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意見
2018年1月,教育部印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提出強化師德考評,體現獎優罰劣,推行師德考核負面清單制度,建立教師個人信用記錄,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著力解決師德失范、學術不端等問題。
2018年2月教育部印發《關於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意見》指出,要落實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第一責任人的要求;對有違反師德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並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理。
評價意義
師德考核評價它一方面要求教育符合教療規律的要求,最大限度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另一方面又要求教育行為符合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有利於培養和塑造“四有"新人。這兩個方面的要求,從根本上來說是一致的,凡是符合教行規律,有利於培養社會主義“四有”新人的教師教育行為,就是善的,應當受到讚揚;反之則是惡的、不道德的,應該受到批評和譴說。教師道德評價的形式主要通過社會輿論、教療傳統習慣和教師內心信念等形式進行。
考核反饋
2018年11月6日,從教育部獲悉,該部發布了開展師德建設長效機制貫徹落實情況專項督查的情況。通過督查,發現各地各校師德建設重視程度明顯提升,但師德管理“寬鬆軟”的現象在有些地方和學校還不同程度存在;師德考核評價還存在重形式、輕內容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