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車黃牛

帶車黃牛

帶車黃牛,是收費高速公路上出現的一個特殊行業。他們這些人在超限超載車車主與路政執法人員之間“穿針引線”,向車主收取“帶路費”,幫他們“打點”、“搞定”路政執法人員,自己則從中謀取利益。帶車黃牛的出現,其背景是黑色的利益需要,超載司機妄圖躲避超載懲罰,謀取利益。帶車黃牛不僅向執法人員行賄,而且會對嚴格執法的路政人員打擊報復。由於“黃牛”的“穿針引線”,超限超載車輛在公路上橫行無阻,極大地危害著道路和交通安全。

行業簡介

警察查處超載現象 警察查處超載現象

超限超載貨車成群結隊在公路上飛馳而過 ,路政執法人員卻視而不見——這背後隱藏著怎樣的玄機?江蘇省徐州市檢察機關調查發現,一個被稱為“帶車黃牛”的群體在其中起著關鍵性作用。這些人在超限超載車車主與路政執法人員之間“穿針引線”,向車主收取“帶路費”,幫他們“打點”、“搞定”路政執法人員,自己則從中謀取利益,目前已形成一個特殊“行業”。

2012年11月底,徐州下轄邳州市最大的“帶車黃牛”李方經檢察機關立案偵查並提起公訴,被法院以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與李方同時被判刑的,還有邳州市公路管理系統的兩名路政工作人員。

這僅是徐州市檢察機關開展查處路政執法系統賄賂犯罪專項行動的一個縮影。

相關案件

2011年11月,徐州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陳海鷹收到一條信息:一名在押犯檢舉,他曾經幫“帶車黃牛”給路政人員送過錢。“當時我們收到的舉報信僅兩行字。”陳海鷹說。

查處帶車黃牛 查處帶車黃牛

陳海鷹隨後帶領反貪局幹警對相關信息進行了蒐集整理,並決定在全市範圍內對路政執法系統進行行業初查。

隨著調查的逐步深入,路政人員與“帶車黃牛”之間的黑色利益鏈逐漸浮出水面:“帶車黃牛”向過往超限超載車司機收取“帶路費”,從中拿出一部分定期給路政執法人員“進貢”、發“工資”,路政人員則對超限超載車輛大開綠燈,直接放行。

摸清路政系統“潛規則”後,徐州市檢察院制訂了詳細周密的方案,一場在全市範圍內查處路政執法系統賄賂犯罪的專項行動拉開了序幕。

2011年12月,該市鼓樓區檢察院根據線索,對徐州市公路超限治理檢測站一中隊原隊長張某立案偵查,打響了路政反腐的第一槍;隨後又以張某為突破口,立案查處涉及路政系統的犯罪7件10人,其中受賄犯罪4件4人,行賄犯罪3件6人。

銅山區檢察院以銅山公路站路政科原副科長孫某為中心布點撒網,一舉查處涉及路政系統的犯罪12件13人。

邳州市檢察院以行賄罪對“黃牛”李方立案查處,挖窩帶串,共查處涉及路政系統的犯罪4件4人。

睢寧縣檢察院以行賄人徐某為突破口,一舉查獲涉及路政系統的犯罪案件5件5人。

截至2012年12月,徐州市兩級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此類案件28件36人,涉案金額500多萬元,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2000多萬元。在目前已判決的24件31人中,刑期最高的為有期徒刑十一年。

背景介紹

邳州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王林說,在取證時,一名司機對他說:“說老實話,我們全憑超限賺錢。國家如今對超限車的處罰很重,抓住一次少則處罰一兩千,多則上萬元。找‘黃牛’帶路,送些錢出去,真的很管用……”

正是黑色的利益需要催生了“帶車黃牛”職業的產生。一些腦筋活絡、會“辦事”的人,逐漸成為活躍在超限超載車輛和路政人員之間的“黃牛”。他們幫助超限超載車輛“打點”路政關係,或者為司機提供“治超信息”服務,並從中收取佣金,逐漸形成一個頗有氣候的行業群體。

