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江蘇省常州市農林局的主要職責是:(一)研究擬定農業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定農業資源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擬定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二)研究擬定農業的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有關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研究起草種植業、林業、漁業、園藝業、畜牧業等產業及農機行業的地方性政策、規章草案,經批准後貫徹落實並監督檢查;研究擬定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政策,編制總體開發規劃,建立開發項目庫,審批開發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三)研究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和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各類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建設;組織協調蔬菜產業化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收集、預測並發布農業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信息。負責全市名優農產品認證和發證,以及綠色有機食品的申報和管理工作。(四)指導農業資源區域規劃、農業資源動態監測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組織生態農業建設,指導農林牧漁用地、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管理;指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五)擬定農林牧漁及農機的科研、教育、技術推廣隊伍建設和發展規劃以及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農林牧漁、農機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農林牧漁和農機教育及相關的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六)組織制定和實施農林牧漁各產業技術標準;指導農林牧漁各產業產品及綠色有機食品的質量監測、監督和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協調種子、農用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國內生產及進口種子、農藥、獸藥、有關肥料等產品的登記工作及農林牧漁產品的國內檢疫工作;組織實施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產品質量檢驗、鑑定工作。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委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督查、涉外、後勤保衛、政務信息、 新聞發布和政務公開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調查研究、綜合情況及重要文稿的起草和核稿工作;負責委機關效能作風建設以及創建工作;牽頭組織制定委有關規章制度並督促實施;組織承辦綜合性會議和重要活動。組織人事處
承辦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工資、培訓、機構編制、老幹部管理服務及出國人員選派工作;承擔農業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和農民技術員從業資格管理工作,承擔委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工作;負責農業系統評比表彰及組織推薦等工作;組織實施農業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標準,指導全市農業行業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發展計畫與財務處
研究擬訂全市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計畫;協調農業各產業間的結構調整與綜合平衡工作;提出扶持農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經批准後與市財政局共同制定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承擔市級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的相關工作;負責委機關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並監督直屬單位財務管理、資產經營管理、政府採購等工作;提出扶持全市農業經濟發展的財政、信貸及保險等有關政策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承擔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政策法規處
組織擬訂農業產業政策,提出農業產業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承辦農業產業政策的規範性檔案的起草、監督和檢查工作;對其他部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中有關農業的條款提出意見;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組織協調農業系統行政綜合執法工作;承擔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執法人員培訓;承辦農業行政複議工作,組織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牽頭組織委“三合一”網路平台建設工作。承擔行政許可和非許可事項的審批、審核以及其他行政服務工作,指導、監督檢查法律法規授權的委屬事業單位的行政許可等服務工作。科技教育處
擬訂農業科教、技術推廣發展規劃與政策;承擔重大農業項目的遴選及實施工作;承擔農業科技園區與農業產業技術體系的相關工作;管理農業科技成果,承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 技術開發、成果轉化和示範推廣工作;實施農業新品種、農業機械新機具、新技術、新模式更新工程;負責野生植物資源保護、農業植物新品種及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業教育、農業職業技能開發、農民培訓和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相關社團工作。市場與經濟信息處
擬訂全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建議;承擔農業統計有關工作,監測分析農業經濟運行,收集、預測並發布農業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組織擬訂農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指導農產品的標準化生產;負責全市名優農產品認證和發證,以及無公害、綠色、有機食品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綜合農業經濟情況,掌握農村動態;參與新農村建設工作,研究提出農業現代化發展指標。農業產業化發展指導處
擬訂全市農業產業化基地建設、龍頭企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農業產業化工作,研究提出扶持農業產業化經營、優勢特色產業的政策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農產品加工發展規劃,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負責農業保險、貼息貸款等工作。農業與園藝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農業與園藝業發展規劃,指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研究提出農業與園藝業發展政策建議;負責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建設與管理工作;實施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政策措施,協調指導肥料、農藥、種子管理工作;發布農情信息,及時掌握農業與園藝業生產情況;指導農業與園藝業抗災減災,負責救災資金、救災化肥、備荒種子等管理;組織實施農業與園藝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協調菜籃子工程建設;指導休閒觀光農業建設工作;指導農業與園藝業技術推廣隊伍建設。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與農村能源處
指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農業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等相關工作;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和農業生產污水治理有關工作;指導農業用地、宜農濕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承擔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參與農業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工作;承辦外來物種管理的相關工作。農業資源開發處
