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倫特蘭委員會

1987年,格羅·哈萊姆·布倫特蘭在聯合國大會上發表我們共同的未來(Our Common Future,又稱為布倫特蘭報告)報告。正式定義“永續發展”:“永續發展是一發展模式,既能滿足我們現今的需求,同時又不損及後代子孫滿足他們的需求。

委員會介紹

布倫特蘭委員會(Brundtland Commission)是由聯合國在1983年正式召開的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WCED),其主席是可持續發展及公共衛生專家格羅·哈萊姆·布倫特蘭(Gro Harlem Brundtland)。該委員會的成立是為了解決日益關注的“關於人類環境和自然資源加速惡化而造成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後果。”當該委員會設立時,聯合國大會確認,環境問題是全球性的和堅定的,建立可持續發展政策是所有國家的共同利益。

1987年,格羅·哈萊姆·布倫特蘭在聯合國大會上發表我們共同的未來(Our Common Future,又稱為布倫特蘭報告)報告。正式定義“永續發展”:“永續發展是一發展模式,既能滿足我們現今的需求,同時又不損及後代子孫滿足他們的需求。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