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國家三令五申嚴令禁止賬外設賬。但一些單位置國家規定於不顧,採用虛列費用等多種方式,套取資金,另行設賬。以記錄不法經濟活動。關於賬外賬,主要有以下幾種:
1. 賬外現金賬和銀行存款賬,即小金庫賬;
2. 賬外資產賬,即小倉賬;
3. 賬外成本、權益,利潤賬等。
如某公司設定兩套財務賬冊,私設小金庫,用於年末職工獎金和福利費支出,有的企業搞賬外經營,最常見的就是以各種名目將資金套取出來。另行開設賬戶進行經營,整個經營活動另設賬簿核算,未反映在法定賬冊內。如某企業以私人名義開了10個儲蓄存款賬戶和銀行存款賬戶,將大量資金轉至企業財務大賬之外的私人賬戶,用來進行一些非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