掛外向型農業處。擬訂農業資源開發規劃,指導編制、篩選、評估農業資源開發項目和農業對外招商項目,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市農業資源開發項目有關工作;協助做好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資金管理;負責農業招商引資、技術合作、對外交流,指導轄市、區農業資源開發和農業招商部門的相關業務;組織參加和指導開展國內外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畜牧獸醫處
掛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處。擬訂並組織實施畜牧業發展規劃和畜牧獸醫重大技術措施,並及時掌握階段性生產情況;負責種畜禽、牧草、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獸醫醫政、獸藥藥政監督管理;負責動物防疫監督、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與監督管理;研究提出畜牧業發展和行業管理的政策建議;擬訂畜牧獸醫行業標準和動物福利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畜牧業結構調整和畜牧獸醫技術推廣隊伍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重大動物疫病防疫計畫、應急預案和重大技術措施;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和突發人畜共患病疫情的應急回響,組織撲滅動物疫情;負責重大動物疫情的報告、發布和防控監督;指導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應急隊伍建設和物資儲備;承擔市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林業處
掛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擬訂研究全市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農村綠化工作;承擔全市造林、營林質量管理;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濕地保護工作,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承擔市級以上重點生態公益林的區劃界定、保護和管理的具體工作;指導各類商品林和公益林的培育以及育林基金的徵收及其管理;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統計,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擬訂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承擔林地林權的有關管理工作;承擔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工作。指導全市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監督林權糾紛調處。依法對徵用、占用林地進行審核(批);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依法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組織、指導、檢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林業技術推廣隊伍建設;承擔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漁業處
組織編制及監督實施全市漁業發展總體規劃、計畫,提出漁業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政策建議;組織實施漁業養殖證制度;指導全市水生動物防疫檢疫和水產養殖病害防治工作,依法開展水產養殖用獸藥等投入品的監督管理;負責水產苗種管理;指導漁業災後恢復生產;組織實施無公害水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制度;組織實施漁業捕撈許可證制度;指導全市漁業安全生產;負責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全市水產技術推廣隊伍建設。農機處
研究擬訂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報全市農業機械化有關項目計畫,並參與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農機化發展的預測工作;參與調查分析和處理重大農機產品質量事故;負責擬訂農機維修、農機管理與服務方面的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機及其服務市場的巨觀管理,協調和指導農業機械有組織地跨區作業;負責全市農機維修、供應行業管理和維修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農機用油需求預測和農用柴油市場的監督與協調工作;負責全市農機統計、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鑑定等工作;指導全市農機技術推廣隊伍建設。直屬機構
常州市農林行政執法支隊:受常州市農業委員會委託,依照國家頒布的有關農林法律法規,具體實施農林行政執法活動。常州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常州市植保植檢站、常州市土壤肥料技術指導站、常州市種子站):1、組織提出種植業發展的產業規劃及其重大技術措施;2、負責種植業主要農產品生產、加工、市場、技術等信息的收集與發布;3、組織實施部、省、市重大農業技術推廣項目,負責種子、肥料、農藥等農業投入品及其新品種、新產品、新技術的試驗、示範與推廣。負責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技術的指導、監督、培訓與管理;4、組織實施糧棉油及其它經濟作物基地建設科技項目和優質糧油無公害基地建設;5、負責全市重大病蟲草鼠害的檢測、預報與防治指導工作;6、負責《植物檢疫條例》授權的全市植物檢疫管理;7、負責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8、負責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與調撥;負責種子、肥料質量行業的監督與依法管理;9、負責種子、肥料質量的行業監督和依法管理;10、負責全市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評價、保護及“沃土工程”等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項目的組織實施;11、負責新農藥、新藥械、新肥料的試驗、示範以及聯合推廣的組織與管理等。12、組織農業技術推廣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農業法、農業技術推廣法等),負責種植業新品種、新技術、新投入品推廣的指導、監督和培訓工作;負責全市農作物高產、優質、高效新技術的試驗、示範和推廣。13、參與擬訂全市種植業中長期產業發展規劃及其重大實用新技術推廣計畫;指導與實施全市種植業結構戰略性調整。14、組織實施“國家優質糧食工程”等部、省級重大農業技術推廣項目和全市優質糧油無公害、綠色與有機基地項目建設。15、協助糧油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處理工作,對突發性自然災害、污染事故提出應對技術指導措施及意見。16、負責種植業經濟運行動態的監測,承擔主要農作物初級產品的生產、加工、市場、技術等信息的收集、發布,及時掌握糧食生產、消費與市場動態。17、負責指導全市種植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承擔全市稻、麥、油等農作物生產技術的推廣和服務。1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植保植檢站主要職責:1、負責全市農作物病蟲草鼠監測預警工作,掌握髮生動態,發布趨勢預報,提出防治技術意見;並及時組織各轄市區開展防治;負責新農藥、新藥械的試驗示範及綜合防治技術的推廣工作。2、宣傳貫徹《植物檢疫條例》以及國務院、省政府發布的各項植物檢疫法令、規章制度,負責全市範圍內外來有害生物的監測調查、信息發布,以及發現疫情後的封鎖、防除和撲滅工作。3、負責農藥安全使用技術培訓和指導,推介適用於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的農藥品種,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農藥監督管理工作。4、負責全市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項目的申報並組織實施。負責為本系統專業人員提供技術指導與培訓。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土壤肥料技術指導站主要職責:1、負責全市中低產田的改良培肥與高產穩產標準農田建設,提高基本農田的綜合生產能力。2、負責全市的肥料登記和市場質量抽檢工作,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3、負責全市耕地質量調查、監測及其評價、開發與套用,建立基本農田地力監測網路和土壤肥力動態監測資料庫,定期公布地力變化情況。4、參與編制全市農業生產肥料需求與使用規劃,收集發布全市肥料使用動態及土壤肥料公共信息,為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和勞動者提供諮詢服務。5、負責全市肥料新品種、新技術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及主要農作物施肥技術指導。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種子站主要職責:1、承擔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前期準備工作。2、配合全市種子市場,種子經營單位庫存和繁種基地的種子質量監督檢查、信息發布和種子質量田間現場鑑定。3、組織實施種子工程項目,科技創新項目及新品種示範園區建設。4、擬訂全市種子產業長遠發展規劃和品種布局。5、負責全市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與調撥。6、組織種子法律法規的宣傳及新品種、新技術推廣的指導監督和培訓工作。實施種子新技術(加工、包衣、包裝、貯藏、檢測)的試驗、評價和推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