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約330年,巴西流生於該撒利亞加帕多家的一個富有而敬虔的家庭。其父老聖巴西流,母親聖伊美利雅,祖母聖婦長馬克利諾,長姊聖女馬克利納,弟弟女撒的貴格利,以及彼得,色巴思(Sebaste)主教。有歷史學家認為東正教的聖女 Theosebia 是他最年幼的妹妹。
幼年時,巴西流隨家人遷往本都(Pontus);但他不久就回到加帕多家與母族住在一起,因而他有可能由其祖母撫養長大。
巴西流在君士坦丁堡及雅典學習,四五年間,他結識了同學拿先素斯的貴格利,並和未來的皇帝尤里安成為朋友。他們都受到俄利根很大影響。
在雅典期間,他開始了對宗教的嚴肅思考。他尋訪敘利亞和阿拉伯的隱修者,學習敬虔熱誠,以及如何以苦修戰勝肉體。
此後,他擔任本都的 Annesi 附近的一家女修院的院長。其時,他母親伊美利雅已是寡婦及其長姊馬克利納等都在那裡度敬虔禱告的生活。色巴斯的優斯塔修當時已在本都隱修,因此受到巴西流的尊敬。然而他們在教理上存在分歧,導致他們兩人漸行漸遠。在360年君士坦丁堡的會議上,作為半亞流主義者安居拉主教巴西流的隨員,他與堅持“同質” (homoousia)者一起共同反對亞流主義。與亞他那修一樣,他也反對馬西頓派。
巴西流因為他的主教 Dianius 簽署了 Rimini 會議所定的信條而與之決裂,直至 Dianius 逝世前才與之和好。巴西流在365年成為該撒利亞長老,這可能是他上司優西比烏(並非教會史家優西比烏)的請願的結果,因他們希望以他的智慧反對人多勢眾,又有皇帝瓦林斯支持亞流主義者。
370年,巴西流接任優西比烏成為該撒利亞主教。由於該撒利亞教區的重要性,其主教是本都當然的督主教。他不僅熱衷於正統,對於對手的優點他也不會視而不見。為了和睦的緣故,他在不犧牲真理的情況下可以妥協放棄正統所使用的術語。瓦林斯千方百計地要把亞流主義引進他的教區,而他則盡其所能抵擋。皇帝有意將他放逐,可是最終沒有下手。
為了使教會擺脫亞流主義,巴西流亦曾向西方教會尋求支持,也得到亞他那修的幫助。然而在聖靈的本質上,巴西流遭到了質疑,儘管他也認為聖靈與父子本質相同,但出於東方教會的傳統,並不使用 homoousios 一語。因為這一原因,約於371年時,他遭到修士中極端分子的非難,而亞他那修則為他辯白。他與優斯塔修因教義上的分歧而引致猜疑,而另一方面,他對極端的“同質說”感到不快,在他看來,這是復活的撒伯流主義異端。
巴西流生前未能親見教會擺脫意見分歧的困擾,也沒能看到他在東西教會之間的努力取得成功。他染上肝病,而他的苦修生活加速了他的早逝。
他曾在該撒利亞建立救濟機構,作為救濟院,醫院和收容所。
著作
Adversus Eunomium 《駁猶諾米》,巴西流於363年至364年間寫作三卷反對猶諾米所持的父子不同說的極端亞流主義觀點。《駁猶諾米》前三卷由巴西流所作,而第四卷和第五卷則是託名之作,作者並非巴西流或老底嘉主教阿波林,有可能是岱迪瑪。
De Spiritu Sancto 《論聖靈》 ,是巴西流對於聖靈位格所寫的第一本完整論文,其中巴西流以聖經和古教會的傳統證明聖靈的神性。這本書對於尼西亞信經的修訂,並最後增加描述三位一體第三位的條款,具有很大的影響力。
在解經方面,他留下了 Homiliae in Hexaemeron 《論創世六天》,和對詩篇的解經 Homiliae super Psalmos,十七篇。
他在倫理及隱修方面的著作是 Moralia 和 Regulæ。前者是為在俗信徒寫作的道德倫理指南,而後者是為隱修制定的規則,在東方教會隱修院奉為圭臬,分長短兩篇。在留下的不計其數的證道中,除了關於教義和解經之外,其反對高利貸和關於368年饑荒的內容也很引人注目,也有的教導對殉道者和他們遺物的敬禮。巴西流教導後生學習古典著作的重要性。
巴西流留下的書信有三百餘通,對於了解當時的教會歷史具有儘管他受到疾病的折磨並身處動盪的教會,從他的書信中仍可以看到其達觀,溫良的態度。
大多數以巴西流命名的禮典實際上並非他本人的作品,但其中保留了巴西流收集整理教會禮儀的成果。拜占庭禮儀中,《大聖巴西略禮典》一年只用十次左右,《金口聖若望禮典》則更常用。
巴西流所有的作品皆編入 Patrologia Graeca,其拉丁譯本質量參差。
該撒利亞的巴西流的三位一體論
巴西流的三位一體論是從反駁歐諾米、馬其頓紐派和敵聖靈派的論戰中發展出來。巴西流三位一體論的特色在於他對神,對聖子,對聖靈這三方面均有論述,尤其對於聖靈的神性提出有利的辯護,奠定了三位一體論最後一項的基礎。 他三位一體論的論述有幾個重點:
巴西流從一個本質的觀點來認定父、子與聖靈不是三位神,因為他們具有同等的神聖實質,而這個本質比他們的個體更真實,又絕對不會破壞他們的獨立性。他也特彆強調神的神的“奧秘”,他認為神的本質非世人能透測,也不可能被理解的,這個觀念也成為東方基督教思想的主要神學公理。 對於聖子的“生”,巴西流認為不能把神聖的生(生產)與人類的誕生,拿來作為次位論的類比。他訴諸陽光的類比來證明“生(受生的過程)也可以是永恆”的邏輯。所以父永恒生子,兒子是永恆從父受生的,但也不能以神永恒生一子,來推論子次等於生他的父神。 巴西流的聖靈論的基礎來自於《聖經》,他根據《約翰福音》15章26節和《馬太福音》28章18至20節的經文主張聖靈是神,因為《聖經》稱他為主,是賜予生命者,又說他是自父而出,並且與聖父、聖子一同受敬拜的。他以聖靈能知道神的事,來證明聖靈是神。此外,他訴諸基督徒的得救經歷是來自聖靈的成就,以此來確立聖靈不可能與父,子有別。 巴西流對三位一體論的最大的貢獻,乃在於將聖子的本質與位格分開,他強調神只有一本質,卻有三個位格,即父的位格、子的位格以及靈的位格。這定義在公元381年的君士坦丁堡公會議被定為正統,成為東方教會對三位一體的標準解釋。