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七)依法組織實施本市契約行政監管,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八)依法對本市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 (九)依法組織管理本市商標工作,組織查處商標違法行為。

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對全市市場監督管理並行使行政執法職能的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主管本市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部門行政執法工作。
(二)依法組織管理本市各類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單位、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等登記事項,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組織監督本市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四)依法組織監督本市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依法對本市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與監督,負責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的登記註冊。
(六)依法組織監管本市經紀人、經紀機構。
(七)依法組織實施本市契約行政監管,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八)依法對本市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
(九)依法組織管理本市商標工作,組織查處商標違法行為。
(十)依法組織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活動。
(十一)領導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和機構編制、幹部人事、財務基建、紀檢監察、審計監督等有關工作。
(十二)指導掛靠的協會、學會、消費者委員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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