購進契約的簽訂及到貨確認工作。

⑶負責全市捲菸行銷商情信息管理,收集和匯總全市捲菸銷售信息報表。

⑷負責全市捲菸價格管理,根據上級的部署,制定和調整捲菸銷售價格。

⑸負責全市捲菸貨源分配和訪銷工作,及時製作捲菸銷售訂單。

⑹負責全市捲菸行銷網路建設,

⑺定期對客戶進行走訪,密切客戶關係。

⑻負責捲菸品牌的推介與市場培育。

⑼負責衡陽捲菸銷售同業協會工作。

⑽負責落實全市系統捲菸行銷員工的業務培訓。

⑾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物流配送中心

⑴負責全市系統物流網路建設和捲菸配送線路的制定與整合。

⑵負責全市系統捲菸進出庫的裝卸工作和捲菸掃碼工作。

⑶負責全市系統捲菸經營戶的捲菸分揀到戶工作。

⑷負責全市捲菸經營戶的捲菸一級配送工作。

⑸負責衡陽市城區捲菸經營戶的二級配送工作。

⑹負責全市系統庫存捲菸的保管保養工作。

⑺負責對各行銷部捲菸二級配送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⑻負責全市系統物流配送員工業務學習培訓工作。

⑼負責貨款進帳和盤查工作。

⑽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菸葉生產經營部(煙基辦)

⑴提出全市菸葉生產經營發展規劃、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⑵負責全市菸葉生產、烘烤、收購、調撥工作。

⑶負責全市菸葉生產物資的訂購、分配與管理工作。

⑷負責對菸農進行生產技術指導和傳授工作。

⑸負責全市煙田道路、水利設施和烤房建設工作。

⑹負責對菸葉收購進行業務技術培訓。

⑺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人事勞資科

⑴負責全市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和中層幹部隊伍建設。

⑵負責市局黨組會、黨組民主生活會的承辦工作。

⑶負責全市系統組織機構設定與調整,管理人員編制。

⑷負責辦理員工招聘與辭退工作。

⑸負責辦理人員調配和接收安置轉業退伍軍人工作。

⑹負責全市系統職工業務技術培訓及學歷教育工作。

⑺負責全市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⑻負責職工技能等級送培鑑定和聘任工作。

⑼負責管理市局(公司)本級職工的休假工作。

⑽負責管理全市系統各類獎勵工作。

⑾負責全市系統工資總額、工資計畫的測算分配與執行。

⑿負責全市系統薪酬管理方案的制定與實施。

⒀負責調整市局(公司)本級員工的薪級薪檔及工資獎金的發放。

⒁負責辦理市局(公司)本級員工各種勞動保險。

⒂負責管理全市系統副科以幹部和市局(公司)本級職工檔案的管理工作。

⒃負責市局(公司)本級勞動契約的簽訂及勞動契約台帳的管理

⒄負責人才、勞資、教育、老乾等報表統計上報工作。

⒅負責全市系統離退休和離崗休息人員管理工作。

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7、財務科

⑴負責市局(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指導縣級行銷部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

⑵負責全市系統年度財務預算和財務決算工作。

⑶負責對全市系統生產經營和資金運用實施財務監督。

⑷建立健全各項內部控制制度和財務、統計、國有資產管理實施細則。

⑸負責全市系統執行國家財政、稅收、金融等經濟政策情況的檢查,並根據實際提出相關意見。

⑹負責全市系統經濟效益考核工作。

⑺負責全市系統計畫管理工作,匯總、審核年度菸葉生產經營和捲菸的購進計畫。

⑻負責全市系統固定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

⑼負責全市系統統計歸口管理工作。

⑽編報全市系統生產經營年度財務計畫並監督實施。

⑾負責落實全市系統財務人員的業務學習培訓。

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8、審計科

⑴負責對全市系統各單位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

⑵負責對全市系統各單位預算內、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⑶負責對縣級局(分公司)一把手和開發公司法人代表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

⑷負責對市局(公司)工程預(概)算、結算的審計簽證。

⑸負責全市系統固定資產項目及基建維修的審計。

⑹負責對全市系統各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風險管理進行評審。

⑺牽頭落實重大項目招標和經濟評審工作。

⑻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9、紀檢組(監察科、整頓辦)

⑴協助黨組加強行業黨風廉政建設,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抓好本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和反腐敗鬥爭的組織、協調、綜合、指導。

⑵監督檢查各單位、部門及黨員幹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情況。

⑶受理本系統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調查各單位、部門及黨員幹部各類違反黨紀、政紀和制度的案件,並提出處理和處分建議。

⑷協助有關部門查處重大違法違紀案件。

⑸組織人員參加公司的經濟評審活動,對採購活動進行監督。

⑹負責受理黨員和監察對象對黨政紀處分的申訴;

⑺負責對本級以及下屬部門的行政監察工作。

⑻對市局(公司)所屬各單位紀檢監察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定期予以考核。

⑼負責黨風廉政信息的上傳下達,及時收集、整理及上報各類紀檢監察信息、報表。

⑽在整頓規範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的日常事務工作。

⑾協助紀檢組長對市局黨組實行黨內監督,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配合人事部門對所屬單位紀檢監察領導幹部進行提名、考察、調整和任免,對其他幹部的提拔任用,在黨組討論決定前提出意見和建議。

⑿負責對本系統紀檢監察幹部進行業務培訓。

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10、政工科(機關黨委、工會)

⑴指導全市系統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⑵負責市局(公司)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教育。

⑶負責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的工作。

⑷負責市局(公司)機關黨建工作。

⑸負責全市系統領導幹部中心組的學習教育工作。

⑹負責全市系統企業文化建設,承辦文體活動。

⑺負責市局(公司)工會工作,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⑻負責市局(公司)機關共青團、女工工作和計畫生育工作。

⑼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1、安全保衛科

⑴負責全市系統安全生產經營工作。

⑵負責市局(公司)保衛工作。

⑶負責組織市局(公司)職工和各單位相關人員的安全保衛教育。

⑷負責組織市局(公司)門衛值班工作。

⑸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2、經濟運行科

⑴負責制定企業管理規章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查。

⑵負責全市系統經濟工作目標管理方案的制訂、責任的分解、指標的下達,並組織年度考評。

⑶負責對全市系統“兩煙”經營行為、經濟運行、市場管理進行督查。

⑷負責對市局(公司)各部門工作目標進行考核和一線員工的績效考核的抽查。

⑸負責對市局(公司)員工勞動紀律的考勤和檢查。

⑹進行調查研究,及時收集整理分析各類經濟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設。

⑺負責客戶投訴受理工作。

⑻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3、信息中心

⑴負責根據信息中心年度計畫組織制定階段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

⑵負責修改和完善公司信息管理制度細則。

⑶負責配合省公司和本公司業務部門完成信息平台與資料庫的建立與維護。

⑷負責組織人員保證公司信息網路、中心機房的安全運行及套用系統的維護、推廣套用工作。

⑸負責組織對公司員工計算機知識與實際操作的培訓。

⑹負責安排對公司信息相關設備的硬體維護並協助相關部門對各信息系統軟硬體的需求、購置、更新提供技術、諮詢服務。

⑺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4、基建辦(臨時機構)

地理位置

地址:武陵大道8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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