警察查處帶車黃牛 警察查處帶車黃牛

徐州市鼓樓區雙鷹停車場老闆李廣濤,就是這樣一個“黃牛”。因為李廣濤與路政人員走得很近,他受託為安徽一家運輸公司的超限超載車輛“打點”相關路政執法人員。

徐州市公路檢測站負責超限車輛的檢測,檢測站的每箇中隊乃至每個執法人員都有獨立的執法權,可以決定是否罰款及罰款額度。手中的權力,使他們成了以李廣濤為代表的“黃牛”們腐蝕拉攏的對象。在不到兩年的時間裡,僅李廣濤一人就向該超限檢測站多名執法人員行賄,總計16萬餘元。

李廣濤“麾下”的超限超載車輛,統一懸掛“海鷗”標誌。這個標誌,就是李廣濤與路政人員之間的暗號。看到“海鷗”標誌,路政人員便對超限超載車輛放行。

“黃牛”在不斷發展的過程中,也逐漸形成了產業化。邳州市最大的“黃牛”李方註冊的公司,就是“黃牛”產業化的標誌。為了方便帶車,他乾脆註冊了“康源”等四家運輸公司,以掩人耳目。

李方每月以每輛超限超載車3000元至1萬元不等的價格收取“保護費”,然後,拿出其中一部分,堂而皇之地給邳州市公路管理站路政科科長周某等人發放“工資”。根據關係和職務的不同,“工資”標準也從300元至1萬元不等。

於是,這些超限超載車輛路過邳州時,只要在駕駛室前方放上“康源公司”等標誌,就能一路暢通。

由於“黃牛”的“穿針引線”,超限超載車輛在公路上橫行無阻,極大地危害著道路和交通安全。

危害介紹

貨物超載 貨物超載

徐州市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該市的一個公路治超站,多數公路執法人員都有收受他人賄賂的情況,人均收受5個以上行賄人賄賂,只是數額有所差別。而該案中的行賄人則先後向20多人行賄。

“每月給一中隊副隊長2000元;每月給一中隊隊員每人500元;每月給二中隊隊長1000元……”這段摘自一名“帶車黃牛”行賄賬目的文字,令人觸目驚心。

“路政腐敗看似零敲碎打,其實‘含金量’絕對不低。”陳海鷹拿出一本統計台賬說,在徐州市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的受賄案件中,涉案路政人員受賄3次以上的占100%,涉案金額5萬元以上大案率為100%。

“我剛開始對黃牛的行賄還能夠拒絕,但時間長了就在中隊里成了另類,你不收,別人就沒法收,你就會被大家疏遠甚至怨恨,年底的民主測評也有可能最差。”一位中隊長“滿腹委屈”地交代。

更有一些“黃牛”明目張胆地對嚴格執法的路政人員打擊報復。此次檢察機關查處的一名犯罪嫌疑人,就是連續兩次遭到“黃牛”毆打後,心灰意冷,逐漸與“黃牛”沆瀣一氣的。

解決方法

查處超載事件 查處超載事件

當汽車軸載超過標準軸載一倍時,在公路上行駛一次,相當於標準車輛行駛瀝青路面256次,行駛水泥混凝土路面65536次,而且超限超載車對公路造成的結構性破壞是永久性的。據專家介紹,1條設計使用15年的公路,如果行駛車輛超載1倍,其使用年限將縮短90%,即只能使用一年半。

“‘帶車黃牛’和路政執法人員聯合上演‘貓鼠一家親’的遊戲,不僅造成本應上繳給國家的罰款大量流失,更為嚴重的是導致路面受到嚴重破壞,惡性交通事故頻發,公路維修費用也大量增加,最終損害的是人民民眾的利益。”徐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孫光永說。

徐州市檢察機關在全省率先開展的查處路政執法系統賄賂犯罪案件專項行動已起到了立竿見影的效果,“花錢買路”的不正之風得到有效遏制。

而查辦案件僅僅是手段,預防職務犯罪的發生才是最終目的。徐州市檢察機關邊辦案邊總結,深挖原因,尋求對症下藥的良方。

2012年9月6日,徐州市檢察院、市交通局聯合召開規範執法座談會,對此類案件的發案原因進行了深入分析。檢察機關還向公路管理部門發出加強廉政教育、強化內部監督、剷除“帶車黃牛”的檢察建議,並編髮《情況反映》上報,引起市委領導高度重視。10月26日,徐州市委副書記、市長朱民對徐州市檢察機關的《情況反映》作出批示,要求相關領導、部門閱看研究,提出意見,抓好落實。

徐州市檢察院檢察長楊其江指出,要從根本上治理超限超載現象,需要多方聯動、多管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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