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稅
2011年9月19日上午10:30,歐巴馬在白宮玫瑰園宣布將提交給國會的赤字削減計畫,而其中頗為引人注目的一部分是向年收入超過100萬美元的富人徵收“富豪稅”——這一建議號稱“巴菲特規則”,有媒體稱此“富豪稅”為“巴菲特稅”。
目的
劫富濟貧,使富人承擔和中產階級相同的稅率,削減財政赤字。
美國2010年個稅稅級
當前,美國普通中產階級支付的邊際稅稅率大概為15%或25%,更加富有的中產階級則可能需繳納35%的邊際稅。但由於投資收入的繳稅比例不超過15%,因此,很多主要靠投資獲利的富翁承擔的實際稅率可能要遠低於中產階級。為什麼叫巴菲特稅
“巴菲特稅”顧名思義,與超級富豪巴菲特要求對其加稅的建議相對應,目的是確保年收入超過100萬美元的富豪所繳稅率不低於中產階級。8月中旬,80歲的巴菲特在《紐約時報》上撰文呼籲政府向富人增稅。“我和我的朋友們被"對富豪很是友善的"國會嬌慣的時間夠長了。”巴菲特說,他2010年的稅單總額為639.8744萬美元,“聽似不菲,卻只占我應納稅收入的17.4%。我的辦公室僱傭20多人,他們繳稅的稅率高於這一比例,33%至41%,平